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樣的鏡面反光膜是違反相關規定的。記者 蔣霞曦 攝
華龍網2月4日21時訊(記者 劉豔)今(4)日,重慶高速執法一支隊在主城周邊各主線收費站開展春運交通綜合整治。記者了解到,春運期間,執法部門將嚴查機動車違規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的行為,若有發現將立即要求整改;不整改者,將面臨20至200元的罰款。
上午,記者來到成渝高速九龍坡收費站發現,春運首日,路面車流量並沒有明顯增加。執法人員除了對非法運營、超速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外,車輛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也是此次重點查處的內容之一。
「所有機動車車窗玻璃不得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其中更是嚴查7座及以上客車張貼有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貼膜。」現場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鏡面反光遮陽膜既影響駕駛人視線,對其他交通參與者也有不利影響。而一些從事非法運營的司機更是利用其反光和色深的特點,企圖遮擋車內情況,以逃避執法人員查處。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明確規定:前風窗玻璃及風窗以外玻璃用於駕駛人視區部位(指駕駛人駕駛時用於觀察後視鏡的部位)的可見光透射比應大於等於70%;所有車窗玻璃不得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公路客運、旅遊客車和校車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均應大於等於50%,且不得粘貼有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
市高速執法一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機動車違規張貼了鏡面反光遮陽膜,駕駛員將被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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