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22: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這個案子從現在起,我不想調下去了!反正律師我找好了,起訴狀也寫好了,我要告你侵犯我名譽權,賠償損失……」
海陵法院306侵權調解室,吵鬧聲不斷,被告拍著桌子,對原告說道。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2020年10月21日晚上8點,原告劉某帶孫子買漢堡,進門時,頭部撞上了該店的櫥窗玻璃,頓時血流不止。送至醫院進行治療,縫了七針。事後,原告以該店在玻璃上沒貼腰線為由,要求該店承擔責任,給予賠償。被告漢堡店則認為,劉某已是成年人,撞傷頭部是其粗心大意釀成,劉某也應負一定的責任。派出所多次出警調解此案,均無結果。劉某便將漢堡店告到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和營養費合計8000餘元。
調解過程
侵權調解室接到案件當天,第一時間向指導法官請教,掌握本案原被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場面一度膠著。
調解員及時安撫雙方情緒,在勸導中了解到,雙方糾紛發生後,原告在泰無聊網站上發布帖子《某某美好易居城店,無良商家、無人道》,引起網友評論轉載。被告認為原告的行為對其聲譽造成了惡劣的影響,造成營業額的損失。
眼看著,另一起訴訟案將隨時可能產生。為了避免案中案的發生,調解員電話聯繫指導法官趙亞亞,請求援助。趙法官趕來後,當面向原被告宣讀了相關法律條款,並給予詳細解釋。為打消雙方顧慮,趙法官主張,可在調解協議書上註明,原告限日在網上刪除攻擊被告言論的帖子,否則在該網公開賠禮道歉和加倍賠償等。經過不斷協調,雙方紛紛作出讓步,和和氣氣達成調解,被告同意支付原告4000餘元。原告立即申請刪除網上消息,被告當場付清賠償款。
【案例點評】
一起看似很簡單而普通的訴訟案,在審調融合中,經過法官和調解員耐心專業地調解,使本案起死回生,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化解了極可能產生的兩起訴訟案,充分發揮出審調融合的優勢。
文稿 陳榮廣、戴迪梅
排版 張慧敏
原標題:《【調解聲音】審調融合巧解連環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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