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虛開發票33萬元,檢察機關為何宣告不起訴決定?

2020-12-19 瀟湘晨報

「今天對你單位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並不代表你單位的行為沒有違法犯罪性,而是讓你單位加強自我管理、專心創業、專注創新、安心經營,繼續為本市經濟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日前,楊浦區檢察院對A科創民營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依法作出公開宣告不起訴。宣告不起訴決定後,該院檢察長譚濱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沈平(化名)進行了法治訓誡。

2017年4月至同年10月,該公司由沈平經營期間,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讓B、C兩家公司(另案處理)為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2份,虛開稅額共計人民幣33萬元,並向稅務機關申報認證抵扣。

今年3月,楊浦區公安分局對此立案偵查。6月,該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移送楊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立即啟動涉企案件辦理機制,並由檢察長譚濱辦理。

▲配圖,圖文無關

在審查過程中,檢察機關認為該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但也注意到該公司於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向稅務機關補繳全部稅費共計39萬餘元,此外,在主動了解企業經營現狀的過程中還發現:該公司長期專注於節能環保領域,持有多項節能發明專利,運用智能化系統、雲技術平臺為上海航天、教育、醫療等系統提供綜合節能管理。「2017年年初,公司一筆項目款項一直沒有到帳,焦頭爛額的我害怕公司撐不下去,一時糊塗……」沈平對犯下的錯誤悔恨不已。

原本這家小微型節能企業發展勢頭良好,還在考慮擴大業務。「留下犯罪汙點後,銀行續貸就困難了,後續的發展投資也沒希望了。」

「保企業」是「六穩」「六保」的重要內容之一,這樣的企業應該被「留下來」。為審慎處理涉企案件,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經檢察機關審查全部案卷材料,了解涉案企業實際情況後研究認為:涉案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雖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但該公司在節能環保領域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創新性,案發前已主動補交全部稅款,主動挽回國家稅款損失,且自願認罪認罰,無前科劣跡,遂依法對涉案公司作出不起訴決定。

聽完宣告後,沈平誠懇表態,並激動地道出三聲「真心感謝檢察機關」。

據悉,為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今年初楊浦區檢察院出臺了《楊浦區人民檢察院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專項行動方案」》,該《方案》提出在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時,應優先考慮企業的生存發展,尤其是辦理科創型企業案件時,要善意穩妥、包容審慎。

檢察長譚濱表示:

科技助推綠色經濟,檢察助力科創企業。在案件辦理中,我們將兼顧打擊、預防、監督和保護,積極落實「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依法行使相對不起訴權,切實服務好『六穩』『六保』工作。」

【來源:周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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