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冬月禾:既已「違紀」,何需「頂風」?
禁令已下,仍有人頂風違紀辦「升學宴」。湖北省荊州市紀委監察局4日通報,近期通過對黨員、幹部操辦「升學宴」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查處了4起典型案例。(8月5日新華網)
關於「頂風違紀」的新聞報導並不少見,其內容有的是某官員又「頂風違紀」了,也有的是某單位表示要堅決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因其「違紀」屬性,「頂風違紀」儼然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然而細思之下,「頂風違紀」的說法,或許本身就有問題。
在「頂風違紀」中,「違紀」是關鍵,「頂風」是條件。格外附加這個條件,無非就是強調違紀的嚴重性:在「風頭浪尖」上還要「幹壞事」,膽子也忒大了點。不過換句話說,如果不是在「風頭浪尖」,同樣「違紀」的話,是不是罪減一等?
說起「風頭」,不難想到「風兒陣陣吹」,此起彼伏,沒有連續性可言。當某些部門剛剛出臺政策規定時,又立即表示要嚴懲「頂風違紀」行為,力圖以撞槍口的嚴重性增強威懾效果。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是不是意味著自己的政策僅僅是一陣風?是不是在告誡「下面」的人,風來了趕緊躲一躲,避避風頭?
「頂風」的背面,實則是某些人好大喜功的形式主義思想。他們熱衷於「起風」,在短時間內聚集大量人力物力,搞「集中整治」式的突擊檢查執法,這樣不僅聲勢浩大、吸人眼球,還能同時捕到大量的「魚」,短期效應明顯。既然是「集中整治」,也就註定難以長久,一旦鳴金收兵,在「歇口氣」的想法下,曾經的新規也就成了舊文,一切照舊,並不能對不軌行為產生釜底抽薪的效果。而唯一的成績,可能就是某些領導年終工作總結裡一長串的數字。
因此,「頂風違紀」本身就代表著制度層面上相關工作的缺位。個別領導幹部自家心思都沒有擺放端正,只憑個人的一時興起,制定出的制度與執行也就失去了持續性。而政策沒有可持續性,似乎比「頂風違紀」行為危害更大。
一言以蔽之,「違紀」就是「違紀」,不管在不在「風頭」上,只要犯了同一條戒律,都應受到同樣的懲處。為「違紀」冠以「頂風」的帽子,不但增強不了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反而暴露出政策制定的深層問題,而這才是真正亟需破解的。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