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兇手改判,女孩母親痛哭:我要他立刻死,現在

2020-11-15 李砍柴


最近有件事,實在是太太太令人氣憤了!


前段時間,「百香果女孩遇害案」二審將犯罪嫌疑人楊光毅由死刑改為死緩,引起了網友的強烈不滿。



很多人可能想問:為什麼網友對一個案件的二審結果如此憤慨?


事情還要從兩年前說起。



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女孩兒曉燕高高興興地幫母親去賣百香果。


她只有10歲,上四年級。花一樣的年紀,扎著馬尾辮,甜甜的笑容,天真爛漫。


誰也沒想到,她這一去,竟然成了全家的噩夢。



曉燕獨自一人,拿著賣百香果掙來的32元錢,歡喜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卻被同村的29歲未婚男性楊光毅攔住。楊光毅試圖脫下曉燕的褲子,遭到了曉燕的大聲哭喊和反抗。


喪心病狂的楊光毅用手掐住曉燕脖子致其昏迷,把曉燕裝進蛇皮袋,背到了荒無人煙的山嶺。


曉燕甦醒後試圖爬出袋子自救,可是楊光毅怎肯放過這個可憐的孩子?


喪心病狂的他,竟然拿出刀刺瞎了曉燕的雙眼,捅傷她的脖子,然後如願實施了強姦。


再之後發生的事情,更是讓人汗毛倒立!楊光毅又把昏迷的曉燕裝進了蛇皮袋,扔到水坑浸泡,確認泡了足夠淹死她的時間,然後拋屍山嶺。


最後,他竟然還不忘拿走曉燕賣百香果的32元錢!


當全村人幫忙尋找孩子時,楊光毅竟還像個沒事人一樣和父母在田裡耕地,被抓後,更是沒有任何悔罪表現。


寫到這裡,我的手已經開始發抖。我無法想像一個10歲的孩子,在臨死之前經歷了怎樣的恐懼和絕望,從她被掐暈扔進蛇皮袋,到被尖刀刺瞎雙眼,被捅傷脖子,然後被強姦,再被浸泡到一個髒水坑。


她只有10歲。


十歲,花一樣的年紀,就這樣葬送在一個惡魔手中!


這樣的人,已不是用「冷血」兩個字就可以形容!


這個惡魔在上訴時,竟然還狡辯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沒有控辯能力,請求減刑」。


事發後,曉燕的母親常常看著手機中女兒的笑容,默默流淚。



乖巧懂事的女兒,拿著32元賣百香果的錢,歡喜回家的路上,就這樣,慘死了。


支撐這個母親苟活下去的信念,就剩了一個:


「我就是要他死刑,立刻。」



自從2年前,女兒曉燕慘遭姦殺後,母親陳禮言一下子蒼老了很多。


這是她第二個親人意外離世了。



2009年,曉燕的父親楊時愔在一家工廠做工,上工這天,老闆家正上中學的兒子不小心掉進了池塘,大聲呼救,情況特別危急。


善良的楊時愔聽到喊聲,奮不顧身地跳下水塘救人。


令人心痛的是,因為他不熟悉水性,結果他和那個孩子都溺死在水中。


讓人覺得諷刺的是,十年前,楊時愔為保護別人的小孩而死,如今,自己的小孩卻沒有人保護。


他為正義獻出生命,自己的女兒卻沒有被這個世界溫柔對待。


救人的好人死了,惡魔強姦殺人犯卻還好好活在人間。


說好的好人有好報呢?


二審判決書中,明晃晃地寫著,犯人楊光毅自首對案件偵破起重要作用,撤銷一審法院死刑的判決,改判死緩。


得知判決結果,曉燕的母親哭著說,「他不想死,我的女兒就該死嗎?」


(曉燕的房間)


看看楊光毅對一個10歲小女孩所做的暴行吧,刺瞎雙眼,割喉,強姦,拋屍。


過後,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似的,出門買菜,和鄰居說說笑笑。


派出所的人第一次把他叫過去談話,他百般狡辯抵死不認。


而且據曉燕母親說,楊家自從兒子犯事兒後,連夜搬了家,至今都沒有說過一句道歉的話,就連那搶走的32元錢都沒退。



這樣泯滅人性的人,這樣毫無道德底線的人家,還有什麼寬恕的必要?


這樣的惡魔,難道還不配落個死刑嗎?


難道非要等楊光毅從死緩再變成減刑,出獄後再侵害更多的孩子?


