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市民孟女士乘坐計程車時不慎將手機遺落在後排座位上。她給自己的手機發信息,說手機內存著孩子從出生到現在的照片和視頻,非常珍貴,願意提供1000元酬金,希望拾到者歸還。隨後幾天,孟女士通過電腦定位監控幾次發現手機開機,但始終沒人給她回復,於是,又買了新手機。7月4日下午,她又給自己的手機發去一條信息,大致為:「拾到者歸還手機,本人仍願意給予200元酬金以示感謝。」孟女士說,這次信息發出去後,有一位女士打來電話,聲稱撿到了手機,但要求她支付當初承諾的1000元酬金。她再三解釋,對方還堅持自己的意見,最後拒絕歸還手機。(詳見7月7日《平頂山晚報》A04版報導《酬金「縮水」 撿手機者拒還手機》)
在此之前,還發生了一件事——目前在石家莊某部服役的魯山小夥兒宋鵬舉,在路邊共享單車上撿了21萬元,雨中等到失主後歸還,面對2000元的答謝,笑著離開。6月24日,有媒體對宋鵬舉拾金不昧一事進行了報導,並配發了一張他揮手告別的照片,獲贊無數。(詳見7月7日《平頂山日報》3版報導《撿到21萬元 雨中等失主》)
相隔不到幾天,我市就發生兩件有關「拾金」的事,前者索要1000元酬金未果,拒絕歸還手機給失主,失主心理很難受;後者拾得重金,雨中等失主歸還,面對2000元的答謝笑著離開,失主感到很感激。兩相對照,精神和道德境界涇渭分明,顯出高下,一個是拾金索酬風格低,一個是拾金不昧精神貴。事情雖然不大,但在社會上引起了熱議,值得我們進行討論和思考,以明辨是非,廓清界限。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指的是拾到東西並不隱瞞下來據為己有,不佔小便宜的道德和社會風尚。它不是一般的社會道德準則,而是屬於傳統道德底線。應該說,由於教育的作用和影響,我們大多數人一直都是把拾金不昧當作傳統美德而不是法律義務來看待,當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來遵守而不作為是獲取酬金籌碼。「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就是當代一種美好道德風尚和寫照。
說起拾金不昧,我們就想起雷鋒精神:「這是我應該做的。」解放軍戰士、魯山小夥子宋鵬舉拾得意外之財,沒有半點私心雜念,還雨中等到失主後歸還,面對2000元的答謝,笑著離開,其拾金不昧的高尚情操和助人為樂的良好品德,不正是當代的雷鋒精神,新時代的軍人風採,可貴的道德風尚,的確值得我們很好學習和仿效,並落實到具體而實在的行動中。
拾金不昧有時不需要多高的思想境界,而只是取決於一些樸實的真情感受。是拾金不昧,如數奉還,不讓失主著急,還是拾金而昧,索要酬金,讓失主為難,檢驗著一個的道德水準和思想境界。拾金不昧精神可貴,理應大力倡導;拾金而昧,或者拾金不昧而索酬金,則大為不妥。當然,有時失主為了感謝「拾金」者,拿出一定的酬金報答,或者是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給予獎勵,收下來就另當別論,也無可厚非,因為那是人家願意給的,而不是我們去有意索取的。接受與否,就看人們自己如何去對待和處理了,則不存在思想水準和道德風尚的問題。
河南省平頂山市湛河區人大常委會 劉選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