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消費信用卡無力償還
生意虧損信用卡無力償還
甚至
賭博刷爆信用卡無力償還
吸毒籌資信用卡無力償還
……
怎麼辦?
玉山有3名男女專門替上述人群「排憂解難」
他們竟然
專門從事為別人「養卡」
以及利用POS機非法「套現」犯罪
嚴重擾亂市場金融秩序
2020年9月17日,玉山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和經偵大隊聯合行動,成功偵破一起非法經營、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崔某、葉某(女)、劉某(女)。經初查,該案的涉案金額達1000餘萬元!
事情是這樣的:
近日,網安大隊通過線索摸排,發現玉山縣冰溪街道有人專門從事替他人「養信用卡」、利用POS機虛套現金等非法活動。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系玉山本地人崔某、葉某等人。
2020年9月17日,網安大隊和經偵大隊聯合行動,將崔某、葉某、劉某(崔某的同夥)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在公安機關,3名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犯罪嫌疑人崔某供述,從2017年7月份開始,他在幫助別人代辦信用卡等活動中,發現有些人因為刷信用卡過度消費,到了還款期卻無力償還,還有些人急需使用現金,想用信用卡虛套現金。他感覺這是一個很好的「發財」良機,可以把這些人的信用卡集中起來操作,就能有效為他們解決「煩惱」,而他則可以通過收取「手續費」來牟利。
於是,崔某放出風去,稱自己可以專業代人「養卡」,即以「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把他人可貸款的信用卡額度貸出來,再給其他到還款期但無力償還的信用卡還款,如此循環反覆,讓交給他「養」的信用卡都能正常使用!此外,他還稱可以專業代刷POS機為信用卡套現。消息傳出,果然有不少人找他操作。期間,另一犯罪嫌疑人葉某向他學習經驗方法後,也以同樣的方式非法牟利。
經查明,截止案發,崔某和葉某共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33張!此外,他們還在無運營實體的情況下,以「公司」經營名義,從事刷POS機為他人虛套現金等犯罪活動。在非法「養卡」和非法「套現」兩項犯罪活動中,涉案資金流達1000餘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葉某、劉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蜀黍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來源:玉山公安 )