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特約評論員 鳳池
9月14日,河南南陽師範學院發布了一份《不文明現象檢查通報》,顯示有4人因穿短裙進教室被無記名通報。這毫無意外地又引發了爭議。
質疑者認為,學校管得太寬,侵犯了女生穿著自由的正當權利。支持者認為,大學是讀書的地方,著裝需要與場合匹配,學校是管理是出於負責,值得肯定。
評判一件事情,需要回到其具體的語境中。此事值得關注的有幾點。從通報出臺的背景看,南陽師範學院學生處曾回應,此舉是因「南陽市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但後又以「學校一直嚴格要求學生著裝」的回應否認。從具體執行看,該校強調「不準穿短裙」是硬性要求,但又承認對何為「短」沒有具體標準。從效果看,該校工作人員稱,「現在的教學秩序非常好。」但這種「好」,與禁止女生穿短裙有直接關聯?要打個問號。
南陽師範學院發布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民文明手冊」。
校方「營造良好學習環境」的初衷當然合理且良好,但如果證明沒有多大效應,制度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支持者的肯定,也失去了現實的支撐。
跳出該校「管理需要」的說法,結合以往案例看,或許更能看清本來面目。
前不久,廣西大學發布了一則「女生安全攻略」,建議女生「不要穿過分暴露的衣衫和裙子,不低胸、不露腰、不露背,防止產生誘惑」。更「赤裸裸」的是2018年湖南農業大學有男生投訴「穿著超短裙、超短褲、露肩露背衣的女性對館內男性學者屬於性騷擾,嚴重影響學習秩序」。
比起南陽師範學院通報引發的爭議,這兩起事件明顯受到更多輿論炮轟。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沒有「管理論」這種具有迷惑性的外衣,更直接地表達了一種與主流價值觀相牴觸的觀念:一些不好事件的發生,是因為女生穿著暴露。這種觀點的危害,不僅在於限制了女生的穿衣自由,更在於它模糊了一些違法犯罪事件發生的根源,變相宣揚一種「受害者有罪論」。
似乎也是為了避免爭議,包括南陽師範學院在內的高校,將「禁穿短裙」的區域限定在教室、圖書館等「學習區域」,這似乎為學校增添了一份底氣,也是支持者普遍力挺的地方。但現實是,即便是在這些地方,也沒有事實證明女生穿短裙會影響到學習環境。如果有,只怕被「影響」人本身才是主因。
「能不能穿短裙」爭議基本發生在大學,卻很少發生在中學,也能說明問題。高中如果出臺此類規定,是很少有反對者的。因為高中生多是未成年人,學校管理一定程度上偏嚴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學則不同,雖也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但大學校園已是一個小型社會,應當具有開放包容的胸懷和格局,成為容納多元價值觀的場地。而且,大學生已是成年人,他們對美麗和青春的追求和展示的天性,不應該被扼殺。
高校對女生穿短裙的正確態度應是怎樣的?一則,到底有多少學生贊成和反對穿短裙,學校何不進行一次摸查,真正弄懂學生的想法和訴求。二則,管理應該注重柔性的教育和倡導,而不是簡單粗暴的禁止、通報批評。三則,即便校方和學生一致認為穿短裙不合適,那麼穿什麼合適?學校何不利用自身教育資源,以開公共選修課等靈活形式,教授學生得體大方的著裝技巧?這還能為學生今後的就業面試提供幫助。
一些大學要想明白一點:學生,才是一所大學的主人。校方是管理者,但也是服務者。該怎麼管,首先要考慮到學生的感受,而不是自身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