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1時20分許,永康市公安局龍山派出所接到一名汪姓男子的報警電話。汪某稱自己在餐館吃完飯後,發現其停在附近的白色自行車不翼而飛。
民警接警後,迅速趕至現場勘查,後在查看周邊監控錄像中,發現了「偷車賊」。半小時前,一名穿白色T恤的男子經過,後見四下無人,便將沒有上鎖的自行車騎走。
這名白衣男子小張很快就被警方找到,但是小張的辯白卻出乎民警的意料。
「這輛車是我的。」小張說,這輛白色自行車是早些年,他的哥哥送給他的。而在前一天晚上,車停在房間外的院子裡就被偷了。
民警將小張在之前朋友圈發布的自行車照片與被盜車輛仔細比對,經過調查後確認汪某報警稱丟失的自行車正是小張被偷的那輛,而報警的汪某既有可能是該偷車賊。
原來,發現自行車被偷後,小張本以為找不到了。沒想到第二天在菜場路上,無意間發現有輛自行車和自己被盜的非常相似。走近細看後,發現該車有自己閒置的舊鎖,右側把手也有同樣的磨損,小張便確認過這就是自己被偷的自行車。他便趕緊打電話告訴家人,並將車騎回了家。
欲查清自行車被盜的真相,民警電話聯繫汪某,讓其來派出所製作筆錄。然而汪某卻支支吾吾地拒絕了。汪某的行為加重了民警對其的懷疑。而因汪某在永康並無暫住地址,民警思考著如何才能找到汪某。
7月4日凌晨2時許,橋下一村的李女士報警求助,一男子到其店裡消費後未付錢就離開。在李女士正欲向到場的民警告知此糾紛的來龍去脈時,民警發現被李女士朋友攔著不讓走的男子,跟白天報案的汪某衣著身形極其相似。確認其正是汪某後,民警上前將其控制,並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在被控制後,民警當場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條女士內褲。
經查,汪某今年39歲,安徽人,有強姦前科。面對警方的詢問,汪某承認之前報案所稱的被盜自行車是偷來的。
汪某長期無業,靠順手牽羊、乘隙盜竊財物謀生。平時也沒有住的地方,在龍山鎮附近流浪。
7月2日晚上,他單獨竄至橋下一村一出租房內,發現院子裡有一輛沒上鎖的自行車,便臨時起意騎走了。那條內褲也是他四處晃蕩時偷的。
目前,汪某因盜竊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