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美傑望著籠中的兒子。
不久前,南國早報收到一封求助信,大致內容是:在平果縣榜圩鎮永旺村,一名精神病男患者被家人關在鐵籠長達10年之久。該男子的妻子早已改嫁,家裡除了男子的父母,還有一名12歲的女孩,家庭條件十分貧困,希望得到愛心人士資助。7月14日,記者來到該村實地探訪,求證求助信的真實情況。
1,精神異常,被關鐵籠
7月14日,記者來到永旺村了解情況。剛到該男患者的家門口,一名老人就迎了出來,她是12歲女孩的奶奶,該患者的母親,名叫黃美傑。
老人說,她的大兒子名叫蘭春,1972年出生,小的時候沒有任何疾病,很正常。
1992年,蘭春結婚。1993年的一天,不知道什麼原因,蘭春突然變得精神異常,上躥下跳,曾從房頂跳下來,有時候還會打人。人們都說,他得了精神病,後來被送到百色專門治療精神病的醫院看病。每去一次,至少要花費一萬多元。家裡沒有錢,就到處去借,但看了幾次也不見好,只好帶回家了。
在家的日子,蘭春的病時不時會發作。2004年冬天,病情再一次發作時,家人已經無法控制。有人說,應該用鐵籠子把他關起來。於是,他們找人做了一個鐵籠子。
「鐵籠做好之前,他被綁起來,兩隻手又紅又腫,看了很心疼,但又沒辦法。」黃美傑說。
蘭春病發後不久,他的妻子離開了這個家。黃美傑的小兒子結婚後有了孩子,但經常被蘭春放在筐裡拎著滿街跑,小兒子只好帶著妻子和孩子去了廣東。
2,鐵籠生活,一關十年
在一間水泥磚的小房子裡,記者見到了被關在鐵籠子裡的蘭春。
在正對房門的角落,有個鐵籠子,這個鐵籠子由鋼筋焊制,一人來高,一米多長,不到半米寬。一個男子坐在籠子的一角,低頭不語。籠子頂端和牆壁之間有一根繩子,上面搭了不少衣服。
「你叫蘭春嗎?」記者問。
「我不是蘭春,我是小傑。」籠中男子用普通話回答,又開始用當地方言自言自語起來。
黃美傑說,當年被關進籠子後不久,蘭春曾跑出來一次,後來又讓人把他關到籠子裡,從那時到現在,已經10年了。這些年,一日三餐都是給他送飯,熱了有夏天的衣服,冷了有冬天的衣服,吃喝拉撒都在籠子裡,「籠子比蘭春矮一些,人在籠子裡是直不起腰的。這麼多年,兒子一直坐在籠子裡,可能想站也站不起來了」。
籠子裡的蘭春,看上去衣著還算整潔,面部也不髒亂。
「頭髮和鬍子是一個月前我幫他剪的。」黃美傑說,當時蘭春的頭髮很長,鬍子也差不多半尺了,但她一個人不敢給他剪,怕他突然發病抓住她打一頓。因此,她只好等孫女放學在家時,才敢幫他剪。「有孫女站在一旁看著,萬一被他抓住,也好有個報信的」。平時衣服髒了,兒子會扔出來,她就幫他洗。
3,法律雖禁止,各方有苦衷
「籠子裡的兒子需要照管,年幼的孫女需要撫養,家裡沒有錢,2013年,老伴去廣東打工了,年齡大又沒什麼文化,只能當搬運工,幫人家扛東西。」黃美傑說,現在家裡還有4畝田,一年兩造種水稻,拋秧除草打藥這些活,都是她一個人幹。
7月15日,記者把蘭春被關進鐵籠10年的事情向有關部門反映。榜圩鎮派出所的韋警官說,現實中,對精神病患者的監管的確存在一定難度,把患者關進鐵籠也是在其家人的要求下不得已而為之。據了解,2013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正式實施,限制精神障礙患者人身自由的手段被法律所禁止。
榜圩鎮民政辦負責人說,蘭春及其配偶從2012年6月開始享受B類低保,每人每月124元,老人和孩子沒有享受低保。平果縣民政局低保中心的黃先生說,除低保以外,如果住院治療,除了新農合規定報銷的以外,還可以申請醫療救助,最高額度為1.2萬元,此外還可以申請臨時生活救助。上述部門均表示,不清楚有沒有專門收治精神病患者的機構。
百色市第二人民醫院值班人員說,按照相關規定,每個縣區都有專門收治精神病患者的醫院,平果縣應該是在馬頭鎮衛生院。
馬頭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說,院裡確實有精神科,如果有需要,家屬可以把患者送到衛生院,或者由當地政府送過來;家屬自己送的,由家屬負責相關費用,政府部門送的,由政府協調民政部門承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