這不只是法律,也是人心,更是為了公平和更多女孩的安全。


而這並非是危言聳聽。



這邊百香果女孩受害案因為嫌犯二審改判死緩,被爭論得沸沸揚揚,旁邊韓國還有一個惡魔,已經熬到了刑期結束,馬上出獄。


他就是轟動世界的素媛案犯趙鬥順。



看看沒有死刑懲罰的惡魔,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恐慌吧。


2008年,趙鬥順殘忍性侵了一名年僅8歲的小女孩,更為恐怖的是,為了毀滅證據,他在女孩的下體塞入了大量的異物,最後,這個惡魔還用高壓水槍對女孩進行清洗,試圖洗去女孩體內的DNA證據。最後,他把這個孩子扔進了冰冷的公廁水池。


這樣讓人髮指的行為,致使女孩下體80%壞死,被發現時,素媛的臉部被咬傷,身體多部位骨折,大小腸已經流出,生命危在旦夕。



雖然趙鬥順機關算盡,但最終,警方還是找到了大量證據,將他抓捕。然而,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他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因為喝醉才會做出這些事情。


根據韓國當時的法律,酒後失去意識和精神病一樣,是從輕判決的依據。當時對趙鬥順的量刑上限是15年,而最終,他只被判處了12年監禁。


被害的女孩呢,經過全力搶救,雖然保住了性命,卻落下了終身殘疾,永遠失去了生育能力,而且需要每天掛著排便袋生活。


除了身體上的折磨,還有心理的陰影,在來到這個世界僅僅8年,她就見識到了人性最恐怖的惡,這個噩夢,恐怕是她一輩子都無法磨滅的。



如果能預知自己即將遭遇的一切,可憐的素媛,還會給那個被雨淋的「叔叔」撐傘麼?


善良的代價,不應該是這樣一場噩夢。


2019年9月,女孩的父親介紹了他們這些年的生活。他說:


「女兒現在在家還要穿尿不溼,我的包裡隨時都會放著最大號的衛生巾。我們家有許多無線設備,這樣我們可以在緊急情況下找人求助。一家人也從來不會一起看電視,只要有性侵的新聞出現,女兒就會崩潰。」


12年了,創傷從未消失。


可惡魔趙鬥順的新生活,卻即將開始,多麼諷刺。


從今年5月份開始,關於趙鬥順即將出獄的消息就不斷被報導,除了受害人一家決定馬上搬離現在的住所,就連其他韓國市民,也都憂心忡忡。


他們擔心這個人一出來,自己和家人會增加很多未知的威脅。


2020年9月,韓國媒體公布了趙鬥順接受了為期150個小時的集中心理治療,以防止其出獄後再次作案。


然而,這一切不過是做最後的安慰罷了。


在2019年,他們就對其進行過長達700小時的心理幹預,但給出的評估依舊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高」。一年時間,能發生多少改變?


現在,距離他刑滿釋放只剩一個月。當年被抓起來時,他曾放豪言:


「你們以為我會被關在這一輩子嗎?現在我只是在這裡運動,等我出獄後,大家都走著瞧!」



趙鬥順這種泯滅人性的樣子,是不是和楊光毅並無差別?這不是一個自首就能從輕的。


一個如此罪大惡極、還不思悔改的人,放出來就是對社會的極大危害。


別讓那些受害者們,白白喪了命。



趙鬥順馬上要出獄了,很多韓國人自發組織起來,抗議他出獄。


楊光毅二審從死刑改判死緩,也引發了一波線上抗議。


醉酒駕車要被判刑,為什麼醉酒傷人就可以從輕發落?


刺眼割喉強姦殺人,這樣惡劣的行徑,自首就可以免死麼?


惡魔趙鬥順,在素媛案之前就有過高達18項前科,包括性侵案,甚至是傷害致死案件,每次都利用「醉酒從輕」的法律漏洞逍遙法外。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一句話:「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其惡果甚於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卻是弄髒了水源。」


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這道防線失守,社會難免陷入「以暴制暴」的困境。


素媛案之後,韓國宣布將兒童性侵犯罪的最高刑期從15年提高到30年,之後更是直接提升至50年。2013年進一步升級到無期徒刑,同時不得假釋。2011年,韓國開始實施「化學閹割法」。



可是趙鬥順,卻永遠逃脫了這些新法的懲罰。


雖然青瓦臺網站上聯名請願的人數已經超過80萬,可是依據韓國法律,趙鬥順還是會在正常時間,2020年12月13日準時出獄。而且在法律規定下,犯人趙鬥順的照片,不能被公開。


楊光毅二審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在網絡、媒體的質疑,還有被害人家屬的堅持申訴下,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再審。


無數的陌生人,與曉燕的母親一樣,都在等著法律對楊光毅最後的判決。


性侵兒童,應該是全人類的道德底線。


雖說「法不外乎人情」,可是別忘了還有下一句,「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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