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被稱之為犯罪心理學上的標誌性案件,至於什麼原因,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今天的案件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案件陳述;第二部分我會對這個案件中出現的種種怪異現象進行分析。
閒話少說,正文開始。
一、身邊的老實人
案犯是一公務人員,在鄰居們的眼裡,案犯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在同事們的眼裡,就是一個中規中矩的上班族,按時上班,按時下班,工作兢兢業業,為人隨和不亂來。由此想到另一件轟動全國的案件——白銀特大殺人案,案犯也是一位身邊的老實人,如果不是案破被抓,沒人會懷疑他是壞人,會把他跟某些案件結合到一起。還是那句話,人不可貌相。
二、案犯所作所為
案犯以老婆的名義在另一小區買了一間地下室,這事都是秘密進行的,老婆被蒙在鼓裡的。地下室買好後,案犯開始實施心中謀劃已久的計劃,在地下室下面6米處挖了一個地窖,然後用各種手段從娛樂場所騙來6名賣淫女,囚禁在地窖內,供自己發洩獸慾,成為自己召之即來的性奴。並在地窖裡安裝了七道鐵門,防止她們逃跑。性奴也就罷了,案犯買來電腦,讓幾位女子在網上跟別人裸聊,一邊充當性奴一邊扮演搖錢樹的角色。殘忍的是,其中有兩位女子因不配合案犯,被他殺了,就地掩埋。這起案件,源於案犯一時疏忽,被其中一位女子逃脫,才大白於天下。
三、對人性的思考
案犯作為公務人員,書讀的不少,卻知法犯法,為人冷血、殘忍、毫無人性,他內心的魔鬼真不知是怎麼生成的。作為受害者被解救出來的四位賣淫女,雖被囚禁,但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竟被案犯的花言巧語,哄得團團轉,甚至為了爭風吃醋,把其中一位女子殺害,委實可惡。案犯最終被槍斃,留給我們的思考卻很多,他的作案手法到底有多慎密,一絲馬腳都沒露出來。很多時候,我們就是這樣,被別人的偽善給騙了。
2011年9月,河南洛陽警方偵破了一件離奇大案,一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後囚禁6名坐檯女當性奴,期間兩名女子被殺害。
此案件引發社會極大震動,經過洛陽警方的緊張部署,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李浩抓獲。
李浩,男,案發時34歲(2011年),南陽市新野縣人,跟妻子育有一子,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直到警方抓捕當日,周圍的鄰居都不知道地下室還有性奴大案,他們都以為警方在挖什麼贓物。
據周圍鄰居介紹,平時李浩跟他妻子看起來感情很好,沒什麼異常。
李浩的同事稱,他平時都按時上下班,看不出像壞人,不過很少參加同事聚會應酬。
(下為嫌疑人李浩)
據警方介紹,李浩挖地窖囚禁受害女子的地下室是他2008年以妻子的名義購買,他的家並不在這個小區。
李浩晚間開挖地道和地窖,清晨用尼龍袋裝在摩託車上運走,由於挖地窖要很晚回家甚至不能回家,他向妻子撒謊說另找了一份工作,晚上住單位,他的妻子對此毫不知情。
地窖位於洛陽市凱旋東路的某小區裡,據警方計算,地窖隱藏在地下6米深處。
(下為進入地下囚室的通道)
要想進地窖,先通過一個3.4米深、有梯子的豎井,再通過一個4.7米長的橫井,豎井橫井直徑約為50釐米,只能容納一人勉強通過。
其間,要經過裝著鎖具的六道鐵門才能進入地窖。如此之深,還有多達六七道的鐵門,被囚禁的女孩兒即使大聲呼叫,外面的人也根本不可能聽到。
有一根白色管子一直通到地窖內,用來保證地窖內有足夠的氧氣,但即使這樣裡面依然陰暗潮溼,空氣十分汙濁。
(下為地下囚室示意圖)
地窖不足20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兩層,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氣罐、煤氣灶、熱水壺等,電從外部接入。
