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萬事興」2019系列活動第二期——「暖心護航,助力成長」保護未成年人法治宣講活動舉辦。
大洋網訊 在婚姻家庭糾紛中,婚姻雙方當事人備受心理煎熬,子女也默默地承受著不為人知的壓力。若不能及時發現並加以疏導,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近日,廣州市婦聯與市中院聯合舉辦「廣州萬事興」2019系列活動第二期——「暖心護航,助力成長」保護未成年人法治宣講活動,通過幾起婚姻家事糾紛中子女心理受創的典型案例,引導家長重視離婚對孩子產生的負面影響,並指導家長友好協商家庭糾紛,最大程度降低家庭問題對孩子產生的不良影響。
案例1:父母家庭暴力,女兒罹患抑鬱
鐵某與皮某於1997年5月10日登記結婚,婚後生育女兒小桂,女兒正在讀高中。
妻子皮某訴稱,一兩年前,丈夫鐵某無緣無故誣陷其不忠、出軌,開始時只是要求看她的手機,沒獲得允許就罵兩句,發展到後來,經常因為小事動手打她,還當著女兒的面打。
起訴前一兩個月,丈夫更是從進門就開始吵鬧不停,還使用粗言穢語辱罵,她一反駁就被丈夫扇耳光,她和女兒都無法正常生活,精神受到極大傷害。皮某稱,女兒的老師打電話來,稱女兒在校期間精神恍惚,影響學習。她趕緊帶女兒就醫,才發現女兒有中度抑鬱。為了保障自己和女兒的正常生活,皮某向荔灣區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經過審理,荔灣區法院認定了丈夫在家用粗言穢語辱罵妻子和動手打妻子的事實,並對丈夫進行了法庭教育,勸誡他使用法律手段解決與妻子的婚姻矛盾,儘量減少對女兒的心理傷害。最後,法院作出人身保護令,禁止丈夫毆打、威脅、騷擾、接觸妻子和女兒。
不久,這對夫妻經法院調解離婚,女兒由妻子撫養。妻子接受了法院和學校的建議,與女兒共同接受心理治療。
案例2:父母離異後糾紛不斷,女兒為母討說法
70歲的老父親一臉憤怒,斥責女兒受母親唆使變相爭奪財產,女兒反駁父親沒有親情,雙方情緒都非常激動。
荔灣區法院受理本案後,通過法庭調查發現,這對父母自離婚後就因財產、撫養費問題糾紛不斷,經常到法院打官司。女兒整個高中階段都是在母親對父親的埋怨聲中長大的,不免對父親產生偏見和誤解。
為了妥善解決矛盾,法官與女兒促膝長談,指出父母對子女的撫養雖然是法定義務,但隨著子女長大成年,父母也會逐漸老去,喪失勞動和獲取收入的能力,因此父親的表態也並非他不願承擔責任,只是基於其已經70歲,身體衰弱,逐漸無力滿足子女的經濟需要。
法官建議她正確認識自己已經成年的事實,即便將就讀大學,也可通過勤工儉學等方式自己賺取收入,填補經濟缺口,不能只靠父母幫助。而且,如果能夠獨立自主,或許還能緩和父母因撫養、教育費用產生的矛盾,畢竟長期訴訟對兩人的身體健康也是非常不利的。
聽了法官的建議,女兒默默點頭。雖然訴訟還在繼續,但或許在理解父母的不容易後,她會增強抗逆力,將來會更加成熟和獨立。
案例3:遠房親戚幫撫養,兒子異常壓抑
單親媽媽爾某以外出工作為由,將親生兒子交給老家的遠房親戚撫養。遠房親戚向荔灣區法院起訴,要求單親媽媽支付勞務費和生活費。
本案表面上是雙方的金錢糾紛,然而隨著審理的深入,法官發現爾某兒子由於長期寄居他人家中,心理變得異常壓抑。爾某兒子渴望和母親共同生活,但現實卻只能寄人籬下。他產生孤獨感,小小年紀就學會忍氣吞聲,即使是由遠房親戚撫養,對方也不可避免地對他有各種因由的責罵或另眼相待。
