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徐州6月4日消息(記者景明 江蘇臺記者童森)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近日,江蘇省徐州市一名90後女孩玩蹦床時摔成「完全性截癱」一事引發關注。最新的消息是女生已從ICU轉出,醫生認為康復期漫長。網紅蹦床再次「蹦出」事故,意外因何發生?責任該如何認定?蹦床這項網紅運動安全嗎?
在徐州仁慈醫院記者見到了受傷的小佟,由於傷勢過重,她剛從重症監護室出來,身體比較虛弱。她說:「這就是很痛苦的事情,什麼都知道,就是控制不了,現在雙下肢一點知覺都沒有。」
小佟回憶,5月25日,她和男朋友以及表哥去蹦床館玩,工作人員向他們僅簡單講解了玩法:場地中有一個高大的氣墊,站在高處的人用力蹦,另一端躺在低處的人就會被彈入旁邊的海洋球池中。小佟隨後躺在氣墊上,表哥和男朋友到上面去跳。從事發當時的監控視頻中看到,小佟被彈起後,身體失控,頭朝下猛地栽進了海洋球池內,當場動彈不得。小佟的男友和表哥隨即趕到把她架了出去。
小佟感到自己下半身沒有了知覺,立即讓男友撥打了120到醫院救治。徐州仁慈醫院脊柱科醫師周蒙恩表示:「患者目前的情況是頸部的脊椎損傷,剛開始她的平面在胸部以上,通過手術治療,感覺平面已經往遠端走了,目前恢復的情況還是可以的,她屬於完全性的高位截癱,後期神經恢復是很漫長的,需要的時間也很長,預後不會太好。」
小佟的家人說,小佟入院短短幾天,醫藥費就花了10多萬元,後期漫長的康復治療費用還有很大缺口,這讓家人十分著急,為此他們多次找到商家協商。小佟的男朋友小魯說:「第二天店家就拿了5000塊錢來,還是我們讓派出所的人把他們叫過來的,接下來就沒有任何說法了。」
隨後,記者來到這家蹦床館,看到玻璃門上貼著「暫停開放」的通知。記者電話聯繫上了一位負責人,她表示,蹦床館5月20日才試營業,沒想到25日就發生了小佟摔傷的事故,蹦床館購買了保險,可以用保險支付醫療費用。該負責人說:「進場的時候我們有一份安全協議,上面有很多事項,他們也看了字也籤了,而且我們每一個項目旁邊都有一個告示牌,比如頸椎不好的或者哪裡不好的,是不允許玩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購買的所有設備都是有合格手續的,並且場內都做了安全提醒的標識。至於他們該承擔多少責任,她希望通過法律來認定。
記者採訪了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茂通,他認為,作為大型遊樂場,應當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由於這一活動具有較高的風險性,作為服務提供者有沒有進行培訓,有沒有進行規範化的指導,有沒有存在危險情況應當制止,至少沒有行為上的制止,在她做的時候沒有進行演練,在商家和服務提供者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做了必要的培訓指導和安全防範義務的情況下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劉茂通說。
蹦床館及各種「網紅項目」都是新興事物,在獲得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人青睞的同時,其中的安全隱患被大多數人忽視,更讓人尷尬的是,本應跟上的監管似乎成了盲區。小佟發生意外後,記者曾聯繫徐州多家部門,均被告知不屬於各自監管範圍。徐州市市場監管局回應稱,只有屬於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特種設備名錄》中的特種設備,才歸該部門管理,而導致小佟發生意外的設施不在這個範圍。徐州市體育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蹦床館的項目屬於娛樂設施,不屬於體育設施,不在體育局管轄範圍。徐州市應急管理局此前回應媒體稱,蹦床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件不屬於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因此不在該部門監管範圍內。
對此,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邱建新認為,出現監管盲區,反映了相關部門履職不力,伴隨著各種體驗式娛樂項目的層出不窮,相關部門應當本著安全風險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研判跟進、明晰相關監管責任、形成監管合力。一味推諉卸責不僅無法消除網紅設施的安全隱患,還間接讓一些經營者「打擦邊球」,逃避責任,將消費者置於更大的安全隱患中。邱建新說:「我覺得職能部門應當把這個個案作為教訓,從風險的預估預判角度來看,原則上對於生產廠家、經營者、業主要進行相應的風險管控,要進行嚴格監管。同時在這個過程中也要進行過程的管理,通過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業的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嚴格把關。如果產生了人身傷害,該由企業承擔的,企業應當承擔,也應當加大處罰力度。當制度、風險管控意識的嚴重滯後、管理工作嚴重缺位,發生事故也就很正常了,所以我覺得關鍵部分還是政府應當扛起責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