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1月11日訊 (記者 葛婷婷) 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今日上午,山東省教育廳召開了新聞通氣會並發布了《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都提到了哪些具體內容,我們一起來看看。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體)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調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錄取辦法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1號),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考生報考專升本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二)身體健康。
(三)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專科學習期間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四)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五)應屆專科畢業生須通過畢業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評獲得學校推薦資格,或通過報考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退役士兵(含應往屆)均具有報考資格。
三、報考資格獲得方式
應屆專科畢業生可通過高校推薦或考生自薦的方式獲得報考資格,並選擇與本人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限一個)報考。
(一)高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經生源高校公示無異議後可以報考。
1.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於同年級、同專業的前40%。同專業使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分類排序。
2.參加省級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省師範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學生。由學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生源高校負責審定。
(二)考生自薦。未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可以向意向報考專升本招生高校進行自薦,通過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後可以獲得報考該校的資格。
四、招生計劃
2020年專升本招生院校、專業和招生人數根據招生院校辦學基本情況及生源情況確定,具體見附件1,本計劃專項用於錄取高校推薦考生。
對參加專升本統一考試,達到同學校同專業錄取標準的自薦考生,單獨增列招生計劃。
五、綜合素質測評與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一)綜合素質測評。
生源高校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並主動公開,確保測評工作標準明確、程序規範、過程嚴格、結果公平。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新創業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佔比例不少於80%。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的,其綜合素質測評標準與轉入專業其他學生相同。
(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專升本招生高校要認真做好自薦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工作。專業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招生高校應於2020年1月17日前,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公布分專業測試方案。專業測試包括兩門考試科目,每門考試科目應涵蓋1—2門專業基礎課程,由招生高校根據本校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自主確定。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方式以技能測試為主,其他專業測試方式以筆試為主。允許招生高校根據人才選拔情況,在不同年度對考試科目所覆蓋的課程及數量進行調整。測試標準由招生高校根據相關專業本科階段學習需要確定,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每所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結果,只能用於報考本校相關專業。
招生高校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時間全省統一確定為2020年2月17日—2月23日,具體測試時間由招生高校自行確定。自薦考生應於2020年2月8日前登錄招生高校規定網站,按招生高校要求報名,並按時參加測試。同一個專業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薦考生可以根據招生高校的測試時間安排,選擇參加一所或多所學校的測試。
六、資格公示
通過高校推薦、考生自薦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由生源高校、招生高校分別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生源高校、招生高校要分別將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通過山東省陽光招考數據管理平臺(網址http://ygpt.sdzk.cn)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其中高校推薦考生名單由生源高校於2020年2月5日—2月8日報送,自薦考生名單由招生高校於2020年2月25日—2月28日報送。生源高校報送的高校推薦考生名單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科畢業院校、畢業專業、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照片(由生源高校採集)等;招生高校報送的自薦考生名單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科畢業院校、畢業專業、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語種、獲得報考資格的本科院校、獲得報考資格的本科專業、照片(由招生高校採集)等。考生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頭像照片,藍色或紅色背景,JPEG格式,高480像素X寬360像素左右,文件大小為30KB以內。
生源高校、招生高校對其報送考生名單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七、統一考試報名
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含高校推薦考生和自薦考生)於2020年3月4日至3月10日(工作日)登錄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網址為http://zsb.sdzk.cn),填報本人基本信息,同時選報一個與本人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專業,並繳納相關費用。選報專業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八、統一考試安排
2020年普通專升本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3月21日、22日。考試科目為4門公共基礎課,包括英語(專科期間公共外語課程為非英語的考政治)、計算機、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分為高等數學Ⅰ、高等數學Ⅱ、高等數學Ⅲ),每門科目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總分滿分400分。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公共基礎課依據《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考試公共基礎課考試要求》組織命題。
九、志願填報
公共基礎課成績公布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高校推薦考生的成績和招生計劃,分專業劃定填報志願資格線。達到填報志願資格線的高校推薦考生和自薦考生,根據其在統一考試報名時選擇的專業,登錄「信息平臺」(http://zsb.sdzk.cn)填報志願。高校推薦考生可以填報所報專業內的任何高校,最多填報25個院校平行志願及「是否服從院校調劑」志願,自薦考生只能填報所報專業內其獲得自薦資格的高校。志願填報日期及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公布。
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所學醫學類專業應保持相同(專科中醫骨傷專業除外,升本時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
十、投檔錄取
為保證錄取質量,設定總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分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50%。
高校推薦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和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錄取。
自薦考生如果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願,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未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自薦考生不予投檔錄取。
退役士兵專升本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志願填報、投檔錄取要求與高校推薦考生相同。招生高校及計劃的安排,按照40%的總體錄取比例統籌確定。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徵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要求,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免試升入本科高校相關專業學習,具體辦法參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高職(專科)學生參軍立功退役後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魯教廳辦發〔2016〕8號)執行。
十一、入學政策
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普通專科畢業證等按規定時間到錄取高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的,由錄取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錄取高校應在學生報到後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複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註冊。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且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須標註「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十二、組織實施
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專升本招生政策,監督和指導專升本組織實施工作,審核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制定專升本報名、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等環節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高校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招生錄取工作,對違紀作弊考生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地區考試組織等相關工作。
生源高校負責本校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和報考資格審核等工作。加強對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引導考生自覺抵製作弊行為。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對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違紀作弊的考生予以嚴肅處理。
招生高校負責公布對自薦考生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方案,組織測試並確定合格名單。依據錄取規則,參加本校考生的招生錄取。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和備案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4號)制訂專升本招生章程,於2020年1月18日前報我廳學生處核定後向社會公布,作為專升本招生依據。
專升本考試招生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嚴禁在綜合素質測評、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弄虛作假,嚴禁專升本招生高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對利用不正當手段為不具備考試資格考生獲取考試資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考生作弊者,一經發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已畢業的註銷畢業證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山東省2020年專升本專業類別設置及考試科目
附件1:2020年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及高校推薦考生招生計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