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法律責任 優化管理方式——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出口退(免)稅...

2021-01-10 中國政府網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7年第35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自2017年11月1日起,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簡稱「綜服企業」)開展的代理退稅業務,由「視為自營出口申報退稅」,調整為「代生產企業集中申報退稅」。這意味著綜服企業的「代理身份」得到明確,生產企業成為退稅主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服企業身份及權責界定更明晰

綜服企業是近年來湧現出的外貿服務新業態,主要向中小型生產企業提供代辦報關報檢、物流、退稅、結算、信保等外貿相關服務。我國綜服企業發展迅速,通過創新商業模式,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為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降低貿易成本、緩解融資困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為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結構調整和供給側改革、培育外貿出口新優勢作出了重要貢獻。

「之前政策規定綜服企業代理生產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業務並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視為綜服企業的自營出口業務,由綜服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並承擔退稅主體責任。」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這樣,實際出口貨物是生產企業,綜服企業僅代辦相關業務,對出口貨物的真實性難以掌握。發生出口騙稅時,騙稅的主體責任由綜服企業承擔,而生產企業卻不承擔任何騙稅責任。綜服企業僅收取服務費,也無力承擔騙稅的相關處罰。為解決上述問題,經深入調研,稅務總局出臺了《公告》。

《公告》本著「誰出口、誰退稅、誰主責」的原則,對綜服企業代辦退稅業務,改生產企業為退稅主體,退稅款退給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承擔主體責任;綜服企業則是提供代辦退稅服務,並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此外綜服企業的自營和代理這兩種出口退稅業務仍按現有管理規定辦理。這樣綜服企業根據不同經營業務,選擇相應的退稅模式。《公告》的出臺,既滿足了綜服企業目前代辦退稅業務經營的條件,又解決了此前綜服企業承擔責任與經營業務不一致的問題。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認為,《公告》的出臺是稅務部門積極順應綜服企業發展做出的迅速反應,新規使企業的權責更明晰,出口退稅管理也更趨規範和有序。

綜服企業代辦退稅流程更明了

《公告》明確了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條件和具體辦法。綜服企業需符合商務部等五部門在《關於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貿函〔2017〕759號)中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定義,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綜服企業還需建立較為完善的代辦退稅業務風險防控制度,同時與受託生產企業籤訂規範的外貿綜合服務合同。

據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告》明確,生產企業和綜服企業需分別在各自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辦退稅備案,在出口貨物時,生產企業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和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申報繳納稅款,同時向所委託的綜服企業開具備註欄內註明「代辦退稅專用」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但不能作為綜服企業的抵扣憑證和自營出口業務的退稅憑證。稅務機關審核後,稅款將退至生產企業指定帳戶中。綜服企業就其向生產企業收取的各項代理服務費申報納稅。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表示,新的代辦出口退稅業務流程更為清晰便捷,更加突出了權責相當、風險可控、利於遵從、便於辦稅的原則,體現了稅務部門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的理念。

出口退稅騙稅風險防控再加強

《公告》同時強調對代辦退稅業務的風險防控,從多方面規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代辦行為。

徵退稅銜接更緊密。《公告》將生產企業納入出口退(免)稅管理,稅務機關由原來只對綜服企業進行退稅管理,改為既管理生產企業又管理綜服企業。生產企業和綜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加強代辦退稅的日常管理和風險管理,不斷強化徵退銜接、信息溝通和配合協作,在及時準確辦理退稅的同時,共同有效防範出口騙稅風險。

綜服企業內部風險管控要求更嚴格。「《公告》要求綜服企業要建立代辦退稅風險管控信息系統,對代辦退稅的出口業務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風險識別和分析,要對年度委託代辦退稅額超過100萬元的生產企業實地核查其出口合同、訂單、帳簿、生產能力等等,可操作性很強。」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代辦退稅業務的罰則更明確。《公告》要求當生產企業發生出口騙稅行為時,稅務機關首先追究生產企業的主體責任,出現按規定應予追回退稅款的情形時,由生產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向生產企業追繳,綜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予以配合。同時視綜服企業對受託生產企業審核把關不嚴涉及的責任大小,採取降低出口退稅管理類別,停止其從事代辦退稅業務等措施。對綜服企業參與騙稅的,共同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告》還明確了新規的執行時間和過渡期政策。新的退(免)稅政策自2017年11月1日起實施,具體時間以出口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原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退(免)稅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對於11月1日前先開票、11月1日後再出口的業務,仍適用原辦法辦理。

