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罪魁禍首?
本想「投資暴富」,卻一頭鑽進了不法分子精心設計的「騙局」。
近日,部分投資者向時間財經反映,有詐騙分子借「教小散炒股技巧、分享牛股」等做誘餌,一步步騙取投資者信任,將他們引入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國際」或「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做電子盤期貨,然後通過十倍槓桿自設規則、虛假K線、強行平倉等方式,造成投資者巨虧,受害者不計其數,金額巨大。
得知被騙後,涉案投資者通過報警、上訪、訴訟等手段維權,挽回了不同比例的損失。舉報人稱:「當有受害者發現上當詐騙並報案時,貴州國際便出面與受害者協商、哄騙受害者,給受害者賠付部分款,並籤協議要求受害人息訴、息訪、撤案。」
根據判決書,上述交易或有經濟犯罪嫌疑。審理法院認為,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所搭建的交易平臺作為現貨交易場所,未經批准開展了期貨交易活動,涉嫌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於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
根據官網介紹,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由世界500強正威國際集團與貴州雙龍航空港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聯合發起設立,註冊資金人民幣1億元,總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雙龍空港區。
天眼查顯示,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實控人和最終受益人為王文銀,最終受益股份為45.9%。
王文銀號稱「世界銅王」,身家不菲。2018年,王文銀家族以1100億元財富與雷軍並列為「胡潤百富榜」第10名,並成為當年的安徽首富。2020年10月,王文銀家族以1050億人民幣位列2020「胡潤百富榜」第36名。
王文銀旗下正威集團為世界500強企業。據官網介紹,正威集團2019年實現營業額逾6000億元,位列世界500強第119名、中國製造業民營企業500強第2名。11月25日,胡潤研究院發布的《2020中國500強民營企業》顯示,正威國際集團以1020億人民幣的身價與嗶哩嗶哩在榜單中並列第96位。
來源:天眼查
誘騙「入局」
去年5月,投資者劉明(化名)通過網際網路彈窗廣告,看到介紹股票大賽頭獎獲獎者及股神免費推薦股票,便加了聯繫人微信。6月3日,聯繫人將她的老師袁立誠介紹給了劉明,並建群把其引入「散戶的春天」直播間聽課。
6月4日開始,袁立誠等四位老師講解股票知識,因講的股票很準,劉明逐步對老師產生信任。同年7月,袁立誠把大家引入到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做電子盤(醬香經典七將闔酒)交易。
隨後,劉明辦了電子盤帳戶,將資金打入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款銀行為平安銀行寧波海曙支行,帳號150000***4878。
受訪人提供
袁立誠等在講課時,經常展示自己電子盤做酒的盈利情況,並表示目前股票市場不好,計劃繼續調入資金做電子盤,並許諾帶大家實現翻倍。
袁立誠讓大家聽他指令緊跟操作,不久卻出現巨大虧損,劉明虧損了30餘萬元,虧損達60%。之後,袁立誠又在直播間說,不能認輸,調更多的資金補倉,讓大家也調資金來補倉。按袁、肖兩位老師的操作,劉明又虧損超過20%。
2019年9月1日,貴州國際平臺發布維護公告,通知劉明等投資者撤出。時間財經查閱發現,平臺至今仍處關閉狀態。
之後,劉明看到有受害者曝光貴州商品交易中心帶單老師袁立誠在「散戶的春天」直播間的詐騙案,才知道被騙。
劉明稱,「在貴州國際商品交易平臺上,利用十倍槓桿自設規則,搞虛假K線,採用帶反單引誘詐騙受害者。貴州國際平臺收取10%高額交易佣金,在平臺上搞虛假K線圖,反映出虧損假象,貴州國際在平臺上強行對受害者平倉,造成全體受害者巨虧,貴州國際後臺協助為詐騙團夥把平倉詐騙的錢轉移給詐騙集團,把受害者投入貴州國際的錢全部詐騙乾淨。」
報案獲賠
得知被騙後,劉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當地公安局邢偵部門隊和反詐中心迅速辦案、及時凍結詐騙分子合作公司: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對公帳戶。
劉明告訴時間財經:「如果不賠我錢,貴州國際的收款帳戶不能解封。貴州囯際不得已將我被騙的30餘萬元全部退還給了本人,至此該案告破。」
時間財經注意到,返還劉明虧損的付款方正是貴州國際公司的另一個對公帳戶。
貴州國際退款匯款明細截圖(受訪者提供)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劉明那麼幸運。
時間財經了解到,同樣在貴州國際投資白酒的李莉(化名),也是去年7月開始投資,最終虧損30餘萬元。
李莉告訴時間財經,「他們利用免費推股票來獲取我的信任,說帶我在貴州國際平臺做酒可以保證帶我賺錢,不斷誘導讓我入金。我每一單都是跟著他們的指令買的,但一直都沒有他們說的盈利,還虧掉了這麼多,但我沒想到這些都是故意的。」
發現被騙後,李莉開始通過「法援」維權,最後只拿回70%的虧損,理由是:「從人道關懷角度支付生活補助款」。如果算上給「法援」的額外開支,李莉最終虧損仍高達50%。
對此,劉明告訴時間財經,當有受害者發現上當詐騙並報案時,貴州國際便出面與受害者協商哄騙受害者,給受害者賠付部分款項,並籤協議約定不許報警或上訪,不許告訴其他人,息訴息訪、主動撤案。
據了解,劉明在獲得賠償的同時,也被要求籤署《補償協議書》。協議顯示:因「前期在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投資醬香經典七將闔酒過程中乙方出現過錯,致使甲方出現嚴重虧損,經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協調,雙方達成協議」,乙方向甲方補償人民幣。
