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現實中,有些官員認為前任領導沒有解決好的矛盾問題和自己無關,把前任領導遺留的事情束之高閣,甚至再把矛盾問題往後推。一些可以解決的問題就這樣被人為拖延、耽誤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官員只考慮個人權力大小、個人利益多少,不考慮手中權力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一些矛盾、問題和困難就被「傳來」「傳去」,由小變大。
矛盾「擊鼓傳花」在官場的四大表現
一是遇事推諉,缺乏敢於負責的意識和敢於擔當的勇氣。有的幹部遇事總想四平八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行政不作為。有的幹部害怕一旦事情處理不好會影響自己的權力地位和未來仕途,只想做太平官。所以一旦遇到棘手的矛盾問題,就千方百計找理由藉口推脫,把矛盾問題轉移出去或者把矛盾後推,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踢皮球」。
二是遇事扯皮,爭權奪利。從政府的自利性和行政管理規律來看,一項政府高度重視的重要工作,都有部門利益體現在其中。一般看來,完成這項工作需要多個部門的共同協作。但是,由於現實行政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如部門權限不清、職能交叉、機構重疊等原因,相關部門在部門利益驅使之下,往往會以本部門的利益為出發點,相互爭搶,互不相讓,爭取儘可能多的管理權限和資源,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權力打架」現象。更有甚者,一些部門還通過出臺有利於自己的法律、法規、規章,使得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合法化。
三是「新官不理舊事」。公共政策是政府行政行為,而不是某個官員的個人行為,連續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特性,公共政策不以官員個人的更替而更換。在其位必須謀其政,一個公共職位的後任者不僅要接替前任的權力,也要接續前任制定的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而不能因公共政策有難度或存在風險而置之不理。但在政治現實中,有些官員卻對這一行政規律熟視無睹,認為前任領導沒有解決好的矛盾問題和自己無關,把前任領導遺留的事情束之高閣,甚至再把矛盾問題往後推。一些可以解決的問題就這樣被人為拖延、耽誤,不僅給人民群眾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且也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四是推卸責任。公共政策過程中的一些失誤是在所難免的,問題在於當權者如何處置這些失誤。在公共政策失誤面前,有些領導班子成員不是主動站出來承擔或分擔責任,而是想方設法推卸責任,想方設法把自己洗得乾乾淨淨。這樣不僅不利於矛盾問題的解決,而且還可能引發更多更深層次的矛盾問題。
矛盾「擊鼓傳花」的後果
矛盾的「擊鼓傳花」會產生嚴重後果。一是導致政策執行力低下,影響了行政效率。推諉扯皮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工作效率低,工作難以開展、推進。一些行政機關不急老百姓所急,想老百姓所想,該現在辦的不即刻辦理,要研究研究再說,無期限推遲辦結時間。這種不良習氣如果不能切實加以糾正,勢必影響政府工作的效率,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是影響幹群關係。「門難進,話難聽,臉難看,事難辦」一直是人們對機關工作作風的形象概括,是人民群眾最關注、議論最多的話題,也是導致幹群關係緊張的關鍵原因。在目前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期,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突出,如果不及時加以有效解決,不僅會使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認同感有所下降,幹群關係疏遠,而且也會進一步惡化幹群關係和黨群關係。