被囚禁的女孩子身邊還配備了電腦,但沒上網,供她們打遊戲,看影碟。
最多的時候,李浩在這裡囚禁了6名女子,吃喝拉撒的東西,由李浩負責運進來或者清理出去。
6名被囚禁的女孩都是李浩從洛陽市不同的KTV、小美容美髮店、按摩店等場所誘騙,囚禁到地窖內的。
李浩2009年8月份開始挖地窖,同年10月份騙來第一個女孩子,並強迫被騙來的女孩子參與挖地窖,最後一個女孩於破案前2個月被騙來。
6名女孩中的2名由於反抗,被李浩夥同其他女孩於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殺害後,埋在地窖內。
案件爆發的原因,是23歲的女子小晴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剛剛從「大哥」為她構建的一個地窖中逃離。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誘騙綁架後淪為「大哥」的性奴,小晴還交待,「大哥」殺了兩個人。
小晴的話很快引起洛陽警方重視,隨後,警方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又陸續挖出兩具屍體。
案發僅48小時後,洛陽警方成功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
不久之後,洛陽市公安局對外通報了李浩一案的案情進展,李浩囚禁6名女子的動機查明:利用女子從事色情表演賺錢,並組織被囚女子外出賣淫牟利。
根據警方通報,經公安機關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浩兩年前從網際網路上看到淫穢視頻表演能賺錢,事先在西工區某小區自行購買的地下室內挖地洞,先後將6名女青年騙至地下室關進洞內,強迫女青年進行網絡色情表演。
警方介紹,為了防範被囚禁的女孩兒在裸聊時趁機求救,每次裸聊的時候,李浩都親自控制,裸聊完之後就關閉電腦、拔掉電源。裸聊的價格是半個小時50元,一個小時100元,通過支付寶結算。
(下為地下囚室實景圖)
李浩的「性奴房」設施的齊全程度超過辦案人員想像。
除4處設計合理的洞口、橫向隧道和兩個小房間外,「性奴房」還專門設置了通風系統。
在地窖中,還發現了用於做飯的許多工具。面積雖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幾乎一應俱全。
在通往「性奴房」的橫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們之初,李浩曾每隔兩天送飯一次,但後來嫌「太麻煩」,乾脆為女孩們購置了做飯的工具,但送菜、飯的時間也是不定時的。
「看過案卷的人都睡不著覺。我辦案十多年來,從沒遇到這麼殘忍的事情。」經辦此案的某警官說:「被囚女子和李浩在地窖中的生活幾乎完全「喪失人性」。」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民警在解救女孩時,發現這些女孩對李浩非但沒有想像中的痛恨,相反還有很深的愛慕。
她們心甘情願的為李浩服務,都叫他老公,為了避免因為「爭寵」發生矛盾,還自發制定了一套規則用於全體「窖民」共同執行。
直到警方帶著嫌犯來到地窖的時候,這些被囚禁的女孩還以為是窖主李浩回來了,紛紛高喊著」老公辛苦了「站到窖門口迎接。
在供述李浩犯罪事實的時候,居然還有女孩試圖袒護李浩,幫李浩脫罪。
甚至名為可可的女孩還成為了李浩的共犯,有一次,她和一名女子為了博取李浩的歡心,爭風吃醋的時候發生爭執,李浩協助她將女子打死,屍體就地掩埋。
因為協助李浩打死同伴並掩埋屍體,可可剛剛被解救後,就被關進了看守所,另外三名女孩也同樣因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按理說,女孩們被李浩囚禁在密室幾年完全喪失自由,肯定會對其恨之入骨,怎麼會出現這種奇怪的情況?
