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法院、檢察院的公務員工資待遇如何?答案就三個字:非常好!
好到什麼程度呢?好到如果非要弄個全國公務員工資收入排行榜的話,在同地區公務員中,司法警察與公安警察可排並列第三,司法輔助人員與司法行政人員可排第二,員額製法官、檢察官是當之無愧的第一。
司法體制改革後,法檢兩院的公務員可分為四類:一是員額製法官、檢察官,二是司法輔助人員即法官助理和檢察官助理及部分書記員,三是司法行政人員如法檢兩院辦公室、政治部(處)工作人員等,四是司法警察。
上述法檢兩院四個類別公務員的薪酬待遇又可分為三個等級,員額製法官、檢察官是司法辦案的主力軍,工資待遇最高;司法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是重要助手和重要保障,工資待遇次之;司法警察執行人民警察的工資待遇標準,比司法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略低一點,但比政法系統外同級別公務員高不少卻是毋庸置疑的。
司改的重要舉措之一,就是大幅提高法檢兩院公務員的薪酬待遇,促使法檢兩院公務員堅守好司法這道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提升司法公信力。相應的改革措施主要有兩項:
一是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由省統管,這也意味著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公務員享受的是省直單位工資標準。而在實際執行中,多數省份採取的是「託低」與「保高」相結合政策,也就是基層法檢兩院公務員原來的工資待遇比省直單位低的,拉高到省直單位的工資標準,原來的工資待遇比省直單位高的,繼續執行原來的工資標準,總之就是有賺無虧。
二是法檢兩院公務員的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獎金等,通過建立新的薪酬待遇標準,確保員額製法官、檢察官要比政法系統外的同級別公務員高25%至45%,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要比政法系統外的同級別公務員高15%至25%。例如珠三角地區的一級法官和一級檢察官,其級別相當於行政機關的正科實職,林林總總的工資收入每年不會低於30萬元,比同地區政法系統外公務員要多4萬元以上。
而法檢兩院的司法警察執行的是人民警察的工資待遇標準,政法系統外同級別公務員享受的工資待遇其分毫不少,還能享受人民警察獨有的警銜津貼、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每月總收入要多1300元至2500元左右。
說法檢兩院公務員的工資待遇非常好真非虛言,越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其優勢越明顯。當然,法檢兩院的公務員不好考也是公認的,每年省考都屬於比較熱門的崗位,能夠如願考上的多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