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凹凸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凹凸」)將綿陽凹凸智匯教育培訓學校(以下簡稱綿陽「凹凸」)給告了,原因是在綿陽「凹凸」在經營中「擅自在其店招、宣傳海報、店內裝潢等位置突出使用與北京凹凸享有專用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法院最終判決綿陽「凹凸」停止使用「凹凸」商標,在經營場所清除與凹凸有關的宣傳,並賠償3萬元。(一審判決)
本案其實是針對「凹凸」商標使用權的糾紛,為什麼北京凹凸用得而綿陽凹凸不能用,為什麼法院判決綿陽凹凸停止使用,甚至賠償經濟損失?以下將從法律角度一一解答。
1、北京凹凸與綿陽凹凸為何存在「凹凸個性」使用權糾紛?
北京凹凸教育諮詢公司成立後,先後註冊了「凹凸個性教育」等商標,並且在經營期間,獲得了「新華網」、「新浪網」、「騰訊」等多家媒體、企業頒發的獎勵,具有一定知名度。而綿陽凹凸智匯教育培訓學校在經營過程中使用「凹凸教育」等字樣進行廣告宣傳,北京凹凸認為存在不正當競爭,並侵犯其商標使用權。
2.如何從法律角度界定綿陽凹凸的行為?
綿陽凹凸屬於侵犯北京凹凸的商標權。北京凹凸在成立之後便註冊了相關商標,該作為一種智慧財產權,代表著企業的形象和產品服務的質量,隨著北京凹凸的知名度的提升,其商標的經濟價值也隨之增加。而綿陽凹凸未經授權,便使用北京凹凸的相關商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存在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屬於侵犯北京凹凸商標權。
3. 為什麼綿陽凹凸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不正當競爭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施產品商標混淆行為、賄賂行為、虛假宣傳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北京凹凸認為綿陽凹凸使用其相關商標,容易造成消費者對產品服務產生混淆,故此構成不正當競爭。但綿陽凹凸智匯教育培訓學校在註冊使用時,北京凹凸的相關商標並未形成相當高的知名度,綿陽凹凸主觀上不存在惡意使用北京凹凸品牌吸引消費者,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該案對產品經營者教訓深刻,「名牌」之所以出名,是因為其產品質量和服務得到市場認可,得以法律保護,必須及時通過註冊商標保護,搶佔先機很重要。而其他經營者想惡意搭「名牌」便車的行為屬於的侵權行為,是受到法律制裁的。
生活中「李鬼」扮「李逵」的現象也屢屢發生,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避免受到誤導消費,避免自己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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