黨和政府只有深深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與擁護,才能有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三是形成部門隔閡。推諉扯皮不僅對社會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更會造成政府內部各部門之間關係緊張,給政府管理正常運作帶來不利影響。有利的事情爭著管,無利的事情無人管,最後導致部分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當追究責任時,有關部門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搞得部門之間關係緊張,影響到部門之間的團結協作。
四是會導致社會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我們看到,當前一些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事件或者群訪事件,大都是由於拖延造成的。本來一開始很好解決的矛盾問題,由於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使得矛盾問題一拖再拖,延誤了解決矛盾問題的有利時機,造成了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最後矛盾問題激化,形成群體性事件,對當地的社會穩定造成很大衝擊。
「擊鼓傳花」的原因在哪
矛盾「擊鼓傳花」現象之所以延綿不絕,一定時期或重要時間節點還有愈演愈烈之勢,和以下原因有著直接的關係。一是行政體制自身存在的問題。其中和矛盾的「擊鼓傳花」現象相關的,就是政府機構設置不合理、政府職能重疊交叉。由於職能交叉,造成不同機構之間權責不清,遇事相互推諉,遇利相互爭奪。
二是服務意識不強。「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天職。現在,我們特別強調服務型政府建設,強調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但是,在現實中,有些國家公職人員忘了自己的本職工作是為人民服務,忘了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對老百姓的事漠不關心,服務意識淡薄,遇到矛盾問題只考慮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而不是為人民群眾的利益著想。
三是責任意識不強。從思想意識來看,推諉扯皮的根源在於當權者的責任意識淡薄。一起起慘痛礦難帶給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一種種假劣食品導致許多無辜百姓的傷害,一次次嚴重汙染造成難以挽回的生態災難,一例例觸目驚心的腐敗案例引發的沉重教訓,甚至一次次小小的操作失誤造成的無可挽回的損失。從這些問題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共同的禍根——責任意識的缺失。
四是執行能力不強。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對中央政策的執行力出現弱化傾向,國家政令不暢,凸顯了強化政府執行力的緊迫性。近幾年,一些地方幹部濫用權力的現象屢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反映出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的政策在一些地方被「執行走樣」。一些地方幹部滿足於發文件、聽匯報、作指示,熱衷於上報紙、上電視爭彩頭、出風頭。一些領導幹部口號提得很響,但只限於說在口上,寫在紙上,念在會上。
要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還必須從治本上著手,主要考慮以下治本措施,如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職能,理順部門間關係,強化責任意識等。
官員「擊鼓傳花」的典型手段:拖、欺、推
