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各種時尚代言的title數不勝數,來看看你家偶像的是什麼?
首先明確大使、摯友、繆斯,此類數不清的名號都是商家的一種營銷手段。一是廣撒網多撈魚,二是規避了單一代言人個人原因影響品牌調性的風險。
其次除了名號自身差別外還有地區大小劃分,以及全線/品類/系列/產品的區別,三大維度共同構建出了龐大的四維金字塔。將不同藝人安置其中,享受著差別化的權利和待遇。
最重要的,無論哪個title的明星都經歷了三種考驗:時尚度、品牌調性契合度、帶貨能力,凌駕於三大維度之上的是品牌自身階級之分。
廣為流傳的一句話是「六大藍血、八大品牌」
六大藍血代言:Calvin Klein(CK)、Chanel(香奈兒)、Louis Vuitton(路易斯威登)、Prada(普拉達)、Gucci(古馳)、Dior(迪奧)
八大紅血代言:Givenchy(紀梵希)、Giorgio Armani(阿瑪尼)、YSL(聖羅蘭)、Valentino(華倫天奴)、Versace(範思哲)、Hermes(愛馬仕)、Lanvin(朗雯)、Burberry(巴寶莉)
能代言以上14家足以彰顯明星在時尚圈的咖位,這裡只簡單列舉這14個品牌,不做詳細闡述。
三大維度之地區
地區指的是全球>地區>某國,代言範圍維度指全線產品>旗下某品類>某系列>某款產品,由此可知,全線級別最高,某國某款產品級別最低,地區大於代言範圍。
名稱及其前綴
最複雜的名稱維度:代言人,大使、摯友、繆斯,前綴包括形象、品牌、系列、產品。品牌代言人級別最高,某些商家的品牌大使=形象/品牌代言人。
一般情況下,全球代言人、全球產品大使最高,商家會為其製作硬廣,定製專屬產品並付費代言,時不時會有產品贈送。
其次是地區大使,有軟宣及定製產品,無代言費,出席活動可向商家借用產品。
再次是品牌摯友,無軟宣和定製產品。
最後是品牌繆斯,不享受以上任何待遇,不計入代言範疇,僅出現在通稿、其他活動或品牌概念片中。
商家選擇明星代言是為推廣產品,在名稱維度的排列組合上,級別並無行業規則性劃分,譬如有的商家摯友大於繆斯,有的則相反,這種曖昧不明的狀態恰恰是為了視情況而定,可進可退。
綜合所有維度標準可知,四維金字塔頂端的是藍血之一的「全球形象代言人」,最低級別是藍八之外的品牌摯友或靈感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