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資陽市民反映,在當地一處路口交通島的「花境」景觀中,剛剛種下的兩株花卉被盜,現場留下一處「黑洞」,同周邊靚麗而緊密的景觀格格不入。記者從園林部門了解到,當地已接連發生多起景觀花卉被盜事件,甚至連栽種的泥土也有人盜挖,而要制止這樣的違法行為,還不太容易(據12月10日《四川在線》)。 <br/><br/> 景觀花卉雖然都設置在鬧市或是川流不息的交通路口,但卻很少有人看管,偶爾出現盜採盜挖情形,看到的人也極少幹預,甚至連不滿的譴責都不會出聲。原因就在於它雖是公共財產,卻只是一部分人所鍾愛喜歡的花卉。倘若是遇到不愛花草的市民,白送給人家恐都嫌麻煩,更別說還要去連挖花草帶偷土了。 <br/><br/> 應當說,對於公共場所的花卉,掐花朵和出於「移栽」目的的盜竊花卉,給人們的感覺有「天然之別」,掐採花朵屬於毀壞公共花卉的極不文明行為,人們會對此心生厭惡表示不屑。但對於有些人盜竊公共花卉「移栽」到自己家裡,表現卻較為「寬容」,正如「偷書不為偷」一樣,不過是對某種花卉過度喜愛不能自禁而已。會認為總歸是出於「移栽」,栽在哪裡都是釋放美。 <br/><br/> 對於景觀花卉經常被盜,甚至有人連泥土都不放過,確實很讓管理部門感到「頭疼」,既沒有條件對所有的景觀花卉都派專人看護,退一步說,即便是有人日夜看護抓住「盜花賊」,結果也只能勸阻和批評教育,幾株花草一桶土,「抓不夠抓、判不夠判」,甚至都達不到公安部門的立案條件,即使處以行拘都難免被質疑是「過度執法」。 <br/><br/> 在筆者看來,面對景觀花卉時常被盜,影響觀瞻,管理部門還是應根據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對於部分市民出於美化家庭的「盜竊移栽」,還是本著多勸阻、多宣傳、多教育,沒必要上升到法律層次。而對極個別出於營利的盜竊,因為性質惡劣,完全可以交給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br/><br/> 景觀花卉和栽種的泥土有人盜竊,一方面說明採購的景觀花卉深得市民群眾的喜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城市居民家庭美化綠化的意識大有提升,放在很多年前,人們不僅很少關注這些花卉,看到城市做花卉景觀,甚至會譴責管理部門在搞「形象工程」。如今不但喜愛這些花卉景觀,有市民欲移栽家裡,更有市民舉報盜竊,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br/><br/> 因此,對於這些「盜竊」景觀花卉的市民,相關部門還是要多做正確引導,教育廣大市民群眾,愛花愛美都沒錯,但把美化城市的景觀花卉據為己有,僅供自己觀賞,就是一種自私自利。讓好花大家賞,花美人更美。如果只想著如何抓住「盜花賊」,動輒就揮動法律大棒來懲治「愛美之人」,未免就有些太過了。(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