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與深化課改相配套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據相關文件,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改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5月21日,永嘉縣教育局制訂發布2020年永嘉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有利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招生」運行和監督機制;有利於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健康協調發展;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體系,促進我縣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主要是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永嘉縣戶籍初中畢業班學生。2020年永嘉縣戶籍在本縣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以電子學籍註冊為準)和永嘉縣戶籍在永嘉縣外就讀要求回永嘉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及永嘉縣戶籍未曾在高中段學校註冊就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2.永嘉縣縣外戶籍初中畢業班學生。在我縣範圍內初中學校畢業班就讀並取得初中學籍的(以電子學籍註冊為準),均可報名參加我縣學業水平考試。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學業水平考試取消體育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體育分不計入中考總分,英語聽力口語考試30分調整到其他題型,筆試卷面分值提高到120分,題型、題量、考試時間與2019年保持不變。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含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兩門學科,簡稱「社會」)。 2.各科分值:語文和數學各150分、英語120分、科學180分(2023年科學總分調整為190分,其中科學實驗考試10分)、社會思品卷面分值為100分,其成績按 50%計入總分(2021年起按80%計入總分)。 3.考試時間: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90分鐘,社會100分鐘。 5.初中地方課程納入語文、社會兩科考試範圍,地方課程考試內容分值分別不超過兩科試卷總分的5%。文化科目考試全部實行閉卷考試。數學和科學考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6.科目考試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展命題工作。堅持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命題重點,體現深化課程改革理念和能力立意導向,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繫,在學生發展核心素養框架下,注重考查學生在真實情景中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對學科認知能力、思維能力、實踐創新能力的考查,體現考試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試卷難度係數在0.70-0.75間。適當控制題量,杜絕設置偏題、怪題。 閱卷工作由溫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閱卷,並統一發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測試辦法、時間、內容等具體事項按縣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 1.永嘉縣戶籍,在永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永嘉縣戶籍在縣外市內就讀,在就讀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回永嘉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永嘉縣戶籍必須於2020年4月30日前登記,否則一律視為今年高中招生的非永嘉縣戶籍考生。戶籍片區審驗工作安排在5月下旬進行,具體要求按照《關於做好2020年永嘉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戶籍片區審驗工作的通知》執行。 2.永嘉縣外溫州市內戶籍,具有永嘉初中學校電子學籍且要求在永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並在永嘉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1)具備永嘉初中學校三年連續完整學習經歷的考生,依據考生學籍所在學校來認定考生所在片區,可享受永嘉縣戶籍考生同城待遇。 (2)不具備永嘉初中學校三年連續完整學習經歷的考生,可參加我縣民辦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錄取,但不能參加永嘉公辦普通高中錄取,也不能錄取為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 3.溫州市外戶籍在我縣就讀並在我縣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職業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不含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錄取。若參加公辦普通高中(含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錄取,需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 (1)具有永嘉初中學校電子學籍和永嘉初中學校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習經歷。 (2)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永嘉縣範圍內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證》或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並在我縣範圍內取得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籤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時間截至2020年3月份)。 (3)學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溫州市範圍內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及以上(從2019年6月份起連續繳納至今),且有相對固定居所(含租賃)。 4.在永嘉報考高中的永嘉縣引進人才、F類以上人才、溫商永商回歸人員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香港、澳門同胞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享受永嘉縣戶籍考生同城待遇。 5.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不得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具體名單由法院提供。 1.普通高中類招生,根據招生計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照顧錄取政策,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平行志願錄取。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公布後,考生開始填報志願,時間3天。已上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應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參照《2020年永嘉縣高中招生指南》,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填報和志願確認(每生可填報多個志願),逾期不予補報。志願填報時間截止後,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將予以統一鎖定,考生志願不得再行更改和放棄。 為方便和服務考生填報志願,縣教育局將編制《2020年永嘉縣高中招生指南》,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縣教育局專欄http://xxgk.yj.gov.cn/col/col1331603/index.html」進行公開,並由初中學校印發給每位考生。各初中學校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指導考生填報志願,對考生的報考資格要仔細審核,按時上報相關材料。若因學校資格審核失誤影響考生錄取的,將追究相關學校及責任人的責任。在招生中若出現考生因志願代碼填寫錯誤造成錄取上的問題,由填報人自行負責。 第一批為永嘉中學(含定向生)、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 第二批為溫州翔宇中學(自費生)、上塘中學、羅浮中學、永臨中學、永嘉二中、碧蓮中學、楠江中學(只招自費生)。 依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與特長加分),同時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總分從高到低由中招系統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自動錄取,若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與特長加分)相同則根據《2017年溫州市高中招生同分錄取規則》精神,按照以下順序依次錄取:①按文化科目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②在總分和文化科目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數學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③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取語、數兩科中單科分數高的一科)從高到低排序錄取;④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錄取;⑤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並列錄取。 (1)永嘉中學、碧蓮中學美術特色班和全縣民辦普通高中均面向全縣招生;上塘中學、羅浮中學、永嘉二中招生計劃的20%面向片區外招生,80%在各自片區內招生;永臨中學招生計劃的30%面向片區外招生,70%在本片區內招生;碧蓮中學招生計劃的50%面向片區外招生,50%在本片區內招生。 (2)定向生招生。以考生總分(含政策照顧加分與特長加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進行定向生招生。定向生招生對象。符合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資格,且在永嘉縣內同一所初中學校讀滿兩年(八、九年級在推薦學校就讀,以電子學籍為準)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定向生名額分配辦法。認真落實《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要求,遵循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的原則,把永嘉中學60%及以上的招生計劃以定向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學校。根據2020年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將定向生名額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定向生名額要向農村初中傾斜,保障小規模學校1個定向生推薦名額。 定向生名額分配公式(計算結果若為小數,則取小數點後1位四捨五入為整數):學校定向生名額=全縣定向生名額基數×(學校畢業生數/全縣畢業生總數)全縣定向生名額基數:以永嘉中學2020年招生計劃數的60%,確定全縣定向生名額基數。 定向生錄取辦法:永嘉中學定向生是在永嘉中學統招生錄取完畢後,根據分配的指標和規定條件,對填報永嘉中學志願且符合永嘉中學定向生資格的學生,以初中學校為單位,以永嘉中學統招分數線為依據,一類初中學校畢業考生(含溫州翔宇中學、崇德實驗學校和東方外國語學校)下降30分,其餘初中學校下降40分,按考生總分(含政策照顧加分與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遇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同分,按《2017年溫州市高中招生同分錄取規則》文件規定執行。若學校畢業生成績達不到定向生錄取要求,定向生名額尚未錄完,則不再轉為全縣統招生名額。對既無統招生又無定向生被永嘉中學錄取的初中學校,在永嘉中學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降90分範圍內,對這些學校填報永嘉中學志願且符合永嘉中學定向生資格的考生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含政策照顧加分與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進行補錄,且最多補錄1名;若達不到定向生補錄條件的,則不予補錄。 因校網優化(2018年-2020年),已調整完成的被優化學校根據優化時轉入優化學校的學生,當年畢業生數單列分配定向生名額,其定向生名額尚未錄完,則剩餘名額轉入優化學校使用,若還未錄完則不再轉為全縣統招生名額。 (3)永嘉中學統招生和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的招生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揭曉後,根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永嘉中學統招生和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 (4)溫州翔宇中學(自費生)、上塘中學、羅浮中學、永臨中學、永嘉二中、碧蓮中學、楠江中學(只招自費生)等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未被永嘉中學和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錄取的考生,中招系統則根據考生志願自動在系統中按設置的條件把考生招錄到溫州翔宇中學(自費生)、上塘中學、羅浮中學、永臨中學、永嘉二中、碧蓮中學、楠江中學等學校。公辦學校錄取分數線片外不低於片內,片外錄取不足時,可在片區內擇優補招,額滿為止。考生如果要兼報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和自費生,需分別填報志願。 (5)碧蓮中學面向全縣招收2個美術特色班,招生錄取單獨進行。碧蓮中學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確定後,美術特色班開始招生,錄取分數不低於普高低控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要求、無色盲、有美術特長或美術愛好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和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到碧蓮中學教務處報名,學校按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錄取時須籤訂自願在美術班就讀的協議書。 4.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對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填報永嘉中學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2A2P及以上,填報溫州翔宇中學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1A3P及以上,填報其他學校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4P及以上,且各校均要求考生綜合表現評定達到合格及以上。從2021年起,初中畢業生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5B及以上,參加省一級特色示範學校和縣(區)中學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2A3B及以上。考生在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時,其相應的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必須達到A等,考生報考理科特色生時,其科學實驗必須達到A等。 5.民辦普高立足於本縣域招生,縣域內招生數不少於招生計劃的60%,按平行志願擇優錄取。跨縣域招生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0%,跨縣招生錄取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後的第三天開始,由招生學校憑考生錄取碼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擇優錄取。民辦普高可向縣教育局申請不超過招生計劃10%的自主招生指標,該指標錄取在平行志願錄取後進行。 民辦普高須在6月10日前向社會和考生家長公布2020級新生收費標準。 6.普通高中按平行志願錄取不足時,原則上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補錄,額滿為止。 1.中等職業教育類包括中本一體化教育、五年一貫制職業教育、3+2職業教育、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普通班等。 2.中本一體化教育、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中本一體化教育和學前教育大專班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普高平行志願錄取前擇優錄取(中本一體化學前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大專班需結合專業術科考試成績)。中本一體化教育、學前教育大專班志願填報時間及錄取辦法另行發文公布。 3.永嘉縣域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生須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後在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進行報名登記,並憑準考證和分數卡到招生學校報名確認。從成績公布的第三天開始,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招生計劃、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憑考生錄取碼擇優錄取。 4.溫州市域外中等職業學校在我縣招收五年一貫制和「3+2」考生,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普通中專招生須經溫州市教育局同意並籤發招生計劃。考生報考溫州市域外中等職業類學校,由考生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學校錄取後將錄取名單反饋到縣教育局。 1.永嘉縣戶籍在縣域外就讀學生回永嘉報考、錄取規定。 (1)在溫州市外就讀、要求回永嘉報考的考生,經報名、確認後,參加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文化科目考試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在溫州市外就讀、回永嘉報考的考生須向縣教育局教育一科提供7-9年級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學期考核成績,並參加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科學實驗操作、研究性學習等4個項目的終結性測試。 (2)在溫州市外就讀未回永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本縣公辦普通高中不予錄取。如確需回永嘉就讀的學生,可參加民辦普通高中(不含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與職業高中錄取,成績按其在外地中考成績折算。 (3)在溫州市內縣外就讀的考生,統一在就讀學校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市範圍內有效,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自動將上述成績和結果反饋至錄取地教育局。 (4)在溫州市內縣外就讀的考生,報考我縣高中,須在報名時選定「回戶籍地錄取」,報名後在規定時間到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參加我縣高中錄取,但不能享受永嘉中學定向生招生資格。考生報名時須選定「回戶籍地錄取」,如果考生報名時未作選擇,系統默認為「在就讀地錄取」。 在縣外就讀考生報考民辦普通高中(不含溫州翔宇中學公費生)不受戶籍限制。 根據省教育廳規定,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對擅自去縣外公辦普通高中就讀的考生,我縣不予辦理電子學籍遷移手續。縣外民辦高中在我縣招生,須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溫州市外民辦學校來溫招生必須經溫州市教育局同意並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備案後,方可發布招生廣告進行招生。縣外民辦普通高中不得在我縣招收普高低控線下的考生,否則不能辦理考生電子學籍遷移手續。 縣教育局將加強對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組織,規範招生。高中段招生錄取實行「多種選擇、一次錄取」的原則,即每位考生可有多個志願選擇,但只有一次錄取機會。考生一旦被某所學校錄取,其考生信息馬上被自動鎖定,其他學校不能再錄取。 普通高中不得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公辦普高不能跨縣域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提前組織招生考試,違者將追究招生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情況的考生在報考高中段學校時享受政策加分照顧待遇。 (1)烈士子女;
(2)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部隊軍人的子女;
(3)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
(4)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軍人的子女;
(5)有子女後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軍人的子女。
(1)作戰部隊(指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軍人的子女;
(2)在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軍人的子女;
(3)有子女後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軍人的子女;
(4)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5)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
(6)受正大軍區級及以上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
本意見所稱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 4.公安民警子女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號)和《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37 號)要求執行。 5.2020年援鄂醫療隊員及受縣級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其子女在2020年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參照現役普通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報考中職學校普通班的,按照家長和學生意願優先錄取。(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少數民族考生。
(3)臺灣、香港、澳門同胞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若考生具有多項照顧條件,則取最高一項,不重複照顧。
1.考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競賽,個人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者,可加6分。
2.考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競賽,個人獲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者,可加4分。
3.考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競賽,個人獲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或縣級(市直)一等獎者,可加2分。
4.從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競賽類獲獎加分政策,初中學生體育、藝術、科技方面獲獎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體現。
5.特長加分項目另行發文公布。若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則取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過制度創新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應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培訓制度和監控評估制度等,杜絕舞弊現象。 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特長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辦法等,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評定獲得A等和綜合表現評定獲得優良的名單,要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特長招生預錄取名單以及民辦普高收費標準等要向社會公示。 逐步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和高中招生的誠信機制。參與命題、審題、網上閱卷、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籤訂誠信協議並建立誠信檔案。同時縣教育局將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縣教育局和學校將採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命題、審題、網上閱卷、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等有關工作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以確保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與可信度。 縣教育局成立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小組,保證這項工作實施過程的公平公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考生的錄取資格,並根據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於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縣教育局投訴。 七、本方案自2020年5月20日開始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來源/中國永嘉微信公眾號
編輯/謝霖栩
責編/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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