相關焦點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1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27號),加快建立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模式
  • 完善出口退稅分類管理 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
    近日,稅務總局制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退(免)稅分類管理辦法,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分類精準管理明確退稅流程「稅務部門總結梳理了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分類標準和監管服務措施,並對不同類別企業申報辦理退稅審核工作內容和辦理時限進行了歸納。」
  • 稅務總局修訂發布《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四)屬於外貿企業的,出口的貨物是從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或B級的供貨企業購進。(五)屬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接受其提供服務的中小生產企業的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或B級。第十八條  對二類出口企業申報的出口退(免)稅,國稅機關經審核,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自受理企業申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一)符合出口退(免)稅相關規定。
  • 經濟日報:出口退稅促外貿企業發展
    截至10月,全省正常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再次提速至10天以內,提前實現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的要求和目標。好政策要發力,離不開紮實細緻的落實。為提速出口退稅,廣東取消出口退(免)稅預申報,提高申報效率,並對符合稅務總局規定的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核准權限全部下放,壓縮核准層級。
  • 出口退稅雲講堂丨第5期: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類別評定標準
    出口退稅雲講堂為了更好服務疫情防控和做好「穩外貿」工作,幫助出口企業及時、準確掌握和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紅利和各項服務措施,廣東省稅務局開展「出口退稅雲講堂」系列課程,通過視頻微課、視頻直播等多種方式,向出口企業進行政策講解。
  • 安徽穩外貿及時退稅 已累計辦理出口退(免)稅60.13億
    來源:中國新聞網原標題:安徽穩外貿及時退稅 已累計辦理出口退(免)稅60.13億元中新網合肥4月1日電 (記者 吳蘭)記者1日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最大限度減輕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衝擊
  • 稅務總局明確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年第16號為進一步落實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出口退(免)稅手續,優化出口退(免)稅服務,持續加快退稅進度,支持外貿出口,現就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 青海穩外貿累計釋放出口退(免)稅紅利7148萬
    青海穩外貿累計釋放出口退(免)稅紅利7148萬 2020-12-18 14:03: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丁寶秀 責任編輯:丁寶秀
  •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企業更換辦稅員,應及時通知主管其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註銷原《辦稅員證》。凡未及時通知的,原辦稅員在被更換後與稅務機關發生的一切退稅活動和責任仍由企業負責。  十三、出口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後,按月填報《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見附件二),並提供辦理出口退稅的有關憑證,先報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核籤章後,再報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江蘇省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程...
    附:《江蘇省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程(試行)》  江蘇省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程(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國家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的正確貫徹實施,規範國家稅務機關和出口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行為,保護出口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為了正確貫徹國家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031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保證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的正確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的規定,在廣泛徵求各地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的計稅依據
    1.自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免)增值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自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免)增值稅稅額的計稅依據為「離岸價格」、「海關已核銷的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和「當期進項稅額」。
  • 浙江:3萬餘戶出口企業已網上辦理出口退(免)稅申報
    錢晨菲 攝中新網杭州4月1日電(記者 錢晨菲)4月1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獲悉,疫情暴發以來,該省已有30000多戶出口企業通過網上渠道辦理出口退(免)稅申報,2354戶出口企業通過「非接觸式」審核共辦理退(免)稅9.7億元。
  • 稅務總局:全國7500餘戶新辦出口企業享受到「容缺辦理」的服務紅利...
    4月29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稅務部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優化辦稅繳費服務、助力「六穩」「六保」大局等方面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提率」,就是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助力企業提升競爭力。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聯合制發《關於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提高146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並第一時間配套發布出口退稅率文庫,實現政策調整與退稅管理的無縫銜接。
  • 八千億元出口退稅 助力外貿企業「加速跑」
    ,促進出口退稅提速增效;上半年,全國累計辦理出口退(免)稅8128億元,有效減緩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壓力,助力外貿企業「加速跑」。據統計,自2月10日推行出口退稅事項「非接觸式」辦理以來,全國已有約30萬戶企業通過「非接觸式」方式辦理退(免)稅6296億元。  出口退稅的雲端「容缺辦理」也是「非接觸式」辦稅舉措之一。「我們首次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時,正發愁紙質資料怎麼提交,就接到了稅務部門的電話,告知可以容缺辦理,先退稅後補資料,這份信任很暖心。」
  • 龍巖經開區稅務局:優化出口退稅服務穩外貿
    「稅務部門出口退稅『網上辦』『容缺辦』等便利化措施,無紙化申報辦理,加快了出口退稅款到帳。今年1—10月,企業累計出口退稅396萬元,退稅『及時雨』真解了企業的燃眉之急。」近日,龍合智能裝備製造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江慶城說。
  • 疫情期間出口退稅業務如何辦理?這7個問答請對照學習
    疫情期間,稅務總局針對納稅人辦理出口退(免)稅事項,明確「非接觸式」申報、「非接觸式」審核、「非接觸式」調查評估等徵管服務措施,切實便利納稅人辦理相關業務,確保疫情防控和助力穩外貿工作協同有序推進。那麼,稅務機關具體如何為納稅人辦理相關業務?
  • 會計-外貿企業增值稅出口退稅如何計算
    大成方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二條規定,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按照下列規定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或免退稅辦法。(一)免抵退稅辦法。
  • 5月1日後票咋開、稅咋退?稅務總局送攻略
    問3:轉登記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的貨物、勞務、服務,是否可以繼續辦理出口退(免)稅?答: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在其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仍然可以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申報和辦理出口退(免)稅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