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雅
近日,網友苟晶借著「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發文自述,說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東高考中,連續兩年被人頂替。
1997年,成績優異的苟晶落榜,她班主任的女兒,頂替苟晶的名字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學。
1998年,高考前一周還考全區第四的苟晶,卻拿到很差的成績單,被錄取到了自己不曾填寫過志願的某中專院校。
苟晶認命了,拿著錄取通知書,去讀了中專。可一年半以後,她果斷退了學,因為她發現,這個所謂的「大學」,不僅收費極高,還學不到東西,甚至都還不如自己的高中。
隻身一人跑去浙江打工,沒有學歷,也沒有一技之長,我們誰都不知道,曾經的苟晶碰了多少次壁,吃了多少苦。
好在,所有的辛苦都值得,現在網店月銷售額700萬的苟晶,用自己的努力,過上了還不錯的生活。當年頂替她去北京讀大學的班主任女兒,卻在畢業後,回到了當地某中學做後勤工作。
有人說,行就是行,不行的人,就算你天天餵資源,也成不了氣。
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在當年那個農家院裡,被頂替的人是苟晶,毀掉的卻是兩個女孩的人生,和一個農村家庭一生的希望。
苟晶高考那年,她的二妹正在讀初三,成績也很好,可家境貧寒,供不起兩個讀書的孩子,苟晶想去打工,二妹卻說:你身子弱,力氣單薄,不是打工的料。
就這樣,二妹主動退學,去了餐廳洗盤子,掙來的錢也都給了家裡,供姐姐苟晶和三妹繼續讀書。
苟晶之所以對上不上大學耿耿於懷,那是因為,她不僅輸掉了自己的人生,還賭上了妹妹的命運。
沒有經歷過生活的苦,沒有捱過貧窮的難,似乎永遠都無法理解,一個農村家庭,為了一個孩子,犧牲另一個孩子的苦楚。那個繼續求學的孩子,承載的往往是一個家庭所有的希望。
苟晶說,曾有同學告訴她,有人和她同名同姓來自同一個地方,在讀大學,那個時候,苟晶的內心,有了一絲絲懷疑。可無權無勢的她,連給自己討個公道的機會都沒有。
2003年,她突然收到班主任的一封信,在信中,班主任承認了是他讓女兒頂替了苟晶,去北京念大學。因為自己家孩子愚笨,再怎麼努力,都不可能考得上。
我們都以為這是一個老人的懺愧,可誰能想到,那個時候的苟晶,再怎麼惱怒也只能壓制心中的怒火,因為2003年,她的三妹正要參加高考,她怕因為自己的追究,會影響妹妹的前途。
再說,那時的苟晶已為人母,回去讀書已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再次認命了。
直到這一次,她看到頂替事件的頻發,知道了自己不是個例,想用自己的發聲,為更多的貧寒學子爭取更多的公平公正,更想要還自己一個真相,以告慰父親的在天之靈。
可帖子發出的第二天,那個80多歲退休的班主任,先是跑去了她的老家,給她的媽媽塞了一萬塊錢,苟晶的媽媽拒絕了,可在那個班主任臨走之際,又說了一句讓人心驚的話:你二女兒家的孩子馬上就要中考了吧?
這句話裡藏著的信息量,想必也不用多說了。
之後,班主任和家人又驅車700公裡,跑到苟晶的廠房門口堵她,希望可以和平解決此事。
苟晶避而不見,她怕自己承受不住一位80多歲的老人,請求自己原諒。她內心堅定地知道,如果她原諒,就看不到事情的真相。如果她低頭,那這個世界的年輕人裡,還有多少人,要為這樣的不公正,付出更加慘痛的代價。
可她的態度,卻引來了一些人的不滿。
「你人生過得那麼好,幹嘛要去為難自己的老師,得饒人處且饒人,原諒一個老人又何妨?」
說實話,看完這樣的評論,我都震驚了。
你可曾想過?
1997年,班主任的女兒拿著苟晶的學籍去了北京讀大學,此時的苟晶如果復讀參加高考,用的又是誰的身份?
明明知道苟晶沒有學籍,在某種程度上,已於大學無緣,她當年的班主任,就那麼心安理得地看著她又苦讀一年,註定無果。
《環球時報》的總編輯胡錫進在談及此事時說:無論通過什麼樣的權力和金錢操作,把一個窮人家孩子的優秀高考成績奪走,篡改他們的人生,都是極其殘忍的,是我們的社會絕不能容忍,而且會永遠溯源的。
是的,毀一個人的前程和殺一個人,又有多大區別呢?
如果苟晶屈服命運,沒有勇敢搏出自己的一條路,那她更大的概率,是流水線上打工幾年,再找個人嫁了,一生也許就像父輩一樣,埋在黃土和莊稼地裡,再把跳出農門的希望,寄託於孩子······可誰又能保證,依舊無權無勢無錢的苟晶,能讓孩子逃過類似自己這樣的命運嗎?
真相,永遠都是細思極恐的,為什麼被頂替的都是農家女,不過是他們,無權無勢可以任人揉捏。
所以,那個讓女兒頂替別人上大學的老師,縱使花甲之年,頭髮花白,也不是他可以逃過譴責和依法追究的藉口,更不是以此要求別人原諒的理由。
有些人,永遠都只是看客,如果他能換位思考,不妨想一想,如果被頂替的人不是苟晶,而是自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自己的孩子,他還能說出「原諒老師又何妨」這樣的話嗎?
我表示懷疑。
針不扎在誰身上,誰永遠不會喊疼。
故事發生在別人身上叫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恐怕就是萬劫不復的命運了。
能夠原諒的,不說也會原諒,不能原諒的,說了原諒也不會原諒。更何況,有些人不值得原諒,有些事不容許原諒。
高考臨近,希望每個孩子都能用自己的努力,過上與之匹配的生活,而不是用錢權,買斷別人的人生。
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