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1日,在北京朝陽區亞運村某地發生了一起奔馳轎車人車失蹤案,時隔13天之後,在與亞運村相鄰的海澱區某地又發生了一起奔馳轎車人車失蹤案,據7月24日的報案人稱,妻子早上開車送自己去學校後人就失蹤了。
案件當時是由北京市各區公安分局處理的,儘管警方進行了積極偵查,但由於作案劫匪沒有留下蛛絲馬跡,使著兩起人車失蹤案一直未被偵破。
時隔一年,2002年3月21日,北京朝陽公安分局又一次接到報案,在亞運村某海鮮酒樓門前,胡某和他駕駛的奧迪A6-2.8型轎車失蹤,在兩個行政轄區的結合部三次發生高級轎車人車失蹤案,北京警方認為這幾起案件性質不像是孤立的,案件也引起了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大案支隊三隊隊長:「按照公安部和市局的有關規定,下屬分局一是人車走失,再一個就是無名屍都上報到我們大案支隊,相應5月份我們正式把全市10個區將近20個分局上報的情況逐一進行檢索,這樣由我們隊去負責這項工作的落實。」
就在警方對3起案件進行梳理的過程當中,5月13日,常先生和司機馬某駕駛奔馳S320型轎車到朝陽區順仙酒樓和朋友吃飯,將車停在門前的停車場。
事主常先生:「我在順仙酒樓下的車,他把車當時就停在這個位置,然後我進去吃飯,大約吃了有一個半小時,我跟朋友出來以後就發現連人帶車全走失了,等後來到(晚上)11點的時候,打他的手機關機,車載電話也關機,我就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肯定是讓人給劫持走了,在附近找了找沒找到以後,我就上大屯派出所報了案。」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大案支隊立即展開調查,他們一方面追查失蹤轎車,一方面迅速在全市範圍內在案發臨近的時間段內查找無名屍體。
「我們隊的偵察員細緻地在全市的無名屍裡進行梳理,這樣發現5月17日在順義上報的一起無名屍案件當中,從年齡跟他(常先生)所報的無名屍有相似之處,經過細緻的工作,發現拋在順義的這個無名屍就是5月13日這起發生在亞運村順仙酒樓前奔馳人車失蹤案的司機。」
在找到5月13日人車失蹤案受害者的屍體後,警方發現3月21日人車失蹤案的發案地點距離5月13日發案地點僅50米,於是警方迅速對全市近幾年發生的無名屍案進行了全面地梳理。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大案支隊三隊隊長趙斌:「發現在密雲3月27日上報的這起無名屍也有相似之處,這樣我們又與密雲縣局取得聯繫,經過帶著事主還有做DNA的檢驗,最後確認這起3月21日與發生在亞運村地帶的這起人車失蹤案應該可以做併案偵查。」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副隊長:「這兩起案子我們通過拋屍點來分析,應該是在同一條路線行走,在這條路線的周邊進行拋的屍,還有一點就是殺人的手法非常接近,用電線勒頸,手腕有明顯的捆綁,我們分析這是一伙人所為。」
那麼他們為何要殺死被害者呢?我們在下一期當中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