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部門:
為適應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發展和學科建設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學校將開展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本次遴選延續2020年1月開展但受疫情影響未能完成的博導遴選工作,依據《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校發〔2020〕213號)的要求進行。各有關單位須高度重視,以「堅持標準、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公平」為原則,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博士生指導教師的學科範圍
目前,我校擁有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統計學和馬克思主義理論5個博士一級學科學位授予權。下表列出了目前我校各一級學科下已設置的二級學科目錄,以及各二級學科的招生單位,申請人可據此確定自己申請的招生專業。其中帶*的為已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
二、申報辦法
(一)各招生單位須根據《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校發〔2020〕213號)制定本單位《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各招生單位博士生導師遴選標準不低於學校的基本遴選標準,博導遴選程序、博導遴選小組等由各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各招生單位的《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由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培養單位以學術委員會代行,下同)審議並表決通過後,在3月5日前報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二)符合招生單位遴選標準的教師可向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擔任博士生導師的申請,填寫《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表的填寫必須完整、真實、準確。申報人的科研成果必須及時提交學校「科研管理系統」,所有科研成果和申請課題情況均以系統中數據為準。2020年3月已向招生單位提交過申報材料的申報人,可重新提交材料,並更新個人信息。2021年符合條件的新申報人自行下載並填寫《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見附件1)和《科研成果匯總表》(見附件2)。科研代表作的內容應與申報人所報的學科專業相一致。
(三)申報人填寫的《科研成果匯總表》中涉及到的科研成果,以學校科研管理系統中數據為準。申報人須導出科研成果清單,並經科研處蓋章確認後,提交至招生單位。招生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負責在科研管理系統中核對申報人的科研成果情況,並將科研成果清單連同《科研成果匯總表》一併報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四)在原工作單位已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調入我校教師,如果我校具有與其博士生導師資格相同的博士學位授權點,則其需提交在原單位被聘為博士生導師的有關材料和證明,並填寫我校《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人員簡況表》(見附件4),經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後,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如果我校不具有與其博士生導師資格相同的博士學位授權點,其需提交在原單位被聘為博士生導師的有關材料和證明,並填寫我校《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人員簡況表》,由所在教學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後,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單位組織申報和資格初審:自發文之日起至2021年3月9日。
1.各招生單位按照本《通知》和《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校發〔2020〕213號)開展申報組織工作。
2.申報人員完成科研成果登記,填寫相關表格,提交申報材料。
3.各招生單位按照申報條件的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初選名單,填寫初選意見。
4.各招生單位將初選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行政樓305東),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表》(一式一份,填寫至「招生單位資格初審意見」部分);
(2)《科研成果匯總表》(一式一份);
(3)科研管理系統中導出的科研成果清單(一式一份,須加蓋招生單位及科研處公章);
(4)《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初審匯總表》(見附件3,紙質版招生單位主管領導籤字並加蓋學院公章,電子版發送至xwb9076@cufe.edu.cn)。
(二)資格審查:202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初選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當年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名額:2021年3月31日至4月9日
研究生院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名單上報校長辦公會,由校長辦公會根據各招生單位招生規模、人才培養質量、學科發展情況和當年新增博士生導師的申報情況確定當年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名額。
(四)招生單位遴選與上報:2021年4月9日至4月31日
1.各招生單位按照校長辦公會確定的遴選指標,根據本單位制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對申報者進行評審,各單位可自行制定評審辦法和程序。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評審結果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會議須有全體委員2/3(含)以上出席方為有效,申報者必須獲得全體委員1/2以上同意票數方可獲得推薦資格。
2.各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確定新增博士生導師推薦名單後,須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學院網頁公示、學院公示欄等,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後,招生單位將審核完成的《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表》(一式一份)和《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推薦名單》(見附件5)報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紙質版招生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籤字並加蓋學院公章,招生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籤字並加蓋黨組織公章,電子版發送至xwb9076@cufe.edu.cn)。
(五)審定與公示:2021年6月下旬
1.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將招生單位提交的推薦名單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對獲得博士生導師推薦資格的名單進行認定。
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在校內公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的新增博士生導師名單,並在 10個工作日內受理個人或集體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工作或結果提出的異議。
3.新增博士生導師名單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批准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正式發文公布獲得博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的教師名單。
四、注意事項
(一)對申報者的任職年限計算到2020年12月31日,教學、科研成果、科研經費的統計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用稿通知不予認定。申報人所提交的科研項目、獲獎成果須為主持人或單獨完成或第一作者。
(二)本次遴選對科研成果級別的認定,以科研處《中央財經大學期刊目錄》為準。被SSCI、SCI、EI等索引全文收錄的論文,須提交檢索報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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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表.doc
中央財經大學科研成果匯總表.xls
中央財經大學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初審匯總表.xls
中央財經大學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人員簡況表.doc
中央財經大學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推薦名單.xls
中央財經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pdf
中央財經大學各學科博士生招生單位.docx
中央財經大學
2021年1月7日
原標題:中央財經大學關於遴選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補充通知
文章來源:http://gs.cufe.edu.cn/info/1082/84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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