或許有朋友想到了,這就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這也是該案被稱之為犯罪心理學典型案例的原因。
案件陳述完畢,我來分析一下這些女孩為什麼會在被摧殘這麼嚴重的情況下,還對罪犯李浩產生依賴之情,甚至成為兇手,和李浩一起殺害另兩名女孩。
我們簡單說一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JanErikOlsson與ClarkOlof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
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態度。
更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員Christian竟然還愛上劫匪Olofsson,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
專家後來深入研究:人性能承受的恐懼有一條脆弱的底線。當人遇上了一個兇狂的殺手,殺手不講理,隨時要取他的命,人質就會把生命權漸漸付託給這個兇徒。時間拖久了,人質吃一口飯、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會覺得是恐怖分子對他的寬忍和慈悲。對於綁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懼,會先轉化為對他的感激,然後變為一種崇拜,最後人質也下意識地以為兇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所以這種屈服於暴虐的弱點,就被專家稱作為「斯德哥爾摩精神症候群」。)
反觀今天所講的《洛陽性奴案》,在地下囚室那種獨特的壞境裡,女孩們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幾乎成為必然。
首先,李浩掌握著絕對的資源。
他掌握著食物和水,甚至空氣,在地窖裡,李浩擁有著生殺大權,而那些女孩們什麼都沒有。
放諸四海,即使在現代社會沒有資源的人也是被有資源的人控制,何況是退社會化的地窖呢?
最終女孩們沒有反抗,因為她們沒辦法反抗,李浩的心情和對待她們的態度決定了她們的食物供應和地位,所以她們會彼此妒忌和攻擊。
當然,李浩在這個過程中必定用了暴力,因為只有暴力和囚禁才會產生絕對的權力。
其次,地窖的環境是封閉的,完全和外界脫離開來,讓人變得動物化。
地窖裡黑暗、陰森、恐怖,容易產生無望感,沒有其他人對比,沒有更多人進行信息交換,這讓深陷其中的女孩們趨向動物化。
(我們在影視劇裡常見的「狼孩」就是動物化的一種,只是它身邊沒有同類,動物化更徹底。)
既然動物化了就沒有善惡觀念,地窖變成了一個沒有法律和倫理的「小社會」,在這個小社會裡,李浩的寵幸最能提升女孩們的「地位」,而提升地方的同時,就能獲得更多的優待和更好的資源。
最後,李浩利用「胡蘿蔔加大棒的政策」對女孩們進行心理層面的控制。
在地窖裡,李浩採取種種手段(比如餓三天才給一碗白飯,比如對女孩進行性侵犯等)將女孩們的身體和心理逐漸摧毀崩塌,讓她們產生恐懼和無助感,然後再對其中順從自己的女孩進行獎賞,使得女孩們對李浩產生依賴感。
柔弱的女人們在恐懼和無望下會逐步退讓,以滿足浩的變態性行為,通過食物、性虐等措施的結合,就讓她們不再被道德倫理束縛。
當女孩們沒有了道德倫理的概念,而且身邊的其他人也都在給李浩做性奴的時候,她們的羞恥感就沒有了,經常被李浩「寵幸」的女孩甚至還有一種榮耀感,因為榮耀感是因對比獲得的。
總而言之,當那幾個女孩被禁閉在一起時,便形成一個封閉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裡有相應的獎罰等級制度,最終的目標是獲得李浩給予的食物和「寵幸」,每個人都會為此「努力」「奮鬥」。
李浩利用了暴力、恐懼、利誘、絕望、以及競爭來控制女孩們,讓她們的肉體和精神全部墜入了煉獄。
求生欲是人的本性,在任何情況下人都會選擇最優行為。在飢餓死亡的威脅下,這些女人們不得不做出委曲求全的選擇,這是人的本能,不能怪她們。
「洛陽性奴案」的背後有著深刻的人性之殤,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決不能被當作「奇聞怪談」,談過就忘掉,加害者的人格形成和受害者的心態構成值得我們反覆地探索和分析。
因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在現實生活中雖然少見,但卻真實存在著,多懂得一些相關的知識,就能更好地幫助我們護住身心,遠離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