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5年中國專利法實施以來,中國一直在發展和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與日韓等國智慧財產權發展歷程相比,中國為智慧財產權保護付出的努力同樣經得住檢驗。」日前,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教授約瑟夫施特勞斯在接受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評價了過去40年來中國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所取得的成績。
在施特勞斯看來,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效是基於:一方面,中國不斷修訂完善智慧財產權所有門類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中國採取有效措施提升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積極保護國內外創新成果。「相關專利數據可以佐證:在全球提交的人工智慧領域發明專利申請量前500名的申請人中,有167所大學,其中,110所大學來自中國,排名前十的專利申請人也是中國人。在人工智慧領域,中國科學院提交的專利申請量位居世界第17位。」施特勞斯說。
施特勞斯認為,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的不斷完善,對於中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14年,中國設立了專門的法院來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早在2013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中國裁判文書網,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級法院應當將符合條件的生效裁判文書在網際網路上公布。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舉措顯著提升了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的透明度。」施特勞斯說。
「我注意到,中國將在專利侵權案件審理中引入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施特勞斯說,「如果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在中國得以實施,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將在激勵和保護創新上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當然,沒有哪個國家的智慧財產權制度是完美的。在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起步階段,相關舉措的確存在需要完善和改進的地方。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情況已經發生了改變。」施特勞斯說,為了加強智慧財產權基礎設施,中國在智慧財產權教育和培訓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並在同濟大學、北京大學等高校開設了智慧財產權課程。 「中國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已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仍需要不斷地完善。」施特勞斯表示。(智慧財產權報 柳鵬 熊花平)
人物簡介:
約瑟夫施特勞斯, 德國慕尼黑大學、盧布爾雅那大學法學教授;2001年至2009年期間,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智慧財產權法、競爭法研究所所長;2003年至2009年期間,慕尼黑智慧財產權法中心管理委員會主席;2009年至今,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創新與競爭研究所榮譽退休終身科學成員;2018年至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新時代科技革命與智慧財產權學科創新引智基地首席專家;2001年至2019年期間,同濟大學榮譽教授、智慧財產權學院名譽院長,華中科技大學榮譽教授,廈門大學榮譽教授,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2011年至2016年期間,南非大學智慧財產權相關教授;2015年至2017年期間,清華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以第一作者或合著者名義發表350餘篇文章。擔任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聯合國貿易發展大會、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歐共體委員會、世界銀行、德國聯邦議院、德國聯邦政府、歐洲議會、歐洲專利組織、瑞士聯邦政府、瑞士聯邦研究所智慧財產權顧問。獲得眾多國內、國際學術和政府獎項。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