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組織賣血20多批 男子想「賺快錢」被判刑)
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但總有一些人利慾薰心,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並以此牟利。近日,崑山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非法組織賣血罪案件,該非法組織賣血團夥的成員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30歲的許東東(化名)到崑山本想找一份工作,可是卻屢屢碰壁,一直打著零散工。幾年前,許東東的兒子出生。一天,他看到街邊貼著的賣血小廣告,覺得這錢來的比打工容易的多,於是撥通了電話,電話另一端的「血頭」便安排下了最近的一次「獻血」。
幾天後,許東東如約來到約定地點,和其他「獻血人」一同被拉上了開往外地的麵包車。在車內交談中,許東東才了解到,原來他們是去違法「頂替別人」獻血,拿著400毫升的獻血證,就可以和「血頭」換取600塊錢。嘗到甜頭許東東也開始尋思起了這種「賺快錢」的門路。在隨後的日子裡,許東東也逐漸發展成為了「血頭」,他以1300元每人的價格先從外地的「黃牛」那獲取需要獻血的「名額資源」,再以900元每人的價格給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發展「血源」或者再以700元的價格給介紹人,介紹人再以600元的價格付給「賣血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東東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通過非法獲取獻血名額,尋找「賣血」人員,先後組織二十餘批人員替代獻血。崑山法院依法判決許東東犯非法組織賣血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其他被告人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繼續追繳被告人許東東等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