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原因告訴你:為什麼員工離職時,不能說出真實的離職原因?

2020-10-19 可馨職隅

「上級領導太龜毛,難以配合,所以我要離職。」

「工作3年了,薪酬還達不到我的要求,所以我提出辭職。」

「工作不開心,總是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所以我要辭職。」

離職是大多數員工會有的經歷,有的人處理得好,自己和公司皆大歡喜。有的人處理不好,與公司一拍兩散,還落下個臭名。對於該如何說離職原因,你可能會覺得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沒什麼好討論的。但事實並非如此,你的離職理由,對你未來的影響可不小。

何總是一家餐飲連鎖店的老闆,前段時間我在物色運營總監崗位,正好看中的運營總監曾在何總公司工作過一年,隨即我就給何總發信息了解這位運營總監的背景情況。沒想到何總給我的回覆是:問其他人我會跟你詳細說,但是這個人我不方便評價。

這一聽就知道有問題,後來與這家餐飲店的其他高管打聽,我才知道這位運營總監離職時與何總大吵了一架,還在朋友圈發何總公司的股權機制的漏洞,因為這些漏洞她才離職的。一些有股份的員工跑到何總辦公室,詢問是否如這位總監所說的,如果是他們也要撤股。這一波下來,公司的業績掉了一半,何總氣得直跺腳。

離職就好像明星離婚,處理妥當,雙方沒什麼損失。處理不妥,相互揭短,最終也是殺敵一萬,自損三千。就如同當年的王寶強和馬蓉,鬧了這麼多年,雙方的損傷以及給孩子帶來的傷害不小。而馬伊琍和文章的離婚,雙方相互肯定過往,相互尊重,將離婚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這就是會處理和不會處理的區別。

對於離職理由,是否要說出真實的原因,我的看法如下:

(一)根據公司的開放程度,選擇是否說出真實原因

馬雲曾經說過,員工離職總結起來無非兩種原因,錢沒給夠,心委屈了!

其實大多數員工離職的原因無非就是馬雲說的兩種,表現方式為:

(1)工作表現與薪酬不匹配,工作價值沒受肯定。

(2)對上級領導不滿意,心中有委屈。

(3)職業發展有阻礙,看不到未來。

(4)團隊融合差

(5)企業文化無法適應

當你的離職為以上原因時,請先判斷你的公司是否善於接納離職員工的建議,如果在平時,公司對過往離職員工的建議都是聽之任之,建議你不要直接說真實原因,因為你的每一點都可能反被認為是你個人的問題,留下不良的口碑。

但如果公司是個善於吸納離職員工意見,不斷改進型的組織,那你就有藝術的談談你的看法。我相信,你若談得清楚,公司也能改變,你也不會離開.

(二)離職至少三個月後,再據情況談出真實原因

很多人離職都是說個人原因,家庭原因,其實大家心裡都明亮著,哪有那麼多家庭和個人的原因。無非就是不想讓雙方難堪,也好讓自己順利地離開,所以說了「謊言」。但看到公司這樣的問題又覺得不說實話對不起公司,那我建議你隔三個月再說。

1、你能夠順利的離開,給新的工作做好保障;

2、你離開一段時間後,原公司與你的關係也成了弱關聯,這時再說出原因,對雙方都好,都能夠相對客觀的聊開來;

3、要將離職原因變成建議,與對的人說。有的員工喜歡在離職時說些狠話,讓公司下不了臺,以為這樣自己就暢快了。你有沒有想過,你離開後公司會對你做出怎樣的評判,這樣的評判是否會影響到你下一份工作,或者未來某件關鍵事項對你的評估要素。職場馳騁,還是要學會做人。不妨將意見變成建議,找到對的溝通對象,表達出來。

人生最快樂的不是得到什麼,而是得到以後懂得珍惜與感恩;人生最痛苦的也不是失去什麼,而是失去後的漠然與沉淪。——郭會章

即便是離開,也要學會感恩。感恩你曾經奮鬥過的戰場,感恩栽培過你的領導,感恩一起共事的同事,這樣的你才能在每次離職收穫滿滿。所以,離職時,我會選擇不說出真實原因,而將理由變成自己個人原因或家庭原因。在離開三個月後,再視情況與對的人提出建議。以上看法,你是否認同,歡迎給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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