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晚間,據譚松韻經紀人帳號「方小葉微博」透露,在跨年當晚,譚松韻的母親遭遇了嚴重的車禍,經過20多天的搶救還是永遠離開了,文末,她強調「相信法律會嚴懲肇事者」。
這個事件拖了一年八個月才開庭,昨天的直播看的人火冒三丈,辯護律師屢次打斷代理人律師,公訴人前期播放證據視頻跳過重要部分,部分證人一問三不知,被告人絲毫沒有悔改,法庭上一副藐視法庭的樣子,一年多了,一家子沒有給原告一個正式的道歉。
這拽的姿勢,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受害人。
被告人馬某某系四川敘永本地人,生於1990年5月14日。公訴書顯示,馬某某交通肇事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其中,譚松韻媽媽黃某死於特重型顱腦損傷合併肺部感染伴多器官衰竭。
案發後肇事司機馬某某尿檢結果呈陽性。在赴夜宵店喝啤酒前,肇事司機馬某某和朋友們曾在敘永縣某KTV唱歌。並在公安機關調查之初,隱瞞了在KTV唱歌的經歷。但庭審過程中,馬某某否認自己曾經吸過毒,稱不知道尿檢結果為何呈陽性。
肇事者在法庭上的表現真是顛覆大家的三觀。他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了,在法庭上沒有一絲絲歉意,也毫無悔意。
而辯護律師也是迷之操作,監控上清清楚楚有犯罪人喝了7杯酒,居然說酒駕沒有證據???這就是典型的洗衣機。
看庭審現場,作為公訴人卻一直在刻意迴避本該存在的證據,質疑譚松韻的律師所提供的證據。又在證人發言時候,不斷和辯護律師試圖引導走偏,不斷打亂正常流程。作為警察,也是問題百出,回答譚松韻律師提出問題的時候支支吾吾,含糊不清。對被告人律師問題,馬上對答如流。這本就是一個有問題的庭審!相關人員都應該被清查。
肇事者吸毒檢測一檢結果為陽性。可是在庭審的時候警察居然說證物弄丟了,而肇事者死不認帳,否認這一事實。
馬某某否認自己曾經吸過毒,稱不知道尿檢結果為何呈陽性。
那這個責任由誰來承擔?就這樣讓他這麼無法無天?
如果像譚松韻這樣公眾人物維權,把罪犯繩之以法都怎麼難,那如果像我們這樣的普通人受到傷害,維權只會更難。
「車禍」場景拓展閱讀:
A: That looks like a bad accident(事故,車禍).
B: Yeah, should we get out and help?
A: No, there’s a police car behind us. He』ll stop.
B: Looks like the one guy lost control(失控) in all this rain, and the other one hit him.
A: Yeah. It’s pretty bad, that car looks like a coke can.
B: These accidents always cause traffic jams on rainy days.
A: Yeah, it looks like we’re in for a long drive.
B: Ah, well. Put on the news. I got up late and missed it.
A: All right.
A: 好像又出了嚴重的車禍了。
B: 是呀。我們要下車幫幫忙嗎?
A: 不用了,後面有一輛警車。他會停的。
B: 好像是有人的車在這樣的下雨天車失控了,另一輛撞上了這輛。
A: 是。真是糟糕。那輛車撞得個汽水罐一樣。
B: 下雨天出車禍往往引起堵車。
A: 對。看起來我們的駕車時間不會短了。
B: 哦,那麼,聽點新聞吧。我起得晚,沒聽到新聞。
A: 好的。
重點詞彙:car accident 車禍,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