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汙吏一直都屢見不鮮,儘管國內對此一直強烈打擊,卻依然有人頂風作案。
近日,在北京發生一起重大案件,某國有銀行行政事務管理局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龍某家中竟藏有1900多萬現金。龍某在歷年考核評價中曾多次獲得&34;的評價。就是這樣一位口碑甚佳,工作勤勉的幹部,卻貪汙受賄1900萬元。
龍某自1983年畢業後便一直在銀行系統從事信息技術工作,1999年到發案單位任職,同事們對他的普遍評價都是有想法、有能力的技術性幹部。因龍某懂技術且為人靠譜,在2008年便被所在銀行委以重任,擔任甲方項目經理並負責主持該行在京數據的基建工程項目。
2010年數據中心項目正式開工建設,但是在動工後用水、用電和工程質量方面遇到了很多障礙。承建該項目的施工方經理張某擔心甲方不滿,便帶著上萬禮金和禮物以拜年為名前去拜訪負責人龍某。
在張某將禮物交給龍某時,龍某內心經歷了短暫的掙扎,最終收下了。並許諾會在項目上幫忙。之後龍某果然在該項目想行方便之門,幫助解決施工困難。
之後,兩人便成了利益共同體,張某不斷向龍某行賄大量錢財並為其在外地購買住房;龍某也嘗到了甜頭,出面幫張某解決問題。
此事過後,龍某漸漸意識到自己現在的位置可以為自己謀得巨大的利益,開始在受賄這條路一去不復返。
2011年至2017年,龍延軍先後為某建築技術公司數據中心事業部、王某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1842.77萬元,外加房產一套。
據了解,龍某每次在收下錢後就直奔郊區別墅,將贓款放進庫房。龍某置放贓款的郊區曾失竊兩次,雖然小偷沒有發現贓款,龍某卻絲毫不敢大意。就令購置了一套小產權房,將贓款轉移到該房屋地下室藏匿。
在案發後,檢察人員推開地下室的門看到地下室的現金唄碼放的整整齊齊,甚至連外面的熱縮膜也沒有揭開。
在庭審現場,面對一條條清晰的法律條文,龍延軍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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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於龍延軍本人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配合贓款退繳,檢察機關對其採用認罪認罰程序並依法提起公訴。
最終,龍延軍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扣押在北京市房山區監察委員會的錢款,其中人民幣1592萬作為贓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此案對於所有貪汙受賄的人來說是前車之鑑,也給他們敲響了響亮的警鐘,切勿做違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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