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進化和活力,是以種種偏離道德主線的衝動和欲望為基礎的,「水至清則無魚」,一個在道德上永不犯錯的社會,實際上已經死了。
其實罪犯也並非有意犯罪,肯定會有一些衝動、欲望、仇恨、恩怨、利益等等。在這些面前無法控制自己,說白了就是自己內心中一些不安分的思想,導致了他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9年前,男子程某夥同他人實施盜竊,在盜竊途中被房主發現並反抗,然後程某將房主殺死。
在安徽懷遠殺人後,男子程某開始潛逃至今。由於程某29年沒有回家思念家人,就偷偷地打了一個電話回家給家人。安徽警方通過這一線索,查到程某可能就藏匿在響水境內,江蘇警方接到安徽警方協查通報後,通過技術手段,鎖定命案逃犯程某的落腳處。並通過安徽警方提供的像片,進行對比,證實此人正是安徽警方要抓的人。
在掌握了程某可能藏匿的地點之後,江蘇警方當即開展抓捕行動,最終在陳家港地區,成功將命案逃犯程某抓獲歸案。
據犯罪嫌疑人程某交代,1991年12月程某夥同他人,在安徽省懷遠縣孝儀鄉聯合村實施盜竊,在盜竊過程中遭遇房主反抗,程某等人就用石頭將房主砸死。然後開始逃亡,這一逃就是29年。
在這逃亡中,程某隱姓埋名不敢回家,連電話都不敢打,一看到警車就害怕,先後輾轉陝西、湖北、江蘇等省份務工。由於害怕身份敗露,只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工廠裡打臨工來維持生活。
命案逃犯程某被抓後,就是想不通,躲了29年都沒有被警察抓到,自己是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而一直在追問民警:你們怎麼知道我在哪住的,早十年就該找到我了,現在才找到。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紿蚌埠警方,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潛逃29年的程某沒有想到,辦案人員並沒有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放棄對他的追捕。
時間都過了29年,那程某因為殺人,還會被定罪判刑嗎?
我國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9年後便不再追訴。如果程某故意殺人能夠判處無期徒刑以上,那麼追訴時效是20年,此案已經過去29年,過了追訴時效,按理來說不能再對程某追訴了。但是法律還規定,對於過了20以後,經最高檢核准,仍可繼續追訴。因此雖然本案距今已過29年,但是不代表一定不追究程某。
相信程某這29年來,每一天都活得膽戰心驚、小心翼翼的吧。現在被抓逃亡生涯終於落下帷幕,至少從現在開始,他不用再提心弔膽,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同時,正告還在逃竄的犯罪嫌疑人員,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要認清形勢,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