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關於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一直都是非常地多,也有很多被爆出來的,也有很多不為人知的,不管是誰的家庭遇見這種事情估計都會非常痛苦。
每個孩子都是家裡的希望,也都是祖國的小花朵,她們本來會有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只不過總會有哪些不懷好意的人去傷害她們。
在他們還小的時候思想比較單純,也沒有任何辨別是非的能力,有時候他們會非常依賴我們的家長,可能在他們的世界裡沒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到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包括性教育讓他們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在遇見危險的時候知道怎麼去面對這些事情,也要學會說不,要勇敢地去面對,還能更好地去保護好自己。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這幾年異常地多,這種案件的發生大多數都是出現在比較熟悉的人身上,畢竟小孩子沒有任何戒備之心,尤其是對自己身邊的人,更會放鬆警戒之心。
根據某媒體報導,我們知道廣州一殘疾男子,長時間性侵隔壁鄰居家的還沒有成年的女兒。
最令人生氣的事情就是他被告上法庭的時候判決的時候還在要求法官可以從強處理這個事件,真的令人髮指。
根據了解,這名犯罪嫌疑人出生在1972年,之前因為一場意想不到的車禍他的雙腿落下了殘疾。
受害人一家就住在他們的隔壁,看著他行動並不是多麼方便,一直對他照顧有加。
受害人的父親對受害人一直比較嚴格,為了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說過你允許自己的女兒玩電腦。
就從女孩去鄰居家偷偷玩電腦開始,這一切都變了,小女孩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受到了侵犯。
殘疾人剛開始的時候是在受害人偷偷玩電腦的時候對她動手動腳,後來更過分的就是去觸摸小女孩的私密位置。
再後來越來越厲害,強迫小女孩脫衣服拍裸照和視頻,並用這些照片和視頻去威脅小女孩和自己發生性行為。
就在僅僅三個月內,殘疾人強迫小女孩和自己發生了三十多次性行為。
後來小女孩實在無法忍受了,只能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這一起案件在一審判決時,判處犯罪嫌疑人10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剝奪一年政治權利。
這樣的判決結果使得嫌疑人不是很滿意,要求重新上訴從輕處理,還非常有底氣地說在發生關係的時候女孩都沒有反抗過,而且每次結束女孩都會跟他索取錢財。
就在最近二審開庭,法官認為對於性侵犯判處十年以上算是正常,對方是初犯一審給出的判決沒有錯誤,駁回犯罪嫌疑人的輕判請求。
這樣做法就算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不好的,更別說對一個未成年下手了,怎麼能下得去手的。
還申請審判,還說對方並沒有反抗的意思,你都這樣去威脅人家,人家反抗又能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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