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6月23日訊 半島網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了解到,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規範發票開具和使用,自2020年7月1日起,青島市稅務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有獎發票活動。
有獎發票的範圍為自2020年7月1日起通過增值稅發票系統開具的,消費者在青島市範圍內用於個人消費並經過有獎發票系統驗證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具體發票種類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不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各類門票、通用定額發票、青島通用機打發票(卷式)、青島通用機打發票(計程車)、銀行代收費發票和醫療門診(住院)發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參加開獎:購買方為非個人消費者的發票;未通過有獎發票系統驗證的發票;已開具紅字發票所對應的原發票;開獎時已作廢的發票;有「收購」字樣的發票;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非正常戶開具的發票;開具日期在本活動實施時間以外的發票;單張發票金額在100元(不含)以下的發票。
有獎發票分為兩次開獎。第一次開獎為即開即獎。購買方取得普通發票後,通過支付寶APP進入「發票管家」—「發票搖獎」,參與發票查驗和即時開獎。第一次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支付寶紅包方式即時給付中獎者。後期將增加通過有獎發票微信小程序參與發票即時開獎,具體啟用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次開獎為定期開獎,定期開獎每季度一次,具體開獎日期將在青島部分主要媒體及青島市稅務局網站上進行告知。除現場公布中獎結果外,購買方可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官方網站及青島市稅務局指定的平臺查詢第二次開獎結果及兌獎地點。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普通發票進入二次待開獎普通發票庫,參與定期開獎:參與第一次開獎的;通過有獎發票管理系統採集普通發票持有人個人信息的;購買方為個人的;經過系統校驗後的。
第一次開獎即開即獎共設置五個等級獎項:一等獎10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20元,四等獎10元,五等獎5元。第二次開獎定期搖獎共設置四個等級獎項:一等獎1個,獎金5萬元;二等獎10個,獎金各1萬元;三等獎20個,獎金各5000元;幸運獎50個,獎金各3000元。
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進行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兌獎時需要攜帶:增值稅普通發票:中獎者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參與二次開獎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原件及複印件兌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中獎者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參與二次開獎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版式文件列印件兌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兌獎: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的發票;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與發票開具單位不符的發票(使用稅務Ukey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除外);票面破損、塗改、汙染嚴重、無法辨認票面內容的發票;超過兌獎時間的發票;已作為單位消費入帳的發票;兌獎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以消費者真實姓名實名開具發票,發票購買方名稱與兌獎者登記的身份證件姓名不一致的;手機號碼驗證不通過的;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
兌獎者領取第二次開獎獎金時,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青島市稅務局提醒,銷售方拒絕向購買方提供發票或提供虛假發票的,購買方可向稅務機關進行投訴舉報。對偽造、變造中獎發票或冒領獎金等騙取獎金的行為,稅務機關有權按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
半島網記者 徐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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