協議還約定,甲方及家屬收到補償款之後,不再就投資虧損事宜進一步報警或上訪,甲方保證做到息訴息訪,並主動撤案;雙方承諾保守該事項處理過程中的一切信息,不對任何人、機構洩露相關情況。
受訪人提供
劉明認為,對方是「用一小部分錢平息報案者,但絕大多數受害者沒有發現這是詐騙案,沒有報案的受害者蒙受巨大的詐騙損失,被詐騙集團和貴州國際分成侵吞了。」
或涉嫌經濟犯罪
據劉明透露,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同時開通十幾種酒[富貴酒、興邦酒、醬香經典七醬闔酒、金元貴酒、貴州茅臺旗下習珍酒、一壇酒、鼎封壇酒(茅臺鎮)、白酒、XZV50(習珍V50)、習珍V30等酒]的交易平臺,協助配合十多個相應的團夥詐騙,受害者不計其數,詐騙金額巨大。
今年6月,河南省羅縣王某作為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一審法院)民事判決,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據判決書,上訴人王某向一審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不當得利2,032,667元及利息;2、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原告王某於2019年4月8日在被告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網站上開戶,註冊交易商帳號(交易商代碼:650200001)後,在該交易中心平臺公布的平安銀行電商會員端系統,註冊平安易寶會員,綁定其銀行卡,通過該綁定銀行卡以跨行轉帳方式直接轉帳交易商帳戶,進行出入金操作。
從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9日,王某通過上述帳號對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習珍V30產品,進行買進賣出交易(同日買進賣出多次交易),共計入金6,000,020元,出金4,017,333元,轉讓盈虧-1,591,815元,購貨支出16,322元,交易手續費374,540元。期間,未進行實物交割。另查明,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網站網上開戶流程中需勾選閱讀《開戶申請》、《風險揭示書》、《交易商入市協議》等。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系合同糾紛。爭議焦點為,原告在被告處進行的針對習珍V30產品買進賣出的交易,是否構成期貨交易。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證據交易記錄等,僅能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合同關係的事實,該證據不能證明被告違反法律規定,違規開展期貨交易。故原告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交易系根據被上訴人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其交易的品種、數量等要素均已在交易前確定,並沒有進行實物交割。此外,被上訴人通過網際網路交易平臺同時與眾多客戶開展買賣行為,屬於集中交易。案涉交易特徵與期貨交易活動的特徵相吻合。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所搭建的交易平臺作為現貨交易場所,未經批准開展了期貨交易活動,涉嫌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
二審法院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於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的規定,本案應駁回起訴。
人道主義賠償?
問題是,同樣是被騙的受害者,為什麼會有不同的賠付比例?投資者的巨額損失,最終流向哪裡?
就相關問題,時間財經分別聯繫貴州國際和正威集團。正威集團方面回復時間財經稱,關於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若干問題,貴州貴達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接受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或稱「委託人」)的委託,進行了相關聲明(以下簡稱「聲明」)。
關於涉案情況,聲明表示:1.有不法分子假冒貴州國際名義對外戶進行虛假宣傳,並製作假網站等,委託人已經於2019年9月委託本所向貴州網監報告,進行處理。2.有營銷推廣商誘導客戶多方對賭,從而進行詐騙,現已被抓獲正在進行訴訟流程。3. 有營銷推廣商利用非法竊取客戶信息,反向詐騙客戶,不排除客戶群體中有經營性惡意維權團隊,警方已對此現象進行立案調查,並對部分已核實的違法人員進行抓捕。
關於貴州國際的處理立場,聲明表示:1.貴州國際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平臺職能,不參與客戶間交易,不使用客戶存管資金,並且與金融機構合作共同對客戶資金進行監管,保證資金的安全。2.貴州國際與總經銷哄騙相關描述不實,貴州國際協調督促總經銷商客訴進行人道主義賠償。3.目前該事件相關客訴已在部分地區提起民事訴訟,警方及檢察機關均已判定有不法分子利用平臺進行詐騙。貴州國際平臺未參與交易,平臺總經銷下屬營銷推廣商有被界定為詐騙或其他非法行為的,非貴州國際行為,平臺未參與。
最後,聲明還表示,涉案涉訴相關業務並非貴州國際主營業務,業務佔比不足公司業務總量的1%,不能對公司營業額和利潤產生影響,已於2019年全面終止;鼓勵對冒用貴州國際名義的不法分子和惡意抹黑公司的行為進行舉報。(北京時間財經 譚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