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456 證券簡稱:國聯證券 公告編號:2020-032號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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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於2020年12月11日以書面方式發出通知,於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總部國聯金融大廈9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
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監事5人(其中:監事任俊先生以通訊表決方式出席)。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江志強先生主持,公司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情況符合法律、法規、證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規則及《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關於修訂〈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獲通過。
具體修訂內容請參閱於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33號)。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12月18日
證券代碼:601456 證券簡稱:國聯證券 公告編號:2020-033號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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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等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對《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進行相應修訂及規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議案》;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具體修訂條款詳見本公告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訂,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2.《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訂對照表
3.《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對照表
4.《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對照表
附件1: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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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條款號及正文引用之條款號相應順延調整。
附件2: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訂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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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條款號及正文引用之條款號相應順延調整。
附件3: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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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正文引用之條款號相應順延調整。
附件4: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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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1456 證券簡稱:國聯證券 公告編號:2020-031號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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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12月11日以書面方式發出通知,於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總部國聯金融大廈9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
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葛小波先生、獨立董事盧遠矚先生、獨立董事吳星宇先生、獨立董事朱賀華先生以通訊表決方式出席)。會議由董事長姚志勇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和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情況符合法律、法規、證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規則及《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獲通過。
同意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體修訂內容請參閱於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33號),並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本次修訂《公司章程》涉及的相關監管機構備案事宜,及根據監管機構的意見進行文字等調整。修訂後的《公司章程》將在股東大會批准後生效。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於與國聯集團籤署持續性關連交易框架協議並確定年度上限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董事姚志勇、華偉榮、周衛平迴避表決,本議案獲通過。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要求,同意公司與控股股東無錫市國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聯集團」)籤署《證券及金融框架協議》和《物業租賃及相關服務框架協議》,並確定2021年至2023年年度上限,授權執行董事葛小波先生可根據境內外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以及交易所的要求與建議,對上述框架協議及確定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上限在不超過董事會審批權限內進行確定、修改、調整或補充等。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和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定義參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各類關連交易主要內容及2021年至2023年年度上限如下:
1、《證券及金融框架協議》
(1)協議內容
本集團向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務,包括:證券經紀(含席位租賃)、期貨IB、證券資產管理、代銷金融產品、財務顧問、承銷保薦、證券投資諮詢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務。
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向本集團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務,包括:信託計劃管理、期貨經紀、期貨投資諮詢、商業保險以及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務。
本集團在銀行間及交易所市場與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進行賣出回購交易,本集團認購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發行的信託計劃等產品,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認購本集團發行的收益憑證、非公開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及質押式報價回購交易等產品。
(2)年度上限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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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業租賃及相關服務框架協議》
(1)協議內容
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向本集團租賃若干物業作辦公及/或業務用途。
本集團向國聯集團及其聯繫人租賃若干物業作辦公及/或業務用途,亦委聘國聯集團的聯繫人提供與本集團所佔用物業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為本集團提供設備租賃、物業管理、保安和花卉租賃等服務)。
(2)年度上限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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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產生開支中的租賃物業支出包括租金支出(含租賃負債利息支出)和相關使用權資產的折舊費。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定,框架協議項下的年度上限適用之最高一項百分比率測試高於0.1%但低於5%,該交易應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A章之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但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故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即生效。
公司因在履行框架協議過程中需同時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如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存在差異的,按孰嚴格者執行。
為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中關聯交易的相關要求,公司將另行召開董事會預計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預審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三)《關於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獲通過。
同意召開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並授權董事長決定股東大會的召開日期等事項。
特此公告。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