針對這一情況,法官勸說單親媽媽以親情為重,親自撫養兒子,但是單親媽媽以經濟能力不足為由斷然拒絕。在此情況下,法院為爾某無辜的孩子請來心理疏導員,跟進孩子的心理狀況。然而,在缺乏母愛的環境中,即使進行心理輔導,孩子的心理創傷也需要時間或者其他方法來治療,撫平創傷的時間也因人而異。
法官說
父母矛盾或致孩子「心病」
部分離婚案件中,知道父母離婚的子女正受到焦慮、恐慌、不安等負面情緒的包圍。若未能疏導,很容易產生心理疾病,進而影響生活和學習。很多家長只關注自己的糾紛,很容易忽略孩子的感受。
陳俊薇
荔灣區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副庭長陳俊薇表示,上述案例提到的當著小孩的面打配偶,是大量家庭暴力案件中存在的情形。毆打家庭成員違反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可通過法律懲罰施暴者,但對配偶和子女的心理傷害卻無法使用法律來治癒。子女長期在這種家庭環境中成長,行為習慣、社會交往都會受到負面影響,如家長家暴,孩子會習得打人習慣,出現暴力傾向。陳俊薇表示,還望父母時刻保持冷靜,儘量減少對子女的傷害和負面影響。
陳俊薇還提到,近年來,因為未婚先孕而結婚、婚後不久便離婚的案件越來越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案件也越來越多。在這些案件中,單親爸爸、媽媽通常年紀較輕,二十多歲便要承擔起撫養子女的義務,經濟壓力確實較重。但是,為了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單親爸爸、媽媽還是要克服困難,親自撫養和陪伴子女,否則不僅會傷害子女的心靈,還會引發孩子缺乏安全感等更多的問題。
專家說採用溫柔關愛的溝通方法
身處矛盾中心的父母要如何避免「誤傷」孩子呢?廣東省青少年兒童心理健康發展委員會主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心理疏導員張欣華表示,首先,家長不宜在孩子面前探討分歧的話題,像是財產分割等各說各有理的事情,可以在外面談完再回家。其次,不要當著孩子的面指責對方或表現出威脅、逼迫的態度,比如問孩子「你跟爸爸還是跟媽媽,選了以後就見不到爸爸(媽媽)了」。
張欣華
經歷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可能會因為家庭的「不完整」而出現自卑情緒,繼而產生退縮和自閉的行為。發現孩子有這些「苗頭」,家長要怎麼做?張欣華強調,一定要尋求幫助,可以尋求專業的心理諮詢幫助。很多家長發現問題後,往往先用自己習慣的方式來處理,如以權威的控制方式回應子女的行為。她曾經接觸過一個案例,一個女孩子有半年沒跟母親說過話,媽媽試過打、罵、不給吃飯,都收效甚微。
張欣華特別提醒家長,切忌用暴力、隔離等方式對待孩子,應該採用溫柔關愛的溝通方法,比如在冰箱上留字條「記得吃飯」、通過微信QQ等孩子常用的社交軟體來交流,重新與孩子產生情感上的連接,了解孩子的真實想法,用溫暖化解孩子的負面情緒。
此外,還要指引面對家庭變故的孩子用「三個安全」來調節自己的生活、調整自我。首先是尋找安全的空間,如學校、體育館、圖書館等。其次,和安全的人相處,如家人、親人、同學、朋友、老師。第三是做安全的事,如放鬆的事情、有興趣的事情、有意義的事情、運動、聽歌、寫作、繪畫……通過「三個安全」來調整情緒,勇於應對困難,堅定理想信念,走好自己的人生。
撰文/信息時報記者奚慧穎 通訊員餘竫佳 張雅慧 陳俊薇
圖片/通訊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