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蓮市國運中學泳池清晨指導該校遊泳體育班訓練
三、有關「體育班」政策規定及實施概況
臺灣教育系統「體育班」的實施,已有二十年多年歷史。各級「體育班」均按照臺灣行政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政策規定實施。例如「 「高級中學學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課程綱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等文、體法規。現臺灣地區已有270多所初、高級學校設有體育班,近萬名學生納入體育班內。所選項目以遊泳最多,其次為籃球、羽毛球、棒球。這支龐大的隊伍,形成了競技運動項目的後備軍和主力。當局規定各校「體育班」均由「體育班發展委員會」領導,校長為該委員會召集人,相關行政主管、體育教師、專業教練及家長代表組成該委員會。主要任務為:體育班師資由一般學科教師、專業學科教師、專項術科教練三方組成。各級「體育班」教練選拔,有嚴格規定,必須由「教練審評委員會」審查。該委員會由校長、相關行政負責人、體育運動專家、家長代表、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受聘教練功過規定具體全面,由該委員會初審、報校長覆審,從嚴要求教練。各級「體育班」專項術科課程,每周6~10節。明確規定了小學「體育班」術科課程,以提升小學生健康為主、著重全面發展。中學「體育班」術科,代替體育課,並要用早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集中訓練。有關主管部門規定了「體育班」教學重點、建立資料檔案,體育運動場地、器材、空間及設備,邀請專家學者、體育運動團體指導並對「體育班」評監,內容包括獎懲規定、紀律要求、成績文化學習要求等(如高級中學體育班參加各類競賽,若五年內未獲市、縣單項前三名或臺灣前八名,或者學業文化成績低落,予以停辦體育班)。對於各級「體育班」文化課,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高級中學學習成績考核辦法」,臺北市教育主管部門的「高級中學文化學習輔導要點」文件中均有具體規定,例如文化輔導「體育班」以英語、數學為主。方法是課外安排輔導教師,外加時段。每晚或周六,外加英語、數學一節課。對於「體育班」文化考試及格標準,第1、2學年以40分為及格,第3學年50分及格。因參加各類運動賽會或臨時移地訓練,均有特別輔導、輔助方案。文件規定:所有「體育班」經費,均由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負擔,家長均不承擔。另外,各地市教育主管部門頒發了對「體育班」的獎金規定,實行「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髮給辦法」:凡代表學校所在城市參加臺灣地區或市一級學生運動會、單項運動會、單項或團體總分進入前三名,均給予相當於人民幣1800~6000元獎金,相關教練、工作人員為隊員獎金二分之一,相關學校獲人民幣2000~10000元獎金。獎金來源於教育財政部門。綜上所述:臺灣競技體育競技後備人才主要依靠各級中學「體育班」。他們沒有各類運動專業隊伍,也沒有用納稅人的錢辦各類青少年業餘體育學校,類似於美國,主要以「全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組隊參加世界大賽及奧運會。在裡約奧運會上,美國所獲121枚獎牌,均來自78所高等院校學生。參與「全美體育大聯盟」的遊泳選手,超過5萬人,而我國全部專業性質遊泳隊員也只有1000多人。關於體育在教育中的重要意義和地位,中外教育家均有眾多重要論述,這些教育理念已被世界各國教育實踐所驗證。北京大學老校長、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寫道:「完美人格首先在體育,運動不是別的,只是靈魂的操練。」南開大學創始人、校長、著名教育家張伯苓,一針見血斷言:「不懂體育,不可當校長」。人類歷史上,古希臘教育為人類作出巨大貢獻,其中百科全書式的教育家亞里斯多德,創辦了呂克昂學院。他在眾多論述中反覆強調:對於兒童的教育,必須首先注重體育——訓練身體,其後才是文化學習——理智,同時還強調多讓兒童具有各種競技性技能,參與競賽遊戲……然而,當前我們大陸教育制度,特別是中小學校,忽視體育,分數至上、考試至上,給予孩子們沉重的學習負擔。家長一味追求升名牌大學,過分溺愛、課外補課越演越烈。孩子們少有的休閒時段,多沉迷在手機網絡和電子遊戲中,體質下降狀況越發嚴重,請看以下近期的媒體報導:據廣州《羊城晚報》2017年8月9日報導:近日,據廣州市教育局公布2016年學年抽測廣州市中小學體質狀況,對比《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秀率僅為2.6%,不及格達16.2%,總體肺活量不及格率為20.5%,重度近視率已達49.8%。該報記者報導:800米跑沒到終點就有學生癱坐地上,氣喘嘔吐;列隊站立,不到20分鐘,就有不少學生倒下;仰臥起坐,有的一個也做不了。又據青島《半島都市報》2017年9月的報導,大標題是《我們的好日子咋就養出了弱孩子——:中學生運動會紀錄「沉睡」40年至今無人打破、軍訓暈倒、體測猝死》,該文寫道「據東北某省會城市學生體育藝術發展中心統計,當地中學生運動會有的紀錄已四十年無人打破,這種現象在全國也較為普遍……不少學校領導為了規避風險,選擇「不出汗、不髒衣、不喘氣、不摔跤、不擦皮、不長跑、無強度、無對抗、無衝撞」的三無六不「溫柔體育」教學方式。由於中小學生體質逐年下降,直接導致青年大學生體質狀況不佳。從徵兵體檢中,足以說明問題嚴重性。據參考消息網2017年9月20日報導:內地中部地區越來越多的希望參軍的青年,因為沒通過體檢,已引發人們對青年體質的擔憂。2017年8月《解放軍報》報導:湖北某市參加徵兵體檢中,在1233名入伍報名參軍青年,超過55%的人,因體檢不合格,免入錄取,主要原因是肥胖超重和視力不達標。究其原因,就是從中小學開始不能將體育融入教育之中,嚴重忽視體育在教育中的地位。儘管最近清華大學做出遊泳不合格不發畢業證書、新生入學必測遊泳的規定,但這只是鳳毛麟角。不改變中小學生體質狀況,就無法改變大學生體質下降趨勢。當前,我國教育與體育界上層,已注意到上述狀況的嚴重性,出臺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體質健康評價辦法》等政策性文件。但如何從教育體制上根本改革,將體育真正融合到中小學教育中,仍然任重道遠。本人此次赴臺遊泳講學,所見所聞,他們中小學「體育班」幾十年所取得的社會效益。值得我們深思。在落實體育融入教育的過程中,中小學校長的作用不可低估。筆者有過一次難忘的經歷正可以說明這一點。廣州天河區有一所名校,叫「華*小學」。該校自建校之初就在校園裡興建了一座室內標準25米的遊泳館,一切設備齊全。我有一位好友,原廣東省作家協會黨組書記、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家王俊康,被邀赴該校為師生演講,發現了這座被封閉多年的遊泳館。他勸我去說服校長開放此館。為此,我在多次努力下,終於面見了華*小學這位女校長。當她聽到我的建議後,不加思考地回絕我說,「淹死人我負不了責任,決不能開放」。我再三表示,願義務為之培訓遊泳相關人才,打開泳池大門,為孩子們學會遊泳創造條件,但一切都無濟於事,只得掃興而歸。之後獲悉,儘管華*小學生們在校園內結伴遊行,強烈要求打開遊泳館學遊泳,仍被校長訓斥。事後我詢問天河區政府相關負責人,他們回答:「這些事完全由校長做主,我們管不著!」 十多年來,這所小學的學生一批批畢業,進入中學,再也沒有機會在這個標準的25米遊泳館遊泳,這項涉及一屆又一屆小學生水中生存權的技能,被一位校長就這樣扼殺在小學的搖籃裡。眾所周知,體育對中小學生的作用,絕不僅是強身,它在培育孩子們超越自我、忍受挫折、遵守規則、尊重對手,正確對待成功與失敗,完善人格等重要心理素質方面,是其他教育方式不可替代的。更何況學會遊泳,涉及到孩子們生存權。而今,體育真正地融入教育,已是刻不容緩。臺灣教育界實施多年的「體育班」體制,很值得我們學習。他們能做到,我們也應能做到,甚至做得更好。關鍵是頂層設計的理念和真正的「勇於突破自我界限」,「擇其善者而從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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