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對新聘教師實行年薪制,「非升即走」;引導教授全部上講臺;全面停招學術型碩士。一項項新政策令人耳目一新。
同濟大學土木工程學院近年開展試點學院改革,把「學生」作為改革的聚焦點。新聘教師「非升即走」,引導教授全部上講臺,碩士階段只招收專業學位碩士。一項項新政策,令人耳目一新。
「對師資遴選與聘任制度、學生招錄與培養方式等進行改革優化,是土木工程學科發力邁上新臺階的必由之路。好機制帶來好教師,好教師培養出好學生,綜合改革的頂層設計保證了試點改革的科學性和適用性,這也為學校推進改革創造了示範經驗。」同濟大學校長、試點學院指導小組組長裴鋼院士說。
試行教職「常任軌」制
為提高教師積極性,同濟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參照美國「常任軌」制度,建立「改進教職試點崗位資格路徑制」。這套制度的顯著特點是實行年薪制,為教師提供優厚的薪資待遇:講師15萬元,副教授18萬元,教授27萬元。
該學院青年教師潘鑽峰說:「對於土木學科的教師來說,到外面兼項目賺錢很容易。但如今青年教師有了年薪,能過上比較體面的生活,可以把全部精力用到教學和科研方面。」
從去年入職開始,潘鑽峰就面臨3年的考核期,任他自由研究,到第三年結束,需要拿出相應的論文成果。如果考核通過,可以聘為副教授;如果通不過,可以延長3年,到第六年結束時,要麼升格成為副教授,要麼走人。
在教學上,新聘教師不是進校後立即投入教學,而是全程觀摩5門專業課教學全過程,學習前輩教師的授課方法。觀摩結束時需要撰寫聽課報告,經任課教師籤字後,提交給學院。這樣,新教師在正式上講臺之前,就能打下堅實的基礎。
土木工程學院院長顧祥林介紹,「常任軌」制已在新進教師中實施兩年,引進了12名新教師。從今年5月開始,學院面向其餘在職教師陸續鋪開。打破職務聘任終身制,不可避免地會觸動一部分教師的利益,面臨很大阻力,所以設定了緩衝期。顧祥林說:「預計第一年拿出70個教學科研型崗位,隨後3年再推行150個,用5年左右完成新舊制度平穩過渡,實現教師隊伍的長效激勵與動態管理。」
引導教授全部上講臺
同濟土木工程學院在招生時並不把考試分數作為絕對的標準,而是特別注重學生的「專業興趣」。學院在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設立結構設計創新實驗班,教授們每周前去為高一、高二各一個班級授課,開展科技創新項目。從2011年開始,土木工程學院每年舉辦「全國中學生結構設計邀請賽」,表現優異並獲獎的中學生直接獲得同濟大學自主招生選拔資格。
至今,已有45名高中生通過創新實驗室、全國中學生結構設計邀請賽等招錄方式進入同濟大學土木工程學院。
上課是教授們頭等重要的事。在新的人事管理框架下,土木工程學院的崗位分為教學科研型、基礎研究型和應用研究型三類,對於佔據主體地位的教學科研型崗位,聘為教授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要上講臺給本科生上課,否則只能應聘研究員、工程師等崗位。
顧祥林介紹,目前土木工程學院80%的教授為本科生上課,待到新舊制度完成交替,教授上講臺比例將達到100%。
土木工程專業大三學生衛凱華說:「教授上課效果就是不一樣,深入淺出,容易聽明白。」
同濟大學常務副校長陳以一說:「一切教學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要讓學生受益。從入口注重興趣到引導教授上講臺,都將有利於提高本科人才的培養質量。」
研究生只招專業型碩士
今年秋季起,同濟土木工程學科全面停招學術型碩士,近500名新生將全部是專業型碩士,與此同時,課程體系、獎助辦法、學籍學位等方面也在進行配套改革。如課程內容方面,各門課在強化基本原理的同時,加大應用性、工程性內容的比例,而不僅僅是關注基礎。
人才培養改革貫穿於土木工程學院試點工作的全過程。針對從不同高校招來的研究生知識結構不一樣的狀況,學院對69門課程的知識點進行全面梳理,建立課程檔案資料庫,明確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需要掌握到什麼程度。這樣,外校考來的研究生可以對照這套體系,在正式入學前自學補上所欠缺的知識點。整個知識體系貫通起來,避免了不同教師在授課時的遺漏或重複講述,實現本碩博一體化培養。
土木工程學院今年還首次與法學院合作建立「工程(土木)—法學複合人才創新實驗區」,面向本科生選拔培養「土木工程師+律師」複合型人才。學生畢業時,可以勝任土木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管理,以及投資與開發、金融與保險、法律實務等工作。今年秋季,將有25至30名學生進入「工程(土木)—法學複合人才創新實驗區」學習。
(責任編輯:張嬋)
版權及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註明"稿件來源:新東方"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含本網和新東方網) 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連結、轉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註明"稿件來源:新東方",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② 本網未註明"稿件來源:新東方"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僅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轉載稿的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稿件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新東方",本網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見稿後在兩周內速來電與新東方網聯繫,電話: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