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韓聯社12月10日報導稱,韓國檢察懲戒委員會當天上午開會處理檢察總長尹錫悅案件,審議是否處罰尹錫悅以及處罰力度。
報導指出,因法務部長官提請處罰檢察總長而召開檢察懲戒委員會會議,為韓國憲政史所僅見。當天上午10點40分,懲戒委員會開始在位於京畿道果川市的韓國法務部辦公樓7樓召開閉門會議。
懲戒委員會主席通常由法務部長官擔任,但因法務部長官秋美愛是親自提請的當事人,改由外部委員A某教授擔任主席。涉案的尹錫悅沒有出席,由三名特別辯護人代為出席。辯方在會上表示,將竭盡全力向各位委員說明針對尹錫悅的懲戒程序違法不當。
懲戒決定需要過半數出席委員贊成,如果認定沒有懲戒理由,將作出不予懲戒的決定,懲戒理由成立但不宜懲戒時,將作出不問責的決定。如果作出撤職、免職、停職、減薪處分,須由秋美愛提請總統文在寅批准執行。
此前,11月24日,韓國檢察總長尹錫悅被法務部長官秋美愛停職檢查,這是韓國憲政史上首次有現任檢察總長被法務部長官停職。
秋美愛當天表示,法務部對檢察總長的多項舞弊嫌疑進行直接監察,確認多個嚴重的舞弊行為。尹錫悅涉嫌於2018年11月在首爾市區同當時涉案的《中央日報》社長洪錫炫進行不正當的會面,違反檢察倫理綱領。尹錫悅還涉嫌非法伺察法官,妨礙監察和偵查,違反政治中立原則。
秋美愛說,除建議處分的上述嫌疑外,還將徹查其他弊案真相,身為法務部長未能及時預防、迅速無所查處檢察總長弊案,引發國民擔擾深感愧疚。
尹錫悅隨即向媒體發布立場文件,指出秋美愛提出的六項停職處分依據均不屬實,且未獲充分申訴的機會,而自己作為檢察總長盡職盡責,對於違法的不當處分將以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一天後,尹錫悅向法院申請「中止執行停職命令」,並於當月26日針對秋美愛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其撤銷停職檢查命令。
12月1日,首爾行政法院就此作出裁決,叫停執行停止命令,尹錫悅由此返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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