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據縱相新聞報導,近日,遼寧省凌海市的趙女士在網上爆料稱,自己9歲的女兒妞妞(化名)在凌海市實驗學校內遭到跆拳道老師劉某猥褻,並在報案後被公安機關告知,因劉某未滿16周歲無法追責。
9歲女童被拉進"小黑屋",遭跆拳道老師猥褻據趙女士回憶,11月24日,妞妞從學校下課回到家就有些不對勁。當天晚上,妞妞在自己的房間裡反覆幾次喊她:"媽媽你來我屋裡一趟,有東西找不到了。"
趙女士循聲進了屋,但在問到妞妞什麼不見了時,妞妞卻又不說話。這讓趙女士感到女兒有些反常,就輕柔耐心地詢問她到底怎麼了,誰知妞妞一下就哭了,"她說學校跆拳道老師總是讓她親他。"
隨後,趙女士經過詢問得知,原來當天妞妞在跆拳道課下課時,該課老師劉某拉住她的書包,要求她親吻他。妞妞拒絕劉某的要求後,劉某又要求妞妞兩天後在上課時親他。"劉某還說,反正這節課不親,下節課還是要親。"
聽完女兒抽噎著說出這些事實時,趙女士只覺得晴天霹靂,她趕緊問女兒此前有沒有類似事情發生。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原來從去年12月到今年1月期間,劉某就經常以女兒的動作做得不好為由,把女兒帶到教室的小黑屋裡,要求女兒親他。
在妞妞拒絕劉某的要求後,劉某曾強行親吻妞妞,還把舌頭伸進她的嘴裡。劉某還試圖扒掉妞妞的褲子,撫摸其隱私部位。遭到妞妞堅決拒絕後,劉某隔著褲子撫摸了其隱私部位。
"事後,劉某恐嚇我女兒,不許將此事告訴老師和家長,否則就會打她。"趙女士表示,女兒由於害怕,以前一直沒敢將此事告訴自己和老師,但此前曾多次向自己提出不上跆拳道課的想法。趙女士感到自責的是,自己以前一直沒察覺到女兒話裡的意思。
據悉,妞妞就讀於凌海實驗學校小學部,2019年下半年開始,她每周二周四會在校內上跆拳道特長課,趙女士解釋稱,"學校課後開了各種特長班,我們就選了跆拳道,因為考慮到孩子是女生,學點跆拳道可以防身。"
趙女士自責無比,沒想到千防萬防,最終卻沒防到教女兒防身之術的老師,就是居心叵測的惡狼。
未滿16歲也許無法追責,家屬質疑學校監管得知此事後隔天,趙女士就帶著女兒去大凌河派出所報了警。據趙女士所說,當天警方就將劉某帶到分局錄了口供:"派出所民警告訴我,我女兒陳述的事實與劉老師供述基本一致,但因為劉某未滿16周歲,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所以不能以猥褻兒童罪對其進行處罰。"
隨後,趙女士和丈夫來到凌海實驗學校的校長石某投訴此事。石某卻稱,他沒見過這個劉某,劉某是學校老師自己找的外聘老師。石某表示會把劉某找來調查相關情況,但一直沒有給出一個處理結果。
不滿學校的處理結果,趙女士隨後來到凌海市教育局投訴此事,一位王姓局長接待了他們。王局長了解此事後,告訴趙女士他們已經要求學校辭退這名未成年老師,退還其女兒上跆拳道課的輔導費,並對校長進行口頭批評。
但是,這樣的處理仍然不能讓趙女士一家滿意,令她不解的是,未成年的劉某是怎麼成為課後輔導班的老師的?學校對此沒有監管嗎?劉某不能負責,那他的監護人呢?截至目前仍然沒有相關部門對這些問題作出回應。
"事發後,我女兒的心理受到創傷,不願回校上課,經常說'老師變態',一直呆在老家。以前活潑開朗、愛說話的性格變得有點內向了,學習成績也下降了。"趙女士認為學校在此事上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
律師說法:學校應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亦告訴媒體,基於目前的事實,如果劉某真的未滿16周歲,警方的確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為據我國刑法規定,十四周歲至十六周歲的少年只對包括"強姦"在內的八種嚴重犯罪行為負事責任。而猥褻罪的刑事責任年齡更為十六周歲以上。
但徐亦律師也認為,如果趙女士反映的情況屬實,警方可以對此事主持調解,對妞妞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被侵害方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劉某進行賠償。
此外,徐亦律師表示,該案中學校也應該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學校的管理上肯定是存在各種問題的,這個課程在學校範圍內展開,那麼不管老師是否外聘,學校對於授課老師的用工資格、教師資質都應該進行審核,同時學校也應該承擔對教學過程的監督監管責任。"
劉女士告訴記者,這件事給妞妞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陰影,她表示,目前只想有人出來給這件事一個說法:"我們家長不需要什麼補償,最起碼要把我們孩子的心理傷害降到最低。"
目前,該案有待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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