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廣西一高校院長論文重複率90% 學校認定非抄襲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1月23日)有媒體報導說,廣西財經學院法學院院長雷裕春的9篇論文和1部專著,經查重後的結果顯示,其重複率有的在30%,有的竟然高達94%!然而,更令人詫異的是,對這個查重結果,廣西財經學院學術委員會的認定結論居然是所有論文都「不涉及抄襲」。
至此,什麼話都不用多說了。有這樣的學術委員會,產生這樣的論文和專著,這不是順理成章和「相得益彰」的一件事嗎?或者這樣說,也正是有了如此學術委員會的「沃土」,才生長出了上述那種9篇論文、1部專著這樣的「碩果」。
報導稱,廣西財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辦公室的官員在回復媒體記者時說,「國內確實沒有標準說多少複製比是抄襲」。嗯,廣西財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官員說的也許不錯,國家或許沒有明文昭示論文、文章抄襲的標準,但是,這也正如每個家庭的家教一樣,在孩子還處懵懂階段就被告知的「不許拿別人的東西」的戒條,也並非根據「國家」的明文昭示,而是亙古以來的道德戒律。這個戒律,看似沒有標準,實則比標準還「標準」。並且,這種戒條和戒律,其所依據的並非高深理論或思想,而恰是人人不思而知其合理性、不想而循其指向性的公理常識。
這樣的公理常識,就是你不能把手伸進別人兜裡掏出東西,再放進自己的口袋裡據為己有而假裝「國家沒有標準」。而廣西財經學院學術委員會的上述說法,則不在於否定了這個公理常識,而更在於顛覆和顛倒了這個公理常識。「國家沒有標準」說,不啻是說從別人兜裡掏出東西放進自己的口袋據為己有不僅不是偷竊,而是還可算作「成果」。如此這般顛倒是非和黑白的學術委員會,究竟是缺少常識,還是缺少道德,相信人們自會得出自己的判斷。
實際上,類似廣西財經學院這樣的學術委員會,是高校乃至學術界抄襲風氣嚴重的前置條件。所不同者在於,廣西財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公然把這個被顛覆了的公理常識和被顛倒了的是非曲直大膽地說出來了而已。而從近些年高校、學術界抄襲者代有人出的情況看,廣西財經學院這樣的學術委員會當非個別。
一所高校,一個科研學術機構,奉行這樣的「沒有標準」的學術判定標準,能出什麼樣的學術成果,不問可知。尤其是,這樣的標準,直接顛覆和推翻了人們從幼兒園時代甚至更早時候就被告知的公理常識。而通行這樣標準的學校,難道就是以此顛倒的標準去教育學生嗎?
上個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召開了2016年「捍衛科學道德反對科研不端」通報會。此次通報會通報了2015—2016年查處的8個科研不端行為典型案例,並公布了近期查處的61份科研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見光明網評論員文章《超百篇論文被國際刊物撤稿說明什麼》)。通報會還通報了自2015年3月開始,英國現代生物、斯普林格、愛思唯爾、自然等國際出版集團出現的4批集中撤稿中,涉及到中國作者的論文有117篇之多。這117篇論文中,有23篇被撤銷的論文標註其得到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資助,另外還有5篇被撤銷的論文被列入已獲得資助的項目申請書中。
從因果鏈條上看,正是因為有了廣西財經學院這樣「沒有標準」的學術委員會,正是有了公理常識被顛覆和顛倒、以致有人長期浸染於此已經見怪不怪的現實,才有那麼多寡廉鮮恥的人公然把抄襲造假的論文發到國際刊物上去,而國際刊物畢竟是有標準的啊。
(轉載請註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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