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和《關於2015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區本次組織高(完)中、初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培智學校、幼兒園等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教師18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按需招聘的原則。按照我區高(完)中、初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培智學校、幼兒園事業發展和對教師的需求,確定各學校(幼兒園)招聘人數。
(二)凡進的原則。應聘我區公開招聘的教師崗位,必須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
(三)擇優聘用的原則。按照各招聘崗位(組)招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排名,擇優聘用。
(四)公開公正的原則。考試聘用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均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聘崗位(組)、招聘人數及招聘對象
2015年全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共183名。
(一)招聘公辦高(完)中學校新教師(含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文化課教師,下同)71名,招聘初中新教師60名,共131名。具體招聘崗位組、專業要求、招聘人數及招聘對象詳見《潮陽區2015年公開招聘公辦高(完)中、初中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新教師共28名,招聘潮陽區培智學校特殊教育新教師10名,招聘幼兒園新教師6名,招聘潮陽實驗學校高中新教師8名,共52名。具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招聘人數及招聘對象詳見《潮陽區2015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培智學校、幼兒園、潮陽實驗學校新教師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4、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5、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即1979年10月23日至1997年 10月23日),其中報考幼兒園新教師崗位要求為18-25周歲(即1989年10月23日至1997年10月23日),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即1969年10月23日以後出生);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具備相應的學歷、年齡、戶籍(生源)地等其他要求。詳見《潮陽區2015年公開招聘公辦高(完)中、初中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潮陽區2015年公開招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培智學校、幼兒園、潮陽實驗學校新教師崗位表》(附件2);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作出該處理決定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 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