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 282期 ▼
9月11日,第一期「浙江法院案例沙龍」暨職務犯罪疑難問題研討活動在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來自上海、浙江、江蘇、安徽長三角「三省一市」的刑事資深法官、業務骨幹及法學專家等參與本次研討活動。
出席本次活動的代表有:浙江高院審委會委員、刑二庭庭長吳國寶,浙江高院審委會委員、研究室主任洪學軍,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正處長級)董小堅,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葉良芳,上海高院刑二庭副庭長羅開卷,江蘇高院刑二庭副庭長闞少敏,安徽高院刑一庭副庭長陳華舒,麗水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柳啟東,麗水中院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組長闕建平,麗水市監委委員、案件審理室主任佘曉君等人,以及全省職務犯罪案例入選作者代表,共30餘人參加研討。
浙江高院研究室主任洪學軍主持開幕。
麗水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柳啟東發表致辭:「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案例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結晶」,是法學研究的「富礦」。通過本次研討會,我們將進一步探索和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為推動我省乃至長三角地區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新發展作出「麗水貢獻」。
環節一:案例研討
浙江高院刑二庭副庭長管友軍主持案例研討。
紹興中院刑一庭副庭長李瑩、杭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長劉宏水、溫州中院刑二庭庭長楊國智、麗水中院刑二庭副庭長李秀勤四位優秀案例的作者代表對自己撰寫的案例進行了介紹和經驗交流。
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董小堅、上海高院刑二庭副庭長羅開卷、江蘇高院刑二庭副庭長闞少敏、安徽高院刑一庭副庭長陳華舒作為與談人分別發表交流感言,並就四個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作了進一步的升華。
浙江高院刑二庭庭長吳國寶作該階段點評發言。他認為典型案例來源於司法實踐,對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等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法院要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寫作指導,以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在推動解決審判工作實際中的引領、示範和指導作用。
環節二:案例漫談
浙江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楊治主持案例漫談。
西湖區法院刑庭副庭長朱冠琳和龍泉市人民法院審管辦副主任林曉鵬兩位案例作者就如何寫好一篇案例作經驗交流。他們認為案例的選擇應該具有典型性、影響力、真實性,法官應善於提煉規則;法官遇到好的案件,應該及時把握轉化,莫讓好的案例流失。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葉良芳就本次案例論壇選取的十五篇案例的重要性和代表性作交流發言,並對十五篇案例的典型性作出肯定。
環節三:活動小結
浙江高院研究室主任洪學軍作小結髮言。
洪學軍主任對上海、江蘇、安徽等地高院對此次案例研討活動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謝,他認為:「法條因案例而靈動,理論因案例而生輝。」此次案例沙龍是加強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司法協助交流的積極探索,也是推進類案指導、促進法律適用統一的重要舉措。法官通過正確、全面、深入地對典型案件進行研究,細細推敲案件中包含的複雜因素、細枝末節、法律適用方法等,就能找到其典型性和普適性的規則。希望法官們能擅於挖掘、勤於總結,通過總結挖掘案例,發揮典型案例作用,統一裁判尺度。
文:林葉欣
編輯:藍松娟 審核:林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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