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有人指責那些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女人,都是極端自私的;相反,如果男人不要孩子,那就會覺得理所當然,畢竟,男人只要出錢就好了。
那麼,離婚媽媽不要孩子,到底會不會後悔呢?多年以後,會過得怎麼樣呢?
離婚媽媽,對於雙胞胎兒子,難以取捨
最近刷視頻,看到一個單親媽媽,還是令人心一顫:她有雙胞胎兒子,只有3個月大,而與前夫一家已在出月子後離婚並且毫無糾葛。但是,當時離婚時候法院約定,女方同意把其中一個給男方撫養。
不久之後,男方就要來接一個回去了,從此,兩個連理枝的兄弟,就要相隔天涯,以後再見,也是這兩個家庭中各自成長,交集也是極少的了。
對於這樣的安排,很多網友都在評論區說:作為一個哺乳期媽媽,是有權利把孩子全部判給自己的,為什麼還要送走一個給前夫?
那位媽媽其實還是很誠實的,說了是迫於無奈,畢竟對一個女人來說,單獨帶兩個孩子需要耗費的精力無可計算,何況,生活的苦,哪裡是可以憑一時母愛滿溢就可以逢兇化吉的?
對於這個決定,有一些唏噓,但是對於她的選擇,應該給予充分理解和尊重。所謂的道德綁架,就是你根本不知道人家在經歷什麼,就憑藉主觀妄下判斷。
那些離婚後不要孩子的母親,會後悔嗎?
天下母親,對於自己的孩子大都是情深似海,要不是有實在過不去的坎,大概是不會輕易放手的。
我曾經有個同學叫做曉雲,離婚後她也是選擇了放棄女兒的撫養權,把女兒留給相對條件優渥的前夫。
曉雲說,並不是自己不愛女兒,畢竟女兒也是自己一手帶大到五歲的,可是眼見著要讀小學,留在前夫家有就讀學區房的選擇權,也有相對穩定的環境,再說,爺爺奶奶也不可能對自己的親生孫女不好吧,但是,要是跟著自己呢,居無定所,教育資源和成長環境肯定是比不上前夫家的。
為了孩子的未來,曉雲選擇了放手,當然她也會定期去看望孩子。如今的曉雲,正在讀在職研究生,她的副業也幹得有聲有色的,靠自己首付按揭了一套三居室房子。曉雲最大的心願就是,等女兒長大了想來到她身邊時,任何時候,都可以有底氣去給女兒更好的生活。
至於離婚後不要小孩的女人會不會後悔?大概是因人而異,對於那些一開始就是為了讓孩子有著更好生活的女人來說,大概率是不會後悔的,因為再來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她們依然會做出忠於初心的選擇。
什麼情況下,離異的女人會放棄孩子?
孩子是女人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很多人都說,女人都是輸給了自己身上有著千絲萬縷紐帶的這塊肉,而動了惻隱之心,沒有男人那樣哪怕分手之後依然可以決然而去,一別兩寬。
女人放棄孩子,很多時候是出於不得已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個原因:
一是女人產後普遍經濟能力弱於男方。很多女人,會因結婚生產帶娃而暫時或永久回歸家庭,離婚得不到經濟補償,無生活著落,在經濟上處於劣勢,因此主動選擇放棄撫養權。
二是職場女性沒有精力無法為孩子創造良好的環境。這類媽媽需要為未來打拼,也沒有勇氣做全職媽媽,在孩子和事業之間,她們選擇了成就自己的事業,至於孩子,可能相對而言爺爺奶奶或者爸爸能夠為她帶來更好的成長環境,也會有更多的陪伴時間。
三是原生家庭不支持或者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女人的原生家庭極力反對,並且不幫助女人帶娃,那麼僅靠自己的實力又無法獨自帶娃的女人,不得已會選擇放棄孩子的撫養權。還有一種情況是女人身體不好等特殊情況,只能把孩子留給男方。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都有著兩面性,有時候我們總是迫於現狀選擇自己最有利的一面,或者,選擇對孩子最有利的一面,可是,真正事態如何發展,完全出乎於意料之外的範疇。
最後只能希望,哪怕父母各走一方,也能儘自己最大的力量給予孩子完整的愛。對於那些暫時選擇放棄孩子撫養權的媽媽,也能給予多一點的理解和包容,畢竟每個媽媽都是與孩子有著過命之交,不要試圖用母愛綁架任何一個女性,更不要在她們萬千悽涼的心上再捅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