當前,我國一些官場存在著矛盾「擊鼓傳花」的現象。官場矛盾「擊鼓傳花」,您認為以下哪些手段或表現最典型?排在前三位的分別為「拖,該做的不做,該辦的不辦」(佔比66%)、「欺,欺上瞞下,兩面應付,擺平就是水平」(佔比64%)、「推,把矛盾推出去,把政績要回來」(佔比54%)。
可以說,正是因為有一些官員對待矛盾採取「拖」、「欺」、「推」等方式,不敢正視矛盾、解決矛盾,一味拖延時間、欺上瞞下、推諉卸責、迴避矛盾,但是又怕百姓上訪,採用截訪、盯梢、陪訪、軟禁、甚至花錢買平安等種種不是辦法的辦法來「解決問題」,儘管當時有難言之隱,可是最終問題不但沒有被解決,反而使事態更加複雜,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
還有一些官員在自己任期內不作為,對矛盾置之不理,但是「幸運」的是,這些矛盾在自己任期內沒有爆發,終于堅持到任期屆滿後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將這些一觸即發的「炸彈」傳給後任。一位基層幹部對此現象表示憂慮:「種種矛盾『擊鼓傳花』現象,必將成為制約發展、影響穩定的『攔路虎』。」
習近平同志在今年初指出,「領導幹部應該具有的根本態度是,不要怕遇到矛盾和問題,而要敢於正視矛盾和問題;不要繞開矛盾和問題走,而要同群眾一道千方百計地去求得矛盾和問題的及時正確解決。」只有敢於正視矛盾,善於化解矛盾,才能把大問題化小,小問題化了,才能安民心、得人心。
「縣級」最容易出現矛盾「擊鼓傳花」
矛盾「擊鼓傳花」在哪一層級最容易出現?有53%的受訪者選擇「縣級」,排在二、三位的分別為「市級」(佔比19%)、「鄉鎮」(佔比17%)。超過半數受訪者認為「縣級」最容易出現矛盾「擊鼓傳花」現象,說明公眾不僅認識到了縣級已成為當前社會矛盾多發地,而且對縣級矛盾的化解情況表示出不滿,認為一些矛盾在縣級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為什麼縣級矛盾多發,而矛盾「擊鼓傳花」又最容易出現在縣級呢?有專家表示,當前社會矛盾確實主要發生於城鄉結合、人口相對集中的縣域,這是因為:從縣級政治看,縣政承上啟下,是國家上層與地方基層、中央領導與地方治理、權力運作與權力監控的「接點」部位;從縣域社會看,縣城是城市與鄉村、傳統與現代、中心與邊緣地帶的「接點」部位,比較容易產生矛盾。
雖然目前我國建立了完備的權力監督網絡,但對縣級政府的監控仍然是薄弱環節。由於縣政權力缺乏必要的監督,一些縣級官員與民爭利、以權謀私、隨意執法現象時有發生,引發、積累和激化矛盾,如遇特殊事件,則很容易演變成群體性事件。也正是這樣一些官員,在遇到矛盾的時候,不是迎頭而上、積極解決,而是推諉扯皮、傳遞矛盾。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縣域地位愈益凸顯,「強縣擴權」的改革已經在一些地方展開,但是在「強縣擴權」的同時,一定要保證對縣級官員權力進行有效監督,科學分權、強化監督、規範管理,建立健全一套規範和約束權力的運行和監督機制。只有這樣,才能讓矛盾化解在縣級。
「貪汙腐敗」、「房屋拆遷、土地徵用」和「高房價調控」最棘手
在以下當前熱點矛盾中,您認為哪些「花」最棘手?位居前列的為「貪汙腐敗」(佔比69%)、「房屋拆遷、土地徵用及糾紛」(佔比50%)、「高房價調控」(佔比43%)。綜合這三朵「棘手的花」,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特徵:錯綜複雜,相互糾纏,剪不斷理還亂。處理這些問題,需要各相關部門協同合作、聯手作戰,而一旦有某些官員「擊鼓傳花」,某個環節處置不力,必然會影響矛盾的解決,甚至會激化矛盾,令矛盾愈發不可收拾。
高房價一直是爭論焦點,房屋拆遷、土地徵用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也經常見諸報端。之所以這些問題成為「棘手的花」,主要是因為土地利用開發過程中涉及到各方面的權利和利益,處理這些矛盾,需要住房、規劃、國土、城鄉建設等部門攜手聯動,如有一個部門工作不到位,或者推諉塞責,勢必影響整個工作的開展。
約七成受訪者認為「貪汙腐敗」懲治最為棘手,說明公眾對治理貪腐問題的關注,也提醒我們整治貪腐已經刻不容緩。隱藏在高房價、房屋拆遷、土地徵用背後的腐敗泡沫也已成為共識,房地產領域日益成為腐敗的重災區。一些官員利用批地、規劃、免稅等權力,與房地產開發商搞「權房交易」,收受房產,或者以低價購房。房地產領域的腐敗涉及官員之多,受賄金額之大令人震驚。
多年來,我國反腐敗一直保持高壓態勢,反腐敗規章制度也日益規範縝密,但是每年依舊有不少官員因貪腐落馬。只有不斷改革制度和體制,以更專業、更精細、更科學的制度消除官員的腐敗空間。
「官油子」、「天花板」幹部、「太平官」最愛「擊鼓傳花」
哪類官員愛搞矛盾「擊鼓傳花」?排在前三位的分別為「八面玲瓏的『官油子』」(佔比76%)、「升遷無望的『天花板』幹部」(佔比47%)、「明哲保身的『太平官』」(佔比46%)。人民論壇雜誌曾深刻剖析過這三類官員,引起巨大社會反響。「官油子」是指那些只有唱功、沒有做功、善於見風使舵、邀功諉過的官員。這些「官油子」能在官場上左右逢源,靠的就是為官的「油滑」和世故:與其冒大風險去解決矛盾問題,還不如多做些「表面政績」博個好名聲、混個好位置。「天花板」幹部是指升遷到某一個層級和官階時,已經到頂,再也不可能有所突破從而達到更高一級的幹部。一些「天花板」幹部在感到升遷無望的時候,就會得過且過混日子,對於棘手的矛盾則視而不見。「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平平安安過好自己的小日子。這種膽小怕事、保命要緊的官員,就更不能指望他們去直面矛盾、解決矛盾了。
綜合來看這三類官員,我們不難發現,不管是「官油子」、「天花板」幹部還是「太平官」,都有著如下共同點:如自私自利,只求利己,不求利人;不負責任,怕擔責任;追求政績,努力爬升,爬不上去就混日子;消極懶散,沒有銳意進取的精神等。這些遇到矛盾繞著走、接到矛盾拋繡球的官員,只會讓矛盾越積越多、越來越深。
要消除矛盾「擊鼓傳花」現象,首先要消除這些「官油子」、「天花板」幹部、「太平官」等「傳花官員」的滋生土壤,通過建立應有的處罰機制、完善幹部選拔、任用與退出制度等,對「傳花官員」該警示的警示,該問責的問責,不再給他們留有更多表演的機會與空間。
「擊鼓傳花」原因在於制度不完善,解決還應由此著手
矛盾「擊鼓傳花」現象出現的原因很多,您認為最主要的有哪些?排在前三位的分別為「現行問責制存在缺陷,對『傳花』官員不能有效懲罰」(佔比66%)、「任期制不能嚴格執行,促使行為短期化,急功近利」(佔比61%)、「官場不良風氣使然,新官不理舊事,迴避矛盾」 (佔比55%)。
同時,在回答「破解官場矛盾『擊鼓傳花』難題,您認為以下哪些舉措最有效」時,排在前三位的分別為「完善問責機制,讓『傳花』官員付出代價」(佔比79%)、「完善考核機制,讓官員不再為了政績而『傳花』」 (佔比51%)、「完善晉升機制,讓官員沒有『傳花』的動力」 (佔比46%)。
由此可見,公眾普遍認為問責、任期等制度不完善,是導致官場「擊鼓傳花」現象的根本原因。在破解官場矛盾「擊鼓傳花」時,還應該從完善制度著手。
行政問責制讓官員的飯碗和烏紗帽變得「易碎」,會讓幹部產生如履薄冰之感,這對打造高效、廉正、清明的責任政府確實有好處。但另一方面,問題官員的悄然復出、推卸責任等現象,卻又讓人看到了行政問責制還需進一步完善,讓那些「傳花官員」被問責,得到應有的懲罰。此外,在一些地方,比較普遍地存在官員調動頻繁、任期難以屆滿的問題,使任期制流於形式。這不僅會影響工作的連續性,還往往會助長官員浮躁心態和急功近利思想。
總之,當前,我國既面臨黃金髮展期,又面臨矛盾凸顯期,各種矛盾多發、易發。要使這些矛盾得到及時、徹底的解決,使官員由「傳花」變成「搶花」,必須依賴於完善的制度,加速推進政府行政改革,加強制度供給和制度創新。
延伸閱讀
何為「擊鼓傳花」
一種民間遊戲,流行於全國各地。十幾人或幾十人圍成圓圈坐下,其中一人拿花,一人背著大家或蒙眼擊鼓,鼓響傳花,鼓停花止。花在誰手中,誰就摸彩,如果花束正好在兩人手中,則兩人可通過猜拳或其它方式決定負者。擊鼓傳花是一種老少皆宜的方式。按紙條規定行事,多是唱歌、跳舞、猜謎和答問等健康有益的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紅樓夢》中就曾生動描述這一場景。
據文獻記載,擊鼓傳花是中國古代酒宴上的助興遊戲,屬於酒令的一種,又稱「擊鼓催花」,在唐代時就已出現。唐代《羯鼓錄》一書中提到李隆基善擊鼓,一次他擊鼓一曲後,起初未發芽的柳枝吐出了綠色來。此典故初為「擊鼓催花」,後用作酒令,改作「擊鼓傳花」。
國外也有類似的小遊戲,叫做Pass the parcel(傳包裹,傳禮物),但遊戲的目的不同。這是一個獲得禮物的小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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