很多同學來諮詢我們,現在公務員考試越來越多崗位偏向應屆生,我們是不是沒太大希望。經過進一步詳細溝通,我們發現很多考生完全沒有弄清楚應屆畢業生的概念。看看你是否有下面這些疑惑?
一、準應屆生
一般來說,只要大學生邁入學業的最後一學期,就已經屬於準應屆生。如三年制專科的大三、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專碩的研二等、比如:2021年國考將在2020年下半年進行筆試,2021年畢業的考生,就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相應的崗位。準應屬生可以按照應屆生的身份,正常參加國考、省考以及事業單位招考等。
二、應屆生
應屬生的開始時間一般是按照拿到畢業證學位證的時間來計算的,如果在7月31日拿到畢業證學位證(雙證上的時間),那麼從7月31日起就正式成為應屆生,到第二年的8月1日正式結束應屆生身份。
也就是說,如果大家在畢業三年(或兩年)之內沒有籤訂勞動合同,那麼也可以按照應屆生的身份參加國考省考。
三、非應屆生
非應屬生主要包括三種:
第一種是在讀的學生。
如專科大一、大二;本科的大一大二大三以及研一、研二(三年制)等。
第二種是已經籤訂了勞動合同的人。
如2019屆畢業後與用人單位籤訂勞動合同後,就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參加招考了;
第三種則是超過了畢業生的時間期限,沒有籤訂勞動合同的待業人員。
如畢業超過兩年(或三年)雖未籤訂就業合同,只能以往屆生身份報考公務員。
一、籤過勞動合同還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嗎?
籤訂勞動合同之後,一般表示已經擁有工作,不符合擇業期要求,所以,籤訂勞動合同之後,就不能再以應屬生的身份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
二、未籤訂勞動合同,只籤訂三方協議,還能算應屆畢業生嗎?
一般來說,三方協議不等同勞動合同,如果只籤訂了三方協議,且其他條件均滿足,是可以以應屆畢業生報考。
因為第三方協議不屬於正式的勞動合同,只代表學生的一個就業意向,並不代表學生已經發生了就業行為,所以,僅僅籤訂三方協議不影響擇業期內學生的應屆畢業生身份。
三、購買了社保,還能算應屆畢業生嗎?
很多機構將社保也作為評定」就業」的一個標準。
《勞動法》規定:16周歲以上就可以參保社保,但這裡的年滿16不包含在校學生,因此,社保其實只有「社會人士」才能購買,因此原則上,你已經購買了社保,是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的。
一、應屆生考公的劣勢
1、工作經驗缺乏。
2、應屆生一直處在學習狀態,對於實際處理問題還相對欠佳。在待人接物上禮儀方面需加強,在工作處理緊急事務上還需進一步學習、
3、在申論上思考處理問題還欠缺成熟的思考。
二、應屆生考公的優勢
1、備考在時間上就比在職考生就會略勝一籌,有更多精力去備考。
2、每年都有隻針對應屆生的崗位,而每年國考、省考都有三成左右的人棄考,其中應屆生的比例佔絕大多數,這樣就會大大降低競爭比。
3、應屆畢業生還身處校園,學習能力和適應能力強都比較強,應對變化的能力也比較活躍,精力和體力也正處於一一個上升的階段。
4、應屆生參加公務員考試相對壓力比較小,而且一般"首戰」心態都非常放鬆。而很多在職人員,基本都是身兼重任、甚至帶著全家人的期許在考試,精神壓力極大,反而結果不盡人意。
如今就業環境越來越嚴峻,考公熱度上升你是否也準備加入公考大軍和千萬學子一起「戰鬥」一番呢?歡迎留言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