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耳鼻喉李主任如是說
隨著新生兒聽力篩查的廣泛開展,聽力篩查未通過、需要早期進行聽力診斷的嬰幼兒人數日益增多。兒童聽力障礙康復要遵循早期發現和診斷、早期聽力補償和重建、早期康復教育的三早原則。
因為0~3歲是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也是學習語言最關鍵的時期。如果在3歲以前發生聽力障礙,不及時採取幹預措施,將嚴重影響兒童的聽覺、言語發育及學習能力的發展。
嬰幼兒聽力損失可分為傳導性聽力損失和兒童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及這兩者混合的類型。
1、傳導性聽力損失:某些疾病會導致聲音經過外耳或中耳時受阻,就會導致傳導性聽力損失。
2、兒童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是最常見的聽力損失類型,是內耳或聽神經出現損傷,聲音能夠經由外耳與中耳,卻因為耳蝸裡的聽神經末梢受傷,內耳無法有效傳導聲音。
3、混合性聽力損失:傳導性與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同時存在。如果空氣傳導及骨頭傳導所測量出來的聽損值皆超過20分貝,而且這兩者間的聽損值落差超過15分貝,就是所謂的混合性聽力損失。
怎麼才算是聽力障礙
對於嬰幼兒而言,大於或等於31dB HL,就存在損失。標準為:輕度為26~40dB HL,中度為41~60dB HL,重度為61~80dB HL,極重度為≥81dB HL。中、重度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可選配助聽器;重度及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如果用助聽器無法補償,建議考慮植入人工耳蝸。
一般聽力正常的孩子出生3個月就會尋找聲源,6個月有定向聲源的能力,9個月開始學會模仿大人的發聲,12個月會說出有意義的字,2歲以上能說出有意義的話或短語。如果孩子沒有達標,應及早進行聽力檢查。
另外,有的孩子,剛出生聽力沒問題,但1~2歲後會出現聽力下降,主要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
小兒助聽器的驗配是項精細而複雜的工作。小兒聽力診斷應遵循綜合性、多次性的原則,即多種診斷技術綜合判斷、多次複查確診的方案來獲得準確的殘餘聽力;小兒助聽器驗配可藉助真耳測試驗證助聽器大中小聲的輸出和MPO值,在確保言語可聽度的前提下,避免聲音過度放大對殘餘聽力的損傷;同時要警惕耳膜不適和誤吞電池的風險。
什麼情況下需要配助聽器
當兒童雙耳聽力損失到中重度聾的程度、經和手術幹預無效者,應儘早佩戴助聽器。具體適應證為:
1、雙耳聽力損失為神經性聾且程度為50分貝以上。
2、反覆不愈的混合性聾。如長期的慢性中耳炎,手術後仍有聽力障礙。
3、中耳炎或耳硬化症患者中不願手術者等。
大量研究表明,助聽器不僅能幫助極重度聽損小兒學習言語,還能訓練患兒對聲音的感知和分辨,對於患兒聽覺康復有著重大意義,即使選擇人工耳蝸,也助於重度和極重度聽力損失的嬰幼兒的早期聽覺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