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說分手以後我們還是朋友嗎?那這個月房租你先替我交了吧。
趙笛在電話聽到剛分手半個月的前男友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噁心的就像喉嚨裡卡了一口痰,自己實在不想咽下去,可就是吐不出來。
趙笛和王輝是同校校友,雖然同歲,但趙笛比王輝高一年級。而且當年王輝入校報導時就是院學生會工作人員的趙笛在「綠色通道」接待的他。王輝是貧困生,學費全免,之後申請「勤工儉學」,也是趙笛負責審核和安排的。最重要的是,趙笛也是貧因生,也在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人員名單裡,而且兩人還被分配到了一個小組。主要任務就是管理幾個階梯教室的衛生和設施的安全。
或許這就是緣分,也或許是日久生情。兩個人上課的時候「各奔東西」,課餘的時間卻幾乎都在一起打掃,漸漸的有人就發現,他們的身影從階梯教室延續到學校的操場上,再後來是學校對面的健身廣場,然後就是肩並著肩,一人一串烤麵筋的壓馬路了。
趙笛他們的學校在新區,幾乎到了城市的邊緣,坐車去市中心要兩塊錢公交。然而到了市中心除了購物,也並沒有什麼其它的娛樂項目。所以兩個人常常是在學校附近的小吃街裡一人買一串烤麵筋,一邊走一邊吃,等到了市中心的商場裡隨便逛上一圈,再在外面吃比較著名的酸菜米線,然後再拉著小手一人一串烤麵筋的走著回來。有時候或許連一碗酸菜米線都省了。所以時間久了,他們就得了個「四塊錢情人」的外號,因為烤麵筋一塊錢一串。
都說畢業是大學的分手季,但總有不同。三年相戀,趙笛比王輝早一年畢業,然後去了另一個城市發展。一年後,剛畢業的王輝也如約到了同一個城市,並且為了節省開支,兩個人從一開始就租住在一起。
趙笛學的是財會專業,且已經工作了一年,工作穩定,工資也還可以。王輝學的是計算機,而且正趕上社會上計算機專業人才飽和,他這種低不成高不就的水平好長時間沒找到合適的工作,最後只能退而求其次,在一家大型的24小時營業的網吧裡做了網管。試用期一個月的工資是200,試用期過後是500,半年以後視工作表現可升到1500,之後如果工作能力夠格,還可以做小區主管,工資3000. 這是王輝心目中最低的標準,因為3000的工資才可以和趙笛平起平坐。而且以王輝的水平,在一個網吧裡做網管雖不說「大材小用」但也「綽綽有餘」,所以半年過後,他就成功升到了主管。為此,王輝特意打電話給趙笛,表示晚上要出去搓一頓以示慶祝。趙笛當然也高興,雖說房租說好的是兩個人均攤,但王輝剛工作,那點工資吃喝都不夠。所以不僅房租,就連家裡的開銷基本上也都是趙笛一個人出的。
兩個人晚上吃的是碳鍋魚,因為節衣約食的幾個月讓兩個人都饞的不行,差點連湯底都喝了。酒足飯飽之後,王輝主動結了帳,回去的路上還破天荒的在街邊的小攤上給趙笛買了一束五塊錢的滿天星。然而趙笛沉浸在這少有的浪漫裡沒幾分鐘,王輝就給他潑了一盆冷水。
「你看我第一次拿到這麼多工資,我想全部給我爸寄回去,也算是我一份孝心,讓他知道他兒子也能掙錢了。」
趙笛心裡有些鬱悶,看來這個月的房租、水電、夥食費又得自己一個人掏兩份兒了。但嘴上卻說:「應該的,我第一個月工資也全上交了。」
然而趙笛沒想到,第二個月的時候,王輝又把工資的一半寄回了家裡:「爹媽供我上學不容易,這錢是我應該給的。而且我在這裡也適應了,等有機會再換個好點的工作,一步一步來。」
趙笛想了想,男朋友有孝心有責任,也還算有抱負,又想到自己是女孩子和他是家裡唯一的男丁不同,所以也就勉強接受了。但是讓趙笛更沒有想到的是,沒過多久,王輝往家寄回的錢就變成了2500,自己每個月只留500塊。
其實他們租住的房子不貴,一室一廳一個月500塊,但因為在效區每天要2塊錢坐公交來回,平時為了節省,連2塊錢一次的空調車都不敢坐。再加上王輝最近又學會了抽菸,一天還有兩頓是在外面吃……趙笛在心裡盤算著開銷,臉色也不太好看。王輝忙解釋說:「我是把工資寄回去讓我爸存起來,畢竟我以後是要娶你的,也算是我們倆的,家裡人也是怕咱們年輕人存不住亂花。」也就是說王輝每月寄回家的2500塊錢是攢著以後用來娶趙笛的,所以也還算是用到了自己身上。趙笛心裡雖然彆扭,可還是默認了。
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五年,趙笛的工資隨著職稱越來越高,卻還是為了兩個人的開銷而經常加班。而王輝還窩在網吧裡當主管,不過是又換了一家而已,而他的工資每個月也還是只留下500,剩餘的全部寄回家裡。那兩年全國開始炒房,眼看著房價越來越高,趙笛心裡已經開始急了。她和王輝商量:咱們這兒不是一線城市,房價還沒瘋長的那麼快,不如趁現在趕緊預定一個付個首付,省得以後房價高的咱們買不起。王輝聽了也覺得有理,但總說不急,倒是把趙笛急的頭髮都白了好幾根,可王輝就是不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次王輝上廁所沒把門關嚴實,她聽到男友和家裡打電話,問房子蓋得怎麼樣了。趙笛腦袋裡轟的一聲,一把推開廁所門,問:「什麼房子?蓋什麼房子。」
王輝神色慌張地掛了電話,趕緊給趙笛解釋,說是老家裡房子年久失修,只能重新翻蓋。趙笛愣了愣,問:「翻蓋?哪來的錢。」
王輝說:「我的啊,我不是每個月都往家寄嗎。」
不是我們的嗎?五年的時間,王輝月月往家寄錢,剛開始是2500,後來就不知道了,趙笛只知道他每個月只留下500。五年,存起來的工資至少也有十萬。
趙笛問你以後要回老家?王輝說我回那窮山溝幹嘛。
王輝不打算回老家,卻拿著當初承諾娶趙笛的錢給自己老家蓋了房子。趙笛腦子一時轉不過彎來,又問:那咱自己的房子呢?王輝卻不當回事,說你家那片不是去年拆遷了嗎,你讓你爸媽先資助咱點兒,以後大不了還他們。
趙笛當即就愣了,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住,你現在還把主意打到我爸媽身上。被當頭棒喝的趙笛立刻就明白過來自己是當了五年的飯票,都說一語驚醒夢中人,如夢初醒的趙笛醒悟過來,當即就決定分手,而王輝卻比她還生氣。
「我用我的工資給家裡蓋房子難道還要經過你的同意?」
當夜趙笛就住在了一位女同事家裡,第二天就趁王輝不在搬離了住了五年的小巢。後來王輝打電話求和,看到往日情分不想撕破臉的趙笛說:咱們和平分手吧,以後還是朋友。
半個月之後,工資早就寄回家裡的王輝打電話給趙笛:上次你不是說分手以後我們還是朋友嗎?那這個月房租你先替我交了吧,我手裡實在是沒錢了,也不能再問家裡要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