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規定)從2019年12月1日開始,彩券、統一發票課稅門坎從2,000元提高到5,000元,對中7、8月期發票四獎4,000元的幸運兒們,只要延到12月1日後兌領,就不用被扣稅20%,等於可以省稅800元。
另一種現行推廣的雲端發票
結帳時不列印發票而是在存雲端(非之後紙本發票儲存APP),中獎時會通知或是自行查詢,再到便利店把中獎發票列印出來。
列印中獎發票 :
補充說明 :
1.千萬特獎 與 百萬特獎 必須 8個數字和位置全中才有獎金
2.頭獎 則是從兌中末三個數字和位置開始有獎金,依序是末三碼、末四碼、末五碼、末六碼、末七碼、八碼全中
3.增開六獎 則是 兌中 末三個數字和位置 就有獎金
4.三獎開始會徵稅20%
群主櫻緋紅107年7-8月中4000元(四獎以上要徵收20%稅金),被徵收800元稅金,目前累積獎金5800元 (到2019/11/24)
因為最低中獎號碼為末三碼,所以手動兌獎技巧為先看發票的末三碼是否中獎,如中獎再對倒數第4個號碼,往上兌獎。
舉例 : 比如圖上發票的 末三碼 028 和 651 都沒有兌中 特別獎、特獎、頭獎和增開六獎的末三碼話,就表示此發票可以丟掉了。
資料來源 : http://invoice.etax.nat.gov.tw/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持中獎之200元/1000元統一發票至服務中心可換取家樂福禮物卡乙張(內含儲值金200元/1000元),禮物卡就如同電子貨幣包,可於全臺家樂福消費使用。換取日期以開獎日隔月6號開始至三個月後的2號。
五獎及六獎的中獎人持中獎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在背面領獎收據處填妥發票年期別、發票字軌號碼、金額新臺幣元,中獎人籤名、身分證號、戶籍地址、電話,並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核對,於領獎期間內皆可在全省OK超商兌換等值商品(不含代收,代售或儲值於悠遊卡內)。
1.消費者可拿六獎200元中獎發票至全家便利商店兌換等值商品(不找零)
2.消費者可持中五獎1000元電子發票之證明聯至全家便利商店兌換等值商品(需代扣4元印花稅)
3.消費者可持中六獎200元及中五獎1000元(需代扣印花稅)之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全家便利商店儲值於悠遊卡或一卡通上
本公司提供統一發票六獎200元中獎發票(傳統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皆可)及五獎1000元中獎電子發票(需代扣4元印花稅)之兌獎服務 ,可於門市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icash、悠遊卡、一卡通。
可持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的中獎電子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也可儲值於悠遊卡、一卡通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也可儲值於全聯福利卡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折價卷,在超市裡使用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
注意 : 領獎須帶上證件,如證件過期則可能無法領會,到時可請臺灣朋友協助領獎。
備註 : 已經回到大陸的朋友~如果有中獎話~灣灣玩家 公眾號後臺可以給予協助,請私訊後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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