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各大新聞媒體都跟蹤報導,山西陝西榆林馬某活埋了自己79歲生母。這件事的最終在昨天2020年11月2日,最終有了結果。靖邊法院宣判:馬某犯故意殺人罪,獲刑12年,對此馬某表示默認。
事情經過看起來很簡單,5月2日,馬某用板車將生母王某直接丟在野外,用一個廢棄的墓坑準備將她活埋,畢竟是生母,所以活埋的時候,馬某還是心軟了,沒有把土埋實,所以老人在墓坑裡當時沒有死亡。
畢竟一個大活人憑空消失,馬某的妻子生疑再三詢問之下,套出實情,驚悚之下報警,才把已經在墓坑待了三天的老母親救了出來,萬幸老人命大,算是搶救回來了。
而對於活埋事件,馬某隻是沉默說,因為母親殘疾,癱瘓在床太臭了,所以就不想養,不肯多談。而王某被救之後,對於自己被兒子活埋,心裡非常明白,但是錄口供的時候堅稱,是自己爬進去墓坑,與兒子無關。
事件爆出,全國引發熱議,幾乎輿論一面傾倒,網友紛紛咒罵馬某"活埋親媽,畜生不如"、"古來今往逆子第一"、"兒子埋生母,天打雷劈"等等。但是這件事經過知情人後續,卻得到不一樣的說法。
原來王某這個親生媽媽,也算符合可憐人有可恨之處。當馬某在12歲的時候,由於父親過世,王某遠走甘肅改嫁,但是只帶走弟弟妹妹,把這個大兒子,孤身一人丟給了他的叔父,從此不管不問。
這期間三十年,馬某隻認得叔父,不曾得到母親溫暖。但是當馬某40多歲,這個母親因為第二個丈夫也死了,小兒子又是殘疾,自己身體又不好,這才想起大兒子,投奔到馬某這裡要求養老。
當需要母親的時候被拋棄,而當王某年邁卻跑過來要求贍養照顧,馬某心裡對王某從沒什麼感情,應該開始轉為痛恨這個無情累贅的女人。這才有了後面的活埋生母案。
據鄰居說,馬某母親5月命大沒死,但是9月底左右還是過世了,也就是說,如果5月馬某沒有起殺心,9月份也算得到解脫。
這件事最終在法律意義上已經結束,但是在大家心裡卻各自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殺母天打雷劈,有人說王某年輕拋夫棄子,年老要求孩子贍養,也未免不要臉。你認可哪個呢?你覺得孩子應該贍養年輕拋棄自己的父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