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該項目可隨時申請嗎?
該項目實施審批前,國家認監委通過書面公告和其網站對外發布指定計劃等相關信息,提出指定計劃。指定計劃包括擬指定機構的業務領域與數量、產品範圍、對申請指定的機構的要求、指定程序和相關時限規定等。
指定業務領域涉及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國家認監委向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就相關指定方案徵求意見。
二、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30條,第32條規定,第33條的規定,實施指定工作。
三、實施機關是哪裡?
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 負責部門是什麼?
國家認監委認證部負責申請的受理、受理結果覆核、專家評審工作的組織、相關部門意見的徵詢、工作程序的監督,組織對指定機構的監督檢查,來信等舉報的處理。評審報告的審查和指定上報批覆。
五、 目的是什麼?
為規範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指定的工作程序,明確有關責任,確保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有效實施。
六、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期限
從申請到指定時限為60天。
(二)主體
國家認監委認證部一處(非電類)\二處(電類)是執行具體工作的主體。
(三)指定條件公示
國家認監委通過書面公告和其網站對外發布指定計劃等相關信息,提出指定計劃。指定計劃包括擬指定機構的業務領域與數量、產品範圍、對申請指定的機構的要求、指定程序和相關時限規定等。
指定業務領域涉及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國家認監委向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就相關指定方案徵求意見。
(四)申請
申請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按照指定計劃等相關信息的要求,向國家認監委提出書面申請一式二份,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五)初審
認監委認證部(一處/二處)根據公示條件進行篩選。對申請機構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反饋給申請機構。初審時間為自受理申請機構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國家認監委認證部一處/二處對符合初審要求的,提交專家委員會評審。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