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香洲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轉學插班工作實施細則
一、招生區域範圍
香洲區南屏鎮、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獅山街道、翠香街道、香灣街道、梅華街道、前山街道、灣仔街道等區域範圍;珠海保稅區和珠澳跨境工業區;萬山區(僅限於符合招生條件的初中學生)。
須先用學生身份證號碼註冊,然後根據要求逐項填寫基本信息,完成報名流程。報名後,可自行列印《2020年春季香洲區中小學招生報名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登記表》)留存。
符合申報條件的香洲區戶籍春季轉學插班生,因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的,須在2月14日前持相關有效證件到區教育局提交書面情況說明,申請辦理轉學插班補報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生流程
(具體日程安排詳見附件1)
(一)網上報名
2019年12月23日—29日
(二)特殊房產情況學生提交材料
2019年12月27日—28日
需提交特殊房產情況材料的家庭(見附件2),須在12月27日—28日,到擬報讀學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審核信息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9日
區教育局分類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後,統一提交公安、不動產中心等部門核實報名登記信息(以12月29日前報名登記的信息數據為準)。
(四)公示符合插班資格學生名單
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6日
(五)安排擬錄取學校
2020年1月17日
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符合插班資格學生學位。家長查詢到有擬錄取學校結果的,可自行列印《擬錄取回執》。
(六)現場資料核對,領取《學位安排通知書》
2020年1月19日
由家長攜小孩,帶齊基本入學材料(見附件3)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資料核對。核對無誤的,由學校發放《學位安排通知書》;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五、學位安排說明
符合轉學條件並按規定辦理轉學插班手續的學生,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如果本學區所在學校插班年級學位已滿,區教育局將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視為放棄此次轉學申請。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嚴肅招生紀律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學校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加強管理,嚴肅紀律。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學校,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及時公布諮詢、監督電話,杜絕不正之風。一經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強化材料核對
學校應安排專人負責審核入學材料,重點審核現場提交的入學材料與網上報名所填信息是否一致。
(三)杜絕弄虛作假
凡提供虛假入學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所申請學位。已具有「學籍系統」學籍,變相留級重複申請學位的,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留級或變相留級」規定,一律取消其申請學位。因弄虛作假導致的後果,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自行承擔。
(四)執行指標生制度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製度。落實《珠海市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珠教〔2012〕4號)和《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的規定,未按規定入讀公辦中、小學的學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
(五)規範民辦學校招生
香洲區民辦學校納入全區義務教育招生系統統一管理。選擇轉學插班到民辦學校的學生,由家長自行聯繫民辦學校,並按學校要求提交有關資料,由學校統一在「招生系統」中進行入學信息登記。學校須按經區教育局核准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辦學場地進行招生,不得自行擴大招生範圍和招生規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筆試。
七、注意事項
(一)香洲區教育局及下屬公辦學校沒有要求學生及家長繳納任何費用。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學生或家長索取費用的行為均屬違紀、違法行為,請向香洲區教育局或區紀檢部門反映。
(二)因個人錄入報名登記信息不準確,或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無法安排學位的,責任自負。
(三)家長和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資料遞交和報到。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
(四)不符合我區公辦中小學招生入學條件的轉學插班生,請家長自行聯繫民辦學校或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八、附則
(一)房產的定義
本細則規定的「房產」,特指香洲區範圍內的房產,且房產登記用途須為「住宅」或「成套住宅」。所有房產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珠海市個人房產預告登記證明》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為準。
1.完全產權房產
本細則規定的「完全產權房產」,指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房產中佔有產權份額為100%。
2.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完全產權房產
本細則規定的「三代以內直系親屬」,為學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親兄弟姐妹。「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完全產權房產」指學生及上述親屬在同一房產中佔有產權份額為100%。
(二)建築面積50㎡以下完全產權房產的使用說明
根據珠海市教育局珠教基〔2013〕33 號文,分以下四類情況:
1.2013年6月1日前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的完全產權房產,不受建築面積大小限制。
2.香洲區內僅有一套完全產權房產的,不受建築面積大小限制。
3.香洲區內有兩套或以上完全產權房產,且均為2013年6月1日後購置,建築面積均在50㎡以下的,只能使用「房戶一致」的完全產權房產。
4.已有建築面積為50㎡以上完全產權房產的,不得使用2013年6月1日後購置的建築面積在50㎡以下的房產。
以上細則的最終解釋權歸香洲區教育局。諮詢電話:2611501,投訴電話:2611800。
附件:
1.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轉學插班日程安排表
2.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轉學插班特殊房產申報材料一覽表
3.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轉學插班招生入學基本材料清單
4.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招生諮詢電話
5.2020年春季民辦學校招生諮詢電話
附件一: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轉學插班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轉學插班特殊房產申報材料一覽表
附件三:2020年春季公辦學校轉學插班招生入學基本材料清單
1.《2020年春季香洲區中小學招生報名信息登記表》和《擬錄取回執》
2.身份證
提交申請學生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非珠海戶籍的學生父母還需提交香洲區範圍內的有效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
提交申請學生及其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應複印「家庭戶口地址欄、戶主頁、人口總數目錄頁、學生個人戶口頁、父母個人戶口頁」等內容。申請人戶籍遷入時間以當年登記截止日期前為準。《戶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關係的,須同時提供結婚證、小孩出生證原件給擬報讀學校。
4.房產證明
《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需為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擁有的合法完全產權,且房屋用途為住宅(無房產家庭不需要準備此項材料)。
5.學生相片
提交申請學生的大一寸相片一張,粘貼在報名登記表右上角空白處。
附件四:2020年春季香洲區公辦學校招生諮詢電話
附件五:2020年春季香洲區民辦學校招生諮詢電話
編輯:李葦婷
素材來源:香洲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