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美國加州州長傑瑞·布朗(Jerry Brown)籤署了加州參議院第568號法案。該法案要求谷歌、臉書、推特等社交網站允許未成年人刪除自己上網時發布的各種信息,就如同允許未成年人用橡皮擦去自己的上網痕跡一般,所以又被形象地稱為「橡皮擦法案」。該法案不再只是被動地在未成年人網絡隱私遭受侵犯時提供救濟,而是主動進行監督,界定網絡服務商職責,同時賦予未成年人充分的刪除權。該法案不僅保護網絡受害者,也對有網絡不當行為的未成年人採取了寬容保護的態度,最終目的就是防止網絡個人信息「反噬」未成年人,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構築起堅實的保護屏障。不過「橡皮擦法案」在受到廣泛讚譽的同時,其局限性也需要我們加以思考總結,以便更合理地借鑑。
權利主體的模糊與狹義
「橡皮擦法案」雖然規定了權利主體是未成年人,卻沒有明確年齡的衡量節點。也就是說,該法案沒有明確是以權利主張的發生時間為年齡節點,還是以網絡行為的發生時間為年齡節點。如果以權利主張的發生時間為年齡的衡量節點,就意味著成年之後人們就無權要求網站刪除自己未成年時在網絡空間發布的各種信息。這也就要求人們在未成年時就能理性判斷自己的網絡行為,因為一旦成年就無法享有「橡皮擦法案」賦予的權利。如果以網絡行為的發生時間為年齡的衡量節點,則意味著即使成年後也可以享有「橡皮擦法案」的保護,要求網站刪除自己未成年時在網絡空間留下的各種信息和痕跡,但這顯然又有過度保護之弊端。
「橡皮擦法案」涉及的內容不多,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重點也比較單一。這樣一來該法案中規定的權利主體就在兩個方面體現出明顯的狹義性:一是「橡皮擦法案」只是允許未成年人刪除自己在網絡空間發布的各種信息,雖然未成年人也可以要求轉載信息的第三方網站刪除相關信息,但是如果這些信息已經被他人重新編輯發布則不在該法案規定範圍之內,因此該法案管制範圍有限,甚至會形同虛設;二是權利主體只限在加州這樣一個狹義的區域,如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發布的信息被加州以外的網絡服務商發布和轉載,「橡皮擦法案」則無能為力,法案的地域性和網絡的無限性之間的衝突顯露無遺,所以這項法案真正能夠發揮的作用比較有限。
義務主體的抗議與抵制
「橡皮擦法案」涉及的義務主體主要是網絡服務商,若要嚴格執行該法案,勢必給網絡服務商增加額外的巨大成本和具有不確定性的法律風險。而美國的網絡服務商實際上早已形成一個巨大的利益群體,他們是該法案最積極的反對者。從實際操作來看,為了規避「橡皮擦法案」的要求,有的網站甚至會限制乃至禁止未成年人登錄,這非常不利於未成年人信息權、傳播權的實現,更與該法案的目標背道而馳。
事實上,在「橡皮擦法案」出臺前,許多主流社交網站已經設置了「刪除按鈕」,網絡用戶本就可以刪除自己在網站張貼的內容,「橡皮擦法案」只不過明確要求未成年用戶可以徹底刪除自己在網絡空間發布的信息。而且,「橡皮擦法案」將需要承擔職責的義務人限定為商業主體,對於那些作為非商業主體的網站如果發布和保存未成年人的信息該如何處理卻缺少詳細的規定,因此這些網絡服務商認為「橡皮擦法案」並無實質性突破。
從「橡皮擦法案」具體內容來看,一些規定與社交網站的商業保留條款存在衝突,不利於加州網絡服務商與加州以外其他網絡服務商之間的公平競爭。該法案還設置了義務主體的排除條款,將僅僅通過使用信息定位功能指向未成年人的情形視為例外,實際上就是排除了搜尋引擎的相關義務。而全球影響力最大的搜尋引擎谷歌總部恰恰就在加州,很難讓人相信這只是一種巧合而不是多方利益相互博弈的結果。無論衝突條款還是例外法則,自然都會遭到其他網絡服務商的詬病。
引發過度保護與合法侵權
「橡皮擦法案」出臺的初衷,是防止未成年人因為心智不成熟在網絡空間留下不當信息或個人隱私而影響其今後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因此該法案有一個隱在的前提就是這些未成年人的網絡發布行為都不應當有傷害他人的主觀故意。但「橡皮擦法案」以年齡作為節點,來設置法律保護的屏障,有可能被一些未成年人有意鑽法律的空子來逃避責任。比如可以故意在網絡空間張貼侵犯傷害他人的信息,過段時間再利用「橡皮擦法案」賦予的特殊權利,申請刪除這些信息以規避法律的制裁。
「橡皮擦法案」保護未成年人的出發點自然沒有問題,在該法案可能會與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害相權取其輕,犧牲一小部分言論自由,讓渡給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也沒有問題,但是該法案不僅保護網絡傷害中的受害者,同樣也保護欺凌者,這就使得最終結果與法案的出臺初衷背道而馳。當下各種網絡欺凌愈演愈烈,其中相當數量的欺凌者是未成年人,正因為具有針對性法律的缺位,欺凌者才有恃無恐。雖然美國已經出臺了一些網絡欺凌管理法規,但這些法規依然比較籠統,很多時候面對一些網絡欺凌個案,很難精準規約和制裁。如果再有「橡皮擦法案」的保護,那些欺凌者就會變本加厲,更加肆無忌憚,所以很多該法案的反對者認為,根本不該對未成年人網絡過失行為持特別的寬容態度。
更嚴重的是,「橡皮擦法案」的適用地區僅限於美國加州地區,而美國其他地區並沒有這樣的法案,所以「橡皮擦法案」在實施過程中難以避免和其他法律的衝突,甚至有違憲的可能。因為未成年人如果有權刪除自己在網絡空間發布的信息,一定會連帶刪除他人的跟帖和評論等,就等於侵犯了他人的言論自由。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虛擬社會中兒童網民的權益保護研究」(13CXW037)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浙江師範大學文化創意與